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腿部折叠机构和推车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推车(push chair)等的腿部折叠机构和推车。特别地,但不限于此,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此类推车的机动化的腿部折叠机构。
技术介绍
[0002]众所周知,推车是用于运送幼小儿童的,并且现代推车也可以用于并适于搬运婴儿。在本申请中,术语“推车”还意在包括通常被称为婴儿车或儿童车的东西,并且还意在描述一种包括底盘的系统,在该底盘上可以添加座椅或者可移除的童床或者适于运送婴儿或幼小儿童的其他附件。通常可以添加到底盘上的组件或座椅类型的非限制性示例包括通常被称为中型座椅、携带式婴儿床、汽车座椅、吊床座椅的东西。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座椅组件可以指任何这些东西。
[0003]婴儿车的一个理想特点是,婴儿车可以折叠成紧凑的尺寸,从而使它较容易携带并且较容易存放在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诸如公交车、火车或飞机中。
[0004]众所周知,许多推车都可以折叠并收纳成较小的尺寸,大多数仅在一个或两个维度上折叠成较小的尺寸。在商店里和一般使用中可以找到许多示例。W02020/058753和W02020/058754都是由目前的申请人提交的,它们描述了可折叠式推车,该推车通过具有在折叠或展开操作期间联接在一起并围绕中央本体组件以相反的方向旋转的轮支撑腿部,从而克服了先前设计的缺点,诸如涉及枢转联动装置的那些缺点。中央本体组件和腿部被配置为使得腿部向前和向后延伸,以便轮在展开、打开的状态下与地面接合,并且使得在被致动以旋转到折叠状态时使相应的轮在所述的相反方向上被向上拉起,以形成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用于推车的腿部折叠机构,所述腿部折叠机构包括:芯部构件,所述芯部构件具有纵向轴线,并且具有轴向间隔开的第一芯部引导件和第二芯部引导件;可旋转的第一毂,所述可旋转的第一毂用于连接至第一腿部构件,并且在所述第一芯部引导件处以可旋转的方式安装在所述芯部构件上;可旋转的第二毂,所述可旋转的第二毂用于连接至第二腿部构件并且在所述第二芯部引导件处以可旋转的方式安装在所述芯部构件上;穿梭件,所述穿梭件设置在所述芯部构件内并且能够相对所述芯部构件进行轴向平移;其中,来自所述第一毂的内部表面和所述穿梭件的外部表面中的一者或另一者的第一接合部分与所述第一芯部引导件接合,以与所述第一毂的所述内部表面和所述穿梭件的所述外部表面中的另一者上的对应的第一表面以配合的方式接合,并且来自所述第二毂的内部表面和所述穿梭件的外部表面中的一者或另一者的第二接合部分与所述第二芯部引导件接合,以与所述第二毂的所述内部表面和所述穿梭件的所述外部表面中的另一者上的对应的第二表面以配合的方式接合,使得响应于所述穿梭件的轴向平移,致使所述第一毂和所述第二毂旋转。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所述腿部折叠机构包括被构造为迫使所述穿梭件在所述芯部构件内平移的致动器。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穿梭件被布置为相对于所述芯部以具有轴向的运动分量的方式移动。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穿梭件被设置在所述芯部构件内,并且所述穿梭件相对于所述芯部构件能够纵向地轴向平移,但就旋转方面而言是与所述芯部构件一体的。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穿梭件在所述穿梭件的外部表面上包括至少一个纵向肋部,并且所述芯部构件在所述芯部构件的内部表面中包括至少一个对应的纵向凹槽,或者所述穿梭件在所述穿梭件的外部表面中包括至少一个纵向凹槽,并且所述芯部构件在所述芯部构件的内部表面上包括至少一个对应的纵向肋部,以允许所述穿梭件的轴向平移。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是所述穿梭件上的大致螺旋形的表面,并且在所述穿梭件的外部表面中包括相应的第一槽和第二槽,并且所述毂的对应的以配合的方式接合的内部表面包括相应的第一柱和第二柱。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柱和所述第二柱分别是带阶梯的。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大致螺旋形的所述第一槽和大致螺旋形的所述第二槽被相反地定向,由此所述穿梭件的轴向平移致使所述第一毂以与所述第二毂相反的方向旋转。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大致螺旋形的所述第一槽和大致螺旋形的所述第二槽包括与所述纵向轴线平行的至少一个直的端部部分。10.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大致螺旋形的所述第一槽和大致螺旋形的所述第二槽分别在大致螺旋形的所述第一槽的端部部分之间和大致螺旋形的所述第二槽的端部部分之间包括S形曲线。
