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中药材处理方法、烹饪设备、装置、存储介质
[0001]本申请实施例涉及家电
,涉及但不限于一种中药材处理方法、烹饪设备、装置、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0002]中药材是我国居民常用的一种养生食材,其富含的有效成分经烹饪后被人体吸收利用,对强身健体大有裨益。而在提取中药材的有效成分时,水溶液需要渗透到其细胞壁或内部超微结构中,由于中药材(例如根、种子和矿物类等)的质地致密坚硬,导致其有效成分的溶出率很低。
[0003]中药材破壁粉碎处理可增加中药材表面积,有利于其中有效成分的释放,提高人体消化吸收的速率。但是,中药材中水分的存在会降低中药材脆性,不利于打粉。常见中药材虽然大多为干燥状态,但仍含有一定量的水分,如由于清洗而带入一定量水分或由于储存不当而吸潮,这些情况均可能影响打粉效果,产生粘壁、粉质粗糙等问题,进而影响中药材有效成分的溶出率。同时,对于热敏性中药材,还容易受到机械热的影响而造成热敏性有效成分的损失。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有鉴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中药材处理方法、烹饪设备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中药材处理方法,应用于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确定烹饪腔内待处理食材的类型为中药材的情况下,进入中药材处理模式;所述中药材处理模式中的中药材处理流程包括依次执行的干燥处理阶段和溶出处理阶段,其中,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用于促进所述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在所述溶出处理阶段溶出;基于所述中药材的属性,至少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干燥参数;在按照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进入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情况下,按照所述干燥参数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确定所述待处理食材的类型为中药材的情况下,获取所述中药材的类型和/或制剂类型;基于所述中药材的类型和/或制剂类型,确定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中每一处理阶段的类型。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剂类型包括粉剂、片剂、汤剂;所述基于所述中药材的制剂类型,确定所述中药材的处理流程中每一处理阶段的类型,包括:在所述制剂类型为所述粉剂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中的溶出处理阶段包括粉碎处理阶段;在所述制剂类型为所述片剂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中的溶出处理阶段包括切片处理阶段;在所述制剂类型为所述汤剂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中的溶出处理阶段包括煎煮处理阶段。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中药材的类型,确定所述中药材的处理流程中每一处理阶段的类型;包括:在所述中药材的类型为预设类型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中药材的处理流程依次包括蒸制处理阶段、所述干燥处理阶段和所述溶出处理阶段;其中,所述预设类型至少包括天麻、西洋参。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参数包括干燥温度和含水率阈值;所述在按照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进入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情况下,按照所述干燥参数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包括:按照所述干燥温度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在所述干燥过程中,获取所述中药材的含水率;在所述含水率大于预设的含水率阈值的情况下,对所述中药材继续干燥处理,直至获取到所述中药材的含水率小于等于所述含水率阈值;在所述含水率小于等于所述含水率阈值的情况下,结束所述干燥处理阶段。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中药材的属性,至少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干燥参数,包括:在所述制剂类型包括粉剂或片剂的情况下,基于所述中药材的属性,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干燥参数包括含水率阈值。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中药材的属性,至
少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干燥参数,包括:至少基于所述中药材的属性中以下之一,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干燥参数;中药材的类型、中药材在干燥处理阶段的原料形态和含水类型;所述含水类型包括中药材表面含水和/或中药材内部含水。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参数包括干燥温度、干燥时长和搅拌速率;所述基于所述中药材的含水类型,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干燥参数,包括:在所述含水类型仅包括中药材内部含水的情况下,确定第一干燥参数集,其中,所述第一干燥参数集中所述搅拌速率在第一速率范围,所述干燥温度在第一温度范围和所述干燥时长在第一时长范围内;在所述含水类型仅包括中药材表面含水的情况下,确定第二干燥参数集,其中,所述第二干燥参数集中所述搅拌速率在第二速率范围,所述干燥温度在第二温度范围,所述干燥时长在第二时长范围内;在所述含水类型包括中药材表面含水和中药材内部含水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包括先后执行的第一干燥子阶段和第二干燥子阶段;其中,所述第一干燥子阶段的干燥参数为所述第一干燥参数集,所述第二干燥子阶段的干燥参数为所述第二干燥参数集;其中,所述第一速率范围的上限不高于所述第二速率范围的上限,所述第一温度范围的上限不高于所述第二温度范围的上限,所述第一时长范围的上限不低于所述第二时长范围的上限。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中药材的类型,至少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干燥参数,包括:基于所述中药材的类型确定所述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基于所述中药材的有效成分,确定干燥处理阶段的以下参数至少之一:干燥方式、干燥温度和干燥时长;其中,所述干燥方式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真空干燥方式、真空加热干燥方式、鼓风干燥方式、鼓风加热干燥方式、远红外干燥方式、微波加热干燥方式、电热丝加热干燥方式、热风加热干燥方式;其中,所述中药材的有效成分的类型属于热敏性的情况下,所述干燥温度为第一温度范围;所述中药材的有效成分的类型属于非热敏性的情况下,所述干燥温度为第二温度范围;所述第一温度范围的上限不高于所述第二温度范围的上限;其中,所述中药材的有效成分的类型属于易氧化类型的情况下,所述干燥方式包括真空干燥方式和/或真空加热干燥方式。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方式包括远红外干燥方式的情况下,所述在按照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进入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情况下,按照所述干燥参数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包括: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包括先后执行的第一子阶段和第二子阶段;在所述第一子阶段,采用远红外方式以第三温度范围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并持续第一预设时长;在所述第二子阶段,以第四温度范围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冷却处理并持续第二预设时长;
其中,所述第三温度范围为室温至80摄氏度,所述第四温度范围为不高于室温;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为20至60分钟,所述第二预设时长为10至30分钟。11.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方式包括真空加热干燥方式的情况下,所述在按照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进入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情况下,按照所述干燥参数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包括: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包括先后执行的第一子阶段和第二子阶段;在所述第一子阶段,在预设真空度下以第四温度范围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并持续第一预设时长;在所述第二子阶段,在所述预设真空度下以第三温度范围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加热处理并持续第二预设时长;其中,所述预设真空度为2.0至10.0千帕,且所述第三温度范围为室温至80摄氏度;所述第四温度范围为不高于室温;所述第二预设时长为10至30分钟,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为20至60分钟。12.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方式包括鼓风干燥方式的情况下,所述在按照所述中药材处理流程进入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的情况下,按照所述干燥参数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包括:确定所述干燥处理阶段包括先后执行的第一子阶段和第二子阶段;在所述第一子阶段,采用鼓风干燥方式以第一预设风速和第四温度范围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干燥处理并持续第一预设时长;在所述第二子阶段,以第二预设风速和第三温度范围对所述中药材进行加热处理并持续第三预设时长;其中,所述第一预设风速为0.5至3.0米/秒;所述第二预设风速基于所述中药材的挥发性进行设定;所述第三温度范围为室温至80摄氏度;所述第四温度范围为不高于室温;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为20至60分钟,所述第三预设时长为10至40分钟。13.一种中药材处理装置,应用于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进入模块,用于在确定烹饪腔内待处理食材的类型为中药材的情况下,进入中药材处理模式;所述中药材处理模式中的中药材处理流程包括依次执行的干燥处理阶段和溶出处理阶段,其中,所述干燥处理阶段用于促进所述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在所述溶出处理阶段溶出;第一确...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邢利婷,王丽英,李晶,
申请(专利权)人: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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