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使家具前部运动的家具驱动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8323003 阅读:14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7-29 09:05
用于使家具前部(2)相对于家具主体(3)运动的家具驱动装置(1),该家具驱动装置包括基体(4)以及致动臂(5),所述致动臂围绕第一转动轴(6)能转动地支承在所述基体(4)上,其中,所述致动臂(5)具有多个杆(7、8、9),所述致动臂(5)具有设置在假想的固定接口平面(10)中的固定接口(11),所述家具前部(2)能通过所述固定接口固定在致动臂(5)上,所述致动臂(5)能关于第一转动轴(6)在第一转动位置与第二转动位置之间连续地运动,该第一转动位置与能固定在致动臂(5)上的家具前部(2)的闭合位置相应并且该第一转动位置能与0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使家具前部运动的家具驱动装置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使家具前部相对于家具主体运动的家具驱动装置。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包括家具主体、家具前部以及至少一个这样家具驱动装置的家具。并且本专利技术最后涉及一种用于使家具前部相对于这样家具的家具主体运动的方法。

技术介绍

[0002]图1a和b以侧视图示出根据现有技术的家具驱动装置101。所述家具驱动装置101包括能固定在家具主体上的基体104并且包括致动臂105,所述致动臂围绕第一转动轴106以及第二转动轴105能转动地支承在所述基体104上。致动臂105具有多个以铰接的方式相互连接的杆107、108以及109,杆107与109通过转动点144并且杆108与109通过转动点143相互连接。杆107、108以及109构成两个有效的杠杆臂145和146,所述两个有效的杠杆臂一方面在转动点115与143之间延伸并且另一方面在转动点106与144之间延伸。子图1b示出杠杆臂145和146的抽象的示意图。
[0003]根据现有技术的所述家具驱动装置的缺点在于,当所述家具驱动装置在家具主体中与另一个家具驱动装置一起用以使家具前部相对于家具主体运动时,所述家具驱动装置必须通过同步杆与所述另一个家具驱动装置耦联,以使各致动臂的转动运动彼此同步并且这样稳定包括所述两个家具驱动装置以及家具前部的系统。没有所述同步杆的话,所述系统尤其在家具前部打开运动开始时会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
[0004]然而所述同步杆也是有问题的,因为所述同步杆占用了内部空间的一部分,所述部分实际上要作为装载空间供要装载的物品使用。另外,所述同步杆在美学上并不是令人满意的。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本专利技术的任务是提供一种相对于现有技术改进的家具驱动装置、一种具有如此改进的家具驱动装置的家具以及一种用于使家具前部相对于这样家具的家具主体运动的方法,其中消除了上述缺点,尤其是能放弃使用同步杆并且尽管如此仍然能实现包括两个家具驱动装置以及家具前部的稳定的系统。
[0006]所述任务通过权利要求1、10、15以及17的特征解决。
[0007]因此,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家具驱动装置中规定,致动臂的杆相对彼此设置为,使得所述函数f的斜率f

(α)至少在所述致动臂的在0
°
与25
°
之间的转角范围上、优选在所述致动臂的整个转角范围上大于0.2、优选大于0.3。
[0008]本专利技术以如下知识为根据:从所述函数f的斜率f

(α)的一极限值起,能实现一种家具驱动装置,该家具驱动装置尤其在打开运动开始时具有足够高的稳定性,使得在包括两个家具驱动装置的配置系统中可放弃附加的同步装置,所述两个家具驱动装置在家具中用于使家具前部相对于家具主体运动。在所述极限值之下存在不稳定的配置系统(如其由
现有技术已知的那样),在所述极限值之上存在稳定的配置系统。
[0009]在附图说明的过程中借助附图6a和b对所述事实情况进行进一步说明。
[0010]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规定,致动臂的杆构成四转动点几何结构,所述四转动点几何结构的四个转动点中的一个转动点与致动臂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转动轴相应,致动臂的杆的四转动点几何结构的所述四个转动点相对彼此设置为,使得所述函数f的斜率f