11.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芯部构件是大致管状的,并且所述第一芯部引导件和所述第二芯部引导件是芯部槽并且是周向槽,优选地,所述周向槽彼此旋转地偏移。1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还包括端部盖,所述端部盖以可移除的方式附接到所述芯部构件的端部。13.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穿梭件是大致管状的。14.根据权利要求2至13中的任一项在引用权利要求2时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致动器包括驱动轴,所述驱动轴被至少部分地容置在所述穿梭件和所述芯部构件内并且与所述穿梭件的内部部分接合,由此所述驱动轴的旋转被转换为所述穿梭件在所述芯部构件内的轴向平移。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驱动轴是固定地连接至所述芯部构件的马达的驱动轴。16.根据权利要求15在引用权利要求12时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马达固定地连接至所述端部盖。17.根据权利要求14至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驱动轴包括蜗轮,并且所述穿梭件的相关联的内部部分包括轴向定向的相配合的带螺纹的孔。1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还包括:轴向间隔开的第三芯部引导件,所述第三芯部引导件在垂直于所述纵向轴线的平面中位于所述芯部构件的表面上或者延伸穿过所述芯部构件的表面;第三毂,所述第三毂用于连接至第三腿部构件,并且所述第三毂在所述第三芯部引导件处以可旋转的方式安装在所述芯部构件上;以及从所述第三毂的内部表面和所述穿梭件的外部表面中的一者或另一者凸起的第三凸起部,所述第三凸起部与所述第三芯部引导件槽接合,从而与所述第三毂的所述内部表面和所述穿梭件的所述外部表面中的另一者上的对应的第三表面以配合的方式接合,使得在所述致动器被操作时,所述穿梭件的所述轴向平移还被转换成所述第三毂构件的旋转。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任何接合部分或所有接合部分都是磁性的。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任何接合部分或所有接合部分包括凸轮和凸轮从动件。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穿梭件上设置有肋部,例如,所述肋部是呈S形的肋部,并且所述凸轮从动件设置在每个毂的内部表面上,所述凸轮从动件被布置为在所述穿梭件平移时跟随所述穿梭件上的所述肋部。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穿梭件被布置成相对于所述芯部沿直线形的轴线方向运动。24.根据权利要求21至2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包括轴向锁定件。25.一种折叠式推车,所述折叠式推车包括:子框架;把手组件,所述把手组件连接至所述子框架,以用于对所述推车进行操纵;以及座椅组件,所述座椅组件连接至所述子框架;
其中,所述子框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2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腿部折叠机构。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折叠式推车,所述折叠式推车具有三个或更多个毂。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折叠式推车:第一腿部,所述第一腿部具有连接至所述第一毂的近端端部,并且具有安装在远端端部处的第一轮组件;第二腿部,所述第二腿部具有连接至所述第二毂的近端端部,并且具有安装在远端端部处的第二轮组件;以及第三腿部,所述第三腿部具有连接至第三毂的近端端部,并且具有安装在远端端部处的第三轮组件;其中,所述第二毂被居中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毂与所述第三毂之间,并且其中,当处于打开构型时,所述第二腿部远离所述把手组件向前延伸并且所述第一腿部和所述第三腿部在所述座椅组件下方向后延伸,或者,所述第一腿部和所述第三腿部远离所述把手组件向前延伸并且所述第二腿部在所述座椅组件下方向后延伸,以使相应的轮组件与地面接合;以及其中,当沿着第一方向对所述致动器进行操作时,所述腿部折叠机构被迫将所述腿部从所述打开构型远离地面朝向所述座椅组件向上旋转到折叠构型。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折叠式推车,其中,当沿着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对所述致动器进行操作时,所述腿部折叠机构被迫将所述腿部从所述折叠构型远离所述座椅组件朝向地面向下旋转到所述打开构型。29.根据权利要求25至2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折叠式推车组件,其中,所述座椅组件是能够收缩的,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腿部和所述第三腿部沿第一方向旋转,而所述第二腿部沿相反的方向旋转,由此在处于所述折叠构型时,所述座椅组件被设置为处于在后向侧上的所述第一腿部和所述第三腿部与在前向侧上的所述第二腿部之间的收缩状态。30.一种折叠式推车,所述折叠式推车包括:子框架;把手组件,所述把手组件连接至所述子框架,以用于对所述推车进行操纵;以及座椅组件,所述座椅组件连接至所述子框架;其中,所述子框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2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第一腿部折叠机构;第一腿部,所述第一腿部具有连接至所述第一毂的近端端部,并且具有安装在远端端部处的第一轮组件;第二腿部,所述第二腿部具有连接至所述第二毂的近端端部,并且具有安装在远端端部处的第二轮组件;根据权利要求1至2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第二腿部折叠机构;第三腿部,所述第三腿部具有连接至所述第二腿部折叠机构的所述第一毂的近端端部,并且所述第三腿部具有安装在远端端部处的第三轮组件;第四腿部,所述第四腿部具有连接至所述第二腿部折叠机构的所述第二毂的近端端部,并且第四腿部具有安装在远端端部处的第四轮组件;其中,在处于所述打开构型时,所述第二腿部和所述第三腿部远离所述把手组件向前
