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tem.ArgumentOutOfRangeException: 索引和长度必须引用该字符串内的位置。 参数名: length 在 System.String.Substring(Int32 startIndex, Int32 length) 在 zhuanliShow.Bind() 针对用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和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进行组合治疗的给药制造技术_技高网

针对用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和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进行组合治疗的给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9982724 阅读:24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1-09 01:39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例如,B细胞增殖性疾患,诸如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的受试者。更具体地,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通过施用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和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组合来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例如,B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通过施用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和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来治疗疾病,特别是b细胞增殖性疾患的方法,以及用于减少响应于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和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的不良反应的方法。


技术介绍

1、b细胞增殖性疾患描述了恶性肿瘤的一个异质性群体,包括白血病和淋巴瘤。淋巴瘤由淋巴细胞发展而来,并且包括两大类:霍奇金氏淋巴瘤(hl)和非霍奇金氏淋巴瘤(nhl)。在美国,b细胞起源的淋巴瘤占所有非霍奇金氏淋巴瘤病例的大约80-85%,并且基于起源b细胞的基因型和表现型表达模式,b细胞亚组内存在相当大的异质性。例如,b细胞淋巴瘤亚组包括生长缓慢的惰性和不可治愈的疾病,诸如滤泡性淋巴瘤(fl)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以及更具侵袭性的亚型,套细胞淋巴瘤(mcl)和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是最常见的nhl类型,占所有nhl诊断的大约30%-40%,其次为滤泡性淋巴瘤(fl;占所有nhl诊断的20%-25%)和套细胞淋巴瘤(mcl;占所有nhl诊断的6%-10%)。b细胞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是成人中最常见的白血病,美国每年有大约15,000例新病例(美国癌症协会2015)。

2、双特异性抗体能够同时结合细胞毒性细胞(例如,t细胞,经由与分化簇3(cd3)结合)和癌细胞(例如,b细胞,通过与cd20结合)上的细胞表面抗原,其目的为经结合的细胞毒性细胞会破坏经结合的癌细胞。格菲妥单抗(glofitamab)为一种t细胞接合双特异性(tcb)抗体,其靶向b细胞上表达的cd20和t细胞上存在的cd3ε链(cd3e)。

3、然而,使用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如格菲妥单抗)进行免疫治疗可能会受限于不良影响,包括细胞因子驱动的毒性(例如,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输注相关反应(irr)、严重肿瘤溶解综合征(tls)和中枢神经系统(cns)毒性。

4、因此,对于开发实现更有利的收益风险特征的用于治疗cd20阳性b细胞增殖性疾患(例如,非霍奇金氏淋巴瘤,nhl)的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例如,格菲妥单抗)的有效给药方法,在该领域存在未满足的需求。


技术实现思路

1、在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受试者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a)第一给药周期包括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一剂量(c1d1)和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二剂量(c1d2),其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1d1为约2.5mg,双特异性抗体的c1d2为约10mg;以及(b)第二给药周期包括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c2d1),其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2d1为约10mg、约16mg或约30mg。

2、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一种用于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中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a)第一给药周期包括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一剂量(c1d1)和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二剂量(c1d2),其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1d1为约2.5mg,双特异性抗体的c1d2为约10mg;以及(b)第二给药周期包括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c2d1),其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2d1为约10mg、约16mg或约30mg。

3、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在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中的用途,其中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a)第一给药周期包括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一剂量(c1d1)和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二剂量(c1d2),其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1d1为约2.5mg,双特异性抗体的c1d2为约10mg;以及(b)第二给药周期包括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c2d1),其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2d1为约10mg、约16mg或约30mg。

4、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在制造用于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a)第一给药周期包括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一剂量(c1d1)和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二剂量(c1d2),其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1d1为约2.5mg,双特异性抗体的c1d2为约10mg;以及(b)第二给药周期包括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c2d1),其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2d1为约10mg、约16mg或约30mg。

5、在一些实施例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2d1为约10mg。在一些实施例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2d1为约16mg。在一些实施例中,双特异性抗体的c2d1为约30mg。

