【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申请属于玻璃,具体涉及夹层玻璃及投影系统。
技术介绍
1、车辆可以提供各类信息给驾乘人员,如车辆信息、道路信息、社交媒体信息甚至娱乐信息等,一般可以采用车辆抬头显示器(hud)、仪表盘、中控屏、副驾驶显示屏等及其组合来实现,满足多形式、远近多层次的显示需求,从而为乘驾人员带来更舒适、安全、智能的体验及丰富的信息。
2、对于仪表盘、中控屏等的显示,需要驾驶人员低头观察,人眼视线会短暂离开路面,从而带来驾驶安全隐患。对于传统的抬头显示器(hud),hud图像显示在前挡风玻璃的透光区,车外环境作为hud图像的显示背景,车外的环境亮度以及其他干扰光线均会影响驾驶人员观察hud图像,进而降低了驾驶安全性以及视觉舒适性。
技术实现思路
1、鉴于此,本申请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夹层玻璃,所述夹层玻璃具有透光区以及遮蔽区;
2、所述透光区的可见光透过率大于或等于70%,所述遮蔽区的可见光透过率小于或等于5%;
3、所述遮蔽区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对以70°入射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具有透光区以及遮蔽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RLsmin≤7.5%,或所述RLsmin≤5%,或所述RLsmin≤4%,或所述RLsmin≤3%。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RLp为30%~60%,或所述RLp为35%~55%,或所述RLp为40%~5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对以70°入射角入射的波长为380nm-780nm的S偏振光具有S光反射率RLs,所述P光反射率RLp与所述S光反射率RLs的比值R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具有透光区以及遮蔽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rlsmin≤7.5%,或所述rlsmin≤5%,或所述rlsmin≤4%,或所述rlsmin≤3%。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rlp为30%~60%,或所述rlp为35%~55%,或所述rlp为40%~5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对以70°入射角入射的波长为380nm-780nm的s偏振光具有s光反射率rls,所述p光反射率rlp与所述s光反射率rls的比值rlp/rls≥2.5,或rlp/rls≥3,或rlp/rls≥4,或rlp/rls≥5。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rls≤20%,或rls≤15%,或所述rls≤10%,或所述rls≤6%。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对以70°入射角入射的波长为450nm-650nm的p偏振光具有p光反射率最大值rlpmax和p光反射率最小值rlpmin,所述p光反射率最大值与所述p光反射率最小值的差值rlpmax-rlpmin≤5%,或rlpmax-rlpmin≤4%,rlpmax-rlpmin≤3%,rlpmax-rlpmin≤2%,rlpmax-rlpmin≤1%,或rlpmax-rlpmin≤0.5%。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蔽区包括位于所述透光区下方的底部遮蔽区,所述显示区位于所述底部遮蔽区内。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的总面积与所述底部遮蔽区的面积的比值大于或等于10%。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的总面积与所述底部遮蔽区的面积的比值为10%~110%,或为15%~105%,或为20%~100%,或为30%~95%,或为40%~90%。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层玻璃包括第一玻璃板、粘结层、第二玻璃板、遮蔽层和反射元件,所述第一玻璃板具有第一面和第二面,所述第二玻璃板有第三面和第四面,所述粘结层连接所述第二面和所述第三面,所述遮蔽层设置在所述遮蔽区内,所述反射元件设置在所述遮蔽区内且至少覆盖所述显示区,所述遮蔽层位于所述第一玻璃板和所述反射元件之间。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蔽层的材料选自深色油墨、不透明聚合物膜和调光膜中的至少一个。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遮蔽区包括位于所述透光...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曹晖,曾东,黄凤珠,林高强,林施团,福原康太,
申请(专利权)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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