(α)至少在致动臂的在0
°
至25
°
之间的转角范围上、优选在致动臂的整个转角范围上大于0.2、优选大于0.3。具有这样四转动点几何结构的家具驱动装置尤其适合于实现家具前部相对于家具主体围绕至少一个水平轴线向上摆动运动。
[0011]替代地或补充地,已被证明为有利的是,所述致动臂围绕至少一个第二转动轴能转动地支承在基体上,所述家具驱动装置的基体具有端面开口,所述致动臂至少在最大的打开位置中至少局部地穿过所述端面开口伸出,第二转动轴比第一转动轴具有更小的离端面开口的法线距离,和/或所述家具驱动装置的基体具有上侧,所述上侧在家具驱动装置被固定在家具主体上的状态下朝向所述家具主体的顶板,第二转动轴比第二转动轴具有更小的离所述上侧的法线距离。与之相比地,根据图1a的由现有技术已知的家具驱动装置101的第二转动轴115具有更大的离端面开口的法线距离。
[0012]与致动臂的杆的四转动点几何结构相关地也已被证明为有利的是,第二转动轴与所述四转动点几何结构的一个转动点相应。
[0013]另外的有利的实施方式的特征在于,所述致动臂包括至少三个以铰接的方式相互连接的杆,和/或包括至少一个弯曲的杆,优选地所述弯曲的杆的两个部件彼此间形成基本上为90
°
的角,和/或所述致动臂的所设有的杆中的至少两个杆在所述致动臂的至少一个转动位置中、优选在每个转动位置中相对彼此嵌套地设置,使得所述两个杆构成为在侧视图中基本上无间隙的,和/或至少一个杆构成为横截面呈U形的并且另一杆至少局部设置或能设置在所述U形的竖直臂之间。嵌套设置和/或局部设置在U形之内尤其使得所述致动臂能够构成为相对于假想的中间平面对称的,由此,能使用同一致动臂并且因此能使用所述整个家具驱动装置,不管所述家具驱动装置被固定在家具主体的哪个侧壁中和/或上。
[0014]通过以下方式能实现一种技术上简单的并且同时稳定的杆配置系统:所述致动臂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杆和一个第二杆,所述致动臂经由其能转动地与所述基体连接,并且所述致动臂具有至少一个第三杆,在所述第三杆上构成有所述固定接口,第一杆和第二杆以铰接的方式与第三杆连接。
[0015]通过以下方式可显著地简化家具前部在家具主体上的装配:所述致动臂的杆中的至少一个杆、优选至少两个杆能可拆卸地与所述家具驱动装置的基体连接。
[0016]已被证明为有利的是,所述家具驱动装置具有至少一个优选支承在基体上的力存储器,优选地所述力存储器具有至少一个弹簧元件,通过所述力存储器能对所述致动臂加载力,以补偿能固定在致动臂上的家具前部的重力。
[0017]在这方面适宜的是:设有传动机构,能存储在所述至少一个力存储器中的力能利用所述传动机构传递到致动臂上,优选的是:所述传动机构包括至少一个中间杆,优选地所述至少一个力存储器通过优选能调节的力铰接点而与所述至少一个中间杆连接,和/或所述传动机构包括至少一个压力件以及至少一个致动轮廓,所述至少一个压力件能可移动地支撑在所述致动轮廓上,优选地所述至少一个压力件设置在所述传动机构的至少一个中间
杆上并且所述至少一个致动轮廓设置在所述致动臂上,或反之亦然。
[0018]如开头所述的那样,也对一种包括家具主体、家具前部以及至少一个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家具驱动装置的家具要求保护,所述至少一个家具驱动装置的基体固定在所述家具主体上、优选固定在所述家具主体的侧壁中和/或上,并且所述家具前部经由固定接口固定在所述至少一个家具驱动装置的致动臂上。
[0019]尤其是当家具包括至少另一个与家具主体以及家具前部连接的家具驱动装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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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用于使家具前部(2)相对于家具主体(3)运动的家具驱动装置(1),该家具驱动装置包括能固定在家具主体(3)上的基体(4)并且包括致动臂(5),所述致动臂围绕至少一个第一转动轴(6)能转动地支承在所述基体(4)上,所述致动臂(5)具有多个以铰接的方式相互连接的杆(7、8、9),所述致动臂(5)具有设置在假想的固定接口平面(10)中的固定接口(11),所述家具前部(2)能通过所述固定接口固定在致动臂(5)上,所述致动臂(5)能关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转动轴(6)在第一转动位置与第二转动位置之间连续地运动,该第一转动位置与能固定在致动臂(5)上的家具前部(2)的闭合位置相应并且该第一转动位置能与0
°
的转角α对应,该第二转动位置与能固定在致动臂(5)上的家具前部(2)的最大的打开位置相应并且该第二转动位置能与大于0
°
的转角α对应,在所述致动臂(5)转动运动时,所述固定接口平面(10)并且因此所述能固定在致动臂(5)上的家具前部(2)经历不同的前部角β,并且所述致动臂(5)的每个转角α能通过函数f而与所述固定接口平面(10)的一个前部角β=f(α)对应,从0
°
的前部角β开始,该0
°
的前部角能与致动臂(5)的0
°
的转角α对应,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臂(5)的杆(7、8、9)相对彼此设置为,使得所述函数f的斜率f