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给药周期包括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1d1。在一些实施例中,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1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例如,约0.1mg/kg至约2.2mg/kg、约0.1mg/kg至约2.0mg/kg、约0.5mg/kg至约2.2mg/kg、约0.8mg/kg至约2.2mg/kg、约1mg/kg至约2.2mg/kg、约1.2mg/kg至约2.2mg/kg、约1.4mg/kg至约2.2mg/kg、约1.6mg/kg至约2.2mg/kg、约1.8mg/kg至约2.0mg/kg、约0.1mg/kg至约1.6mg/kg、约0.5mg/kg至约1.6mg/kg、或约1mg/kg至约1.8mg/kg;例如,约1mg/kg、约1.2mg/kg、约1.6mg/kg、或约1.8mg/kg)。在一些实施例中,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1d1为约1.8mg/kg。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或将在给药周期的第2天或前后(±1天)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c1d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给药周期包括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2d1。在一些实施例中,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2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例如,约0.1mg/kg至约2.2mg/kg、约0.1mg/kg至约2.0mg/kg、约0.5mg/kg至约2.2mg/kg、约0.8mg/kg至约2.2mg/kg、约1mg/kg至约2.2mg/kg、约1.2mg/kg至约2.2mg/kg、约1.4mg/kg至约2.2mg/kg、约1.6mg/kg至约2.2mg/kg、约1.8mg/kg至约2.0mg/kg、约0.1mg/k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10mg。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16mg。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30mg。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给药周期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1D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1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1D1为约1.8mg/kg。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2天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给药周期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2D1。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2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2D1为约1.8mg/kg。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别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8天和第15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1和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2。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2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并且在所述第二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已经完成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的施用之后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给药周期和所述第二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一个或多个额外给药周期。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六个至十个额外给药周期。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十个额外给药周期。

20.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21.根据权利要求17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和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单一剂量。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与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为大约等量的。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为约1.8mg/kg。

24.根据权利要求2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剂量的每个额外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

25.根据权利要求2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已经完成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的施用之后施用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剂量的每个额外给药周期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

26.根据权利要求2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四个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单一剂量。

27.根据权利要求17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至少两个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10mg。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16mg。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30mg。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给药周期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1d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1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1d1为约1.8mg/kg。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2天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给药周期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2d1。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2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2d1为约1.8mg/kg。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别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8天和第15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1和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2。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2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并且在所述第二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已经完成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的施用之后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给药周期和所述第二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一个或多个额外给药周期。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六个至十个额外给药周期。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十个额外给药周期。

20.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21.根据权利要求17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和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单一剂量。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与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为大约等量的。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为约1.8mg/kg。

24.根据权利要求2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剂量的每个额外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

25.根据权利要求2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已经完成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的施用之后施用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剂量的每个额外给药周期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

26.根据权利要求2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四个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单一剂量。

27.根据权利要求17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至少两个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介于两个与十个之间的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六个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31.根据权利要求21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大约等量的。

32.根据权利要求21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为约30mg。

33.根据权利要求21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剂量的每个额外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

34.根据权利要求17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六个或更多个额外给药周期,其中所述六个或更多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每一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并且其中所述六个或更多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不超过四个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十个额外给药周期,其中所述十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每一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并且其中所述十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不超过四个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十个额外给药周期,其中所述十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每一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并且其中所述十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四个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37.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30mg。

39.根据权利要求37或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1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并且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2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

40.根据权利要求37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1d1为约1.8mg/kg,并且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2d1为约1.8mg/kg。

41.根据权利要求37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别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8天和第15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1和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2。

42.根据权利要求37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

43.根据权利要求37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2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并且在所述第二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

44.根据权利要求37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给药周期和所述第二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45.根据权利要求37至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一个或多个额外给药周期。

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六个至十个额外给药周期。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十个额外给药周期。

48.根据权利要求45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49.根据权利要求45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和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单一剂量。

50.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与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为大约等量的。

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为约1.8mg/kg。

52.根据权利要求49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剂量的每个额外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

53.根据权利要求49至5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四个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和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单一剂量。

54.根据权利要求45至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55.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至少两个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56.根据权利要求5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介于两个与十个之间的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六个额外给药周期,所述额外给药周期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且不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58.根据权利要求49至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大约等量的。

59.根据权利要求5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为约30mg。

60.根据权利要求49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剂量的每个额外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

61.根据权利要求45至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六个或更多个额外给药周期,其中所述六个或更多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每一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并且其中所述六个或更多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不超过四个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62.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十个额外给药周期,其中所述十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每一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并且其中所述十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不超过四个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63.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十个额外给药周期,其中所述十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每一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单一剂量,并且其中所述十个额外给药周期中的四个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

64.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包括12个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65.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至c12d1为大约等量的。

66.根据权利要求6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至c12d1为约30mg。

67.根据权利要求64至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c1d1至c6d1为大约等量的。

68.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至c6d1中的每一者为约0.1mg/kg至约2.4mg/kg。

69.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至c6d1中的每一者为约1.8mg/kg。

70.根据权利要求64至6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分别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8天和第15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1和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2。

71.根据权利要求64至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每个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至c12d1。

72.根据权利要求64至7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2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并且在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施用的每个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至c6d1。

73.根据权利要求64至7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已经完成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至c6d1的施用之后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至c6d1。