延伸(或者所述第二腿部和所述第三腿部远离所述把手组件向后延伸),并且所述第一腿部和所述第四腿部在所述座椅组件下方向后延伸(或者所述第一腿部和所述第四腿部在所述座椅组件下方向前延伸),以用于使相应的轮组件与地面接合;其中,当沿着所述第一方向对致动器进行操作时,所述腿部折叠机构迫使所述腿部从所述打开构型远离地面朝向所述座椅组件向上旋转到折叠构型。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折叠式推车,其中,沿着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对所述致动器进行的操作迫使所述腿部折叠机构将所述腿部从所述折叠构型远离所述座椅组件朝向地面向下旋转到所述打开构型。32.根据权利要求30或31所述的折叠式推车,其中,所述座椅组件是能够收缩的,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腿部和所述第四腿部沿第一方向旋转,而所述第二腿部和所述第三腿部沿相反的方向旋转,由此在处于所述折叠构型时,所述座椅组件被设置为处于在后向侧上的所述第一腿部和所述第四腿部与在前向侧上的所述第二腿部和所述第三腿部之间的收缩状态。33.根据权利要求25至3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折叠式推车,其中,所述第一腿部折叠机构和所述第二腿部折叠机构被布置为对称的。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折叠式推车,其中,相应的所述第一腿部折叠机构的所述芯部构件和所述第二腿部折叠机构的所述芯部构件在所述子框架的中央部处相互连接。35.根据权利要求33或34所述的折叠式推车,其中,所述第一芯部构件和所述第二芯部构件的轴线被布置为共轴线的。36.根据权利要求33或34所述的折叠式推车,其中,所述第一腿部折叠机构和所述第二腿部折叠机构被设置为呈V形的布置结构。37.一种用于可移动物品的把手组件,所述可移动物品诸如为包括子框架和座椅组件的推车,所述把手组件用于连接至所述子框架或所述座椅组件,所述把手组件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用于连接到所述子框架或所述座椅组件,以及把手横杆组件,所述把手横杆组件联接到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其中,所述把手横杆机构具有在呈现给使用者时相对于所述座椅组件处于第一高度的第一部段以及在呈现给使用者时相对于所述座椅组件处于不同的第二高度的第二部段。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所述把手横杆组件具有阶梯部,所述阶梯部诸如为一体式阶梯部,所述阶梯部为所述第一部段和所述第二部段限定出不同的高度。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塔楼式的所述横杆组件具有相对于所述座椅组件处于第一高度的中央部段和相对于所述座椅组件处于不同的第二高度的侧部部段。40.根据权利要求37至3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用于连接至所述子框架或所述座椅组件的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是可伸展的臂。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以可伸缩的方式被布置为能够伸展的。42.根据权利要求37至4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被枢转地安装至所述子框架或所述座椅组件。43.根据权利要求37至4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所述把手横杆组件在所述
臂的远端端部处以可旋转的方式联接到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使得作为单元的所述把手横杆组件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进行枢转。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所述把手横杆组件能够从相对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的第一位置枢转到相对于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的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把手横杆组件能够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中的每个位置处被锁定。45.根据权利要求37至4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所述把手横杆组件具有至少两个部段,优选地,所述把手横杆组件具有至少三个部段,所述阶梯部设置有枢转地连接至侧部部段的中央部段。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所述阶梯部位于中央,以及所述侧部部段限定出较低的阶梯部,使得在使用时,位于中央的阶梯部提供接合区域,以用于由使用者对所述推车进行单手控制。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把手组件,其中,在位于中央的所述阶梯部与位于侧部的所述阶梯部之间的过渡区域中设置有枢转连接部。48.一种用于推车的腿部折叠机构,所述腿部折叠机构包括:中央底盘,所述中央底盘大致垂直于所述推车的向前行进方向延伸,所述中央底盘具有能够控制的腿部以围绕所述底盘旋转;致动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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