(α)至少在致动臂(5)的在0
°
至25
°
之间的转角范围上、优选在致动臂(5)的整个转角范围上大于0.2、优选大于0.3。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驱动装置(1),其中,所述致动臂(5)的杆(7、8、9)构成四转动点几何结构,所述四转动点几何结构的四个转动点中的一个转动点与致动臂(5)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转动轴(6)相应,所述致动臂(5)的杆(7、8、9)的四转动点几何结构的这四个转动点相对彼此设置为,使得所述函数f的斜率f

(α)至少在致动臂(5)的在0
°
至25
°
之间的转角范围上、优选在致动臂(5)的整个转角范围上大于0.2、优选大于0.3。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具驱动装置(1),其中,所述致动臂(5)围绕至少一个第二转动轴(15)能转动地支承在所述基体(4)上,其中,所述家具驱动装置(1)的基体(4)具有端面开口(16),所述致动臂(5)至少在最大的打开位置中至少局部地穿过所述端面开口伸出,第二转动轴(15)比第一转动轴(6)具有更小的离所述端面开口(16)的法线距离(17),和/或所述家具驱动装置(1)的基体(4)具有上侧(18),所述上侧在家具驱动装置(1)固定在家具主体(3)上的状态下朝向家具主体(3)的顶板(19),第二转动轴(15)比第二转动轴(15)具有更小的离所述上侧(18)的法线距离(20)。4.根据权利要求2和3所述的家具驱动装置(1),其中,所述第二转动轴(15)与所述致动臂(5)的杆(7、8、9)的四转动点几何结构的一个转动点相应。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家具驱动装置(1),其中,所述致动臂(5)包括至少三个以铰接的方式相互连接的杆(7、8、9),和/或包括至少一个弯曲的杆(9),优选地所述弯曲的杆(9)的两个部件(21、22)彼此间形成基本上为90
°
的角(23),和/或所述致动臂(5)的所设有的杆(7、8、9)中的至少两个杆在所述致动臂(5)的至少一个转动位置中、优选在每个转动位置中相对彼此嵌套地设置,使得所述两个杆(7、8)构成为在侧视图中基本上无间隙的,和/或
至少一个杆(7)构成为横截面呈U形的并且另一杆(8)至少局部设置或能设置在所述U形的竖直臂之间。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家具驱动装置(1),其中,所述致动臂(5)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杆(7)以及一个第二杆(8),所述致动臂(5)通过其能转动地与所述基体(4)连接,并且所述致动臂具有至少一个第三杆(9),在所述第三杆上构成有所述固定接口(11),第一杆(7)和第二杆(8)以铰接的方式与第三杆(9)连接。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家具驱动装置(1),其中,所述致动臂(5)的所述杆(7、8、9)中的至少一个杆、优选至少两个杆能可拆卸地与所述家具驱动装置(1)的基体(4)连接。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家具驱动装置(1),其中,所述家具驱动装置(1)具有至少一个优选支承在基体(4)上的力存储器(24),优选地所述力存储器具有至少一个弹簧元件(25),通过所述力存储器能对所述致动臂(5)加载力,以补偿能固定在致动臂(5)上的家具前部(2)的重力。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家具驱动装置(1),其中,设有传动机构(26),能存储在所述至少一个力存储器(24)中的力能利用所述传动机构传递到致动臂(5)上,优选地所述传动机构(26)包括至少一个中间杆(27),优选地所述至少一个力存储器(24)通过优选能调节的力铰接点(28)而与所述至少一个中间杆(27)连接,和/或包括至少一个压力件(29)以及至少一个致动轮廓(30),所述至少一个压力件(29)能可移动地支撑在所述致动轮廓上,优选地所述至少一个压力件(29)设置在所述传动机构(26)的至少一个中间杆(27)上并且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
申请(专利权)人:优利思百隆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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