74.根据权利要求64至7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75.根据权利要求64至7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之后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1。

76.根据权利要求1至7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一种或多种额外治疗剂。

77.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额外治疗剂包括一种或多种化疗剂。

78.根据权利要求7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化疗剂包括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和利妥昔单抗。

79.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额外治疗剂为托珠单抗。

80.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额外治疗剂为皮质类固醇。

81.根据权利要求8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皮质类固醇包括泼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龙和地塞米松。

82.根据权利要求1至7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和泼尼松(r-chp)。

83.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额外治疗剂为抗组胺药。

84.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组胺药为苯海拉明。

85.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额外治疗剂包括别嘌呤醇和拉布立酶。

86.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额外治疗剂为解热剂。

87.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额外治疗剂为奥滨尤妥珠单抗。

88.根据权利要求8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施用之前施用所述奥滨尤妥珠单抗。

89.根据权利要求8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施用之前约七天施用所述奥滨尤妥珠单抗。

90.根据权利要求87至8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以约1000mg的单一剂量施用所述奥滨尤妥珠单抗。

91.根据权利要求1至9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为维泊妥珠单抗或抗cd79b-mc-vc-pab-mmae。

92.根据权利要求9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为维泊妥珠单抗。

93.根据权利要求1至9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至少一个与cd20特异性结合的fab分子,所述fab分子包含以下六个高变区(hvr):

94.根据权利要求1至9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至少一个与cd20特异性结合的fab分子,所述fab分子包含:(a)重链可变vh结构域,其包含与seq idno:7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b)可变轻链(vl)结构域,其包含与seq id no:8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或(c)如(a)中的vh结构域和如(b)中的vl结构域。

95.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方法,其中与cd20特异性结合的所述fab分子包含:(a)vh结构域,其包含seq id no:7的氨基酸序列;和

96.根据权利要求1至9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至少一个与cd3特异性结合的fab分子,所述fab分子包含以下六个hvr:

97.根据权利要求1至9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至少一个与cd3特异性结合的fab分子,所述fab分子包含:(a)重链可变vh结构域,其包含与seq id no:15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b)可变轻链(vl)结构域,其包含与seq id no:16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或(c)如(a)中的vh结构域和如(b)中的vl结构域。

98.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方法,其中与cd3特异性结合的所述fab分子包含:(a)vh结构域,其包含seq id no:15的氨基酸序列;

99.根据权利要求1至9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对于cd20为二价的且对于cd3为单价的。

100.根据权利要求1至9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两个与cd20特异性结合的fab分子和一个与cd3特异性结合的fab分子。

10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为人源化抗体。

102.根据权利要求1至10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为格菲妥单抗。

103.根据权利要求1至10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为静脉内施用的。

104.根据权利要求1至10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为静脉内施用的。

105.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维泊妥珠单抗和格菲妥单抗,其中:

106.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维泊妥珠单抗和格菲妥单抗,其中:

107.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维泊妥珠单抗和格菲妥单抗,其中:

108.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维泊妥珠单抗和格菲妥单抗,其中:

109.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包括12个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维泊妥珠单抗和格菲妥单抗,其中:

110.一种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包括12个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维泊妥珠单抗和格菲妥单抗,其中:

111.根据权利要求105至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112.根据权利要求105至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格菲妥单抗为静脉内施用的。

113.根据权利要求105至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维泊妥珠单抗为静脉内施用的。

114.根据权利要求105至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已经完成所述维泊妥珠单抗的c2d1至c12d1的施用之后施用所述格菲妥单抗的c2d1至c12d1。

115.根据权利要求105至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奥滨尤妥珠单抗。

116.根据权利要求1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格菲妥单抗的施用之前施用所述奥滨尤妥珠单抗。

117.根据权利要求1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格菲妥单抗的施用之前约七天施用所述奥滨尤妥珠单抗。

118.根据权利要求116或117所述的方法,其中以约1000mg的单一剂量施用所述奥滨尤妥珠单抗。

1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为b细胞增殖性疾患。

120.根据权利要求1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b细胞增殖性疾患为非霍奇金氏淋巴瘤(nhl)或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cnsl)。

121.根据权利要求1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nhl为复发性和/或难治性的。

122.根据权利要求1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nhl为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性淋巴瘤(fl)、套细胞淋巴瘤(mcl)、边缘区淋巴瘤(mz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原发性纵膈(胸腺)大b细胞淋巴瘤(pmlbcl)、弥漫性b细胞淋巴瘤或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

123.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nhl为dlbcl。

124.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dlbcl为复发性或难治性dlbcl。

125.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nhl为fl。

126.根据权利要求1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fl为复发性或难治性fl。

127.根据权利要求125或12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fl为转化型fl。

128.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nhl为mcl。

129.根据权利要求1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mcl为复发性或难治性mcl。

130.根据权利要求1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或受试者群体已接受过至少两次先前全身性疗法。

131.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b细胞增殖性疾患为复发性和/或难治性的。

132.一种治疗患有r/r nhl的受试者群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133.一种治疗患有r/r nhl的受试者群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包括12个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134.一种治疗患有r/r nhl的受试者群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维泊妥珠单抗和格菲妥单抗,其中:

135.一种治疗患有r/r nhl的受试者群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包括12个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维泊妥珠单抗和格菲妥单抗,其中:

136.根据权利要求132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完全缓解率为至少20%。

137.根据权利要求13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40%。

138.根据权利要求132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总缓解率为至少30%。

139.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总缓解率为至少50%。

140.根据权利要求132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r nhl为r/r mcl。

141.根据权利要求140所述的方法,其中完全缓解率为至少60%。

142.根据权利要求1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80%。

143.根据权利要求140所述的方法,其中总缓解率为至少60%。

144.根据权利要求14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总缓解率为至少80%。

145.根据权利要求132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r nhl为r/r dlbcl。

146.根据权利要求145所述的方法,其中完全缓解率为至少35%。

147.根据权利要求14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45%。

148.根据权利要求14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55%。

149.根据权利要求14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60%。

150.根据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65%。

151.根据权利要求15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70%。

152.根据权利要求15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75%。

153.根据权利要求15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85%。

154.根据权利要求15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完全缓解率为至少90%。

155.根据权利要求145所述的方法,其中总缓解率为至少60%。

156.根据权利要求15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总缓解率为至少70%。

157.根据权利要求15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总缓解率为至少80%。

158.根据权利要求15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总缓解率为至少85%。

159.根据权利要求15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总缓解率为至少90%。

160.根据权利要求132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完全缓解率高于用包括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和抗pd-l1拮抗剂抗体且不包括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组合疗法来治疗的参考受试者群体中的参考完全缓解率。

161.根据权利要求132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客观缓解率高于用包括抗cd20/抗cd3双特异性抗体和抗pd-l1拮抗剂抗体且不包括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组合疗法来治疗的参考受试者群体中的参考客观缓解率。

162.根据权利要求132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完全缓解率高于用包括格菲妥单抗和阿特珠单抗且不包括维泊妥珠单抗的组合疗法来治疗的参考受试者群体中的参考完全缓解率。

163.根据权利要求132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客观缓解率高于用包括格菲妥单抗和阿特珠单抗且不包括维泊妥珠单抗的组合疗法来治疗的参考受试者群体中的参考客观缓解率。

164.根据权利要求1至1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或受试者群体为人。

165.一种用于在治疗患有cd20阳性细胞增殖性疾患的受试者的方法中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双特异性抗体,其中以至少包括第一给药周期和第二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以及与cd20和cd3结合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166.根据权利要求165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10mg。

167.根据权利要求165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16mg。

168.根据权利要求165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为约30mg。

169.根据权利要求165至168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第一给药周期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1d1。

170.根据权利要求169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1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

171.根据权利要求170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1d1为约1.8mg/kg。

172.根据权利要求169至171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待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2天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

173.根据权利要求165至172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第二给药周期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单一剂量c2d1。

174.根据权利要求173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2d1为约0.1mg/kg至约2.4mg/kg。

175.根据权利要求174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单一剂量c2d1为约1.8mg/kg。

176.根据权利要求165至175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分别待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8天和第15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1和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1d2。

177.根据权利要求165至176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待在所述第二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

178.根据权利要求165至177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待在所述第一给药周期的第2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1d1,并且待在所述第二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

179.根据权利要求165至178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待在已经完成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的施用之后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c2d1。

180.根据权利要求165至179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第一给药周期和所述第二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181.根据权利要求165至180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一个或多个额外给药周期。

182.根据权利要求181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六个至十个额外给药周期。

183.根据权利要求182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给药方案包括十个额外给药周期。

184.根据权利要求181至183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为21天给药周期。

185.根据权利要求181至184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额外给药周期中的一个或多个包括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额外单一剂量和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单一剂量。

186.根据权利要求185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与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c2d1为大约等量的。

187.根据权利要求186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所述额外单一剂量为约1.8mg/kg。

188.根据权利要求185至187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和双特异性抗体,其中待在包括所述抗cd79b抗体药物缀合物的额外剂量的每个额外给药周期的第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抗cd79b...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N·迪米尔K·莱希纳T·F·摩尔M·韦瑟
申请(专利权)人: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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