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分享方法、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7453298 阅读:10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5-06 09:25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对象分享方法、装置,属于通信技术领域。该方法应用于具有折叠屏的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第一屏幕和第二屏幕,该方法包括:在建立有目标群组的情况下,在第一屏幕显示至少一个第一对象,在第二屏幕上显示共享区,共享区用于目标群组的成员查看共享信息;接收用户的第一输入;响应于第一输入,在共享区显示第一目标对象的标识,以使目标群组的成员查看到共享区内的第一目标对象;其中,第一目标对象为第一对象中的至少一个。第一目标对象为第一对象中的至少一个。第一目标对象为第一对象中的至少一个。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对象分享方法、装置


[0001]本申请属于通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对象分享方法、装置。

技术介绍

[0002]随着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利用电子设备共享多种信息。例如,在对要购买的商品进行分享的场景时,人们挑选商品时往往会使用电子设备在各个购物平台上查看,当多个人挑选同一商品时,需要把不同平台的购买链接分享到一些聊天软件上让大家一起参考,从而选出大家都满意的商品。如此,分享者和被分享者都需要在不同的购物软件和聊天软件之间来回切换,分享效率低下,而且用户在查看别人分享的链接时,必须切换掉当前的浏览页面,操作繁琐。

技术实现思路

[0003]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对象分享方法、装置。解决现有技术中在信息分享时操作繁琐的问题。
[0004]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对象分享方法,该方法应用于具有折叠屏的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第一屏幕和第二屏幕,该方法包括:
[0005]在建立有目标群组的情况下,在所述第一屏幕显示至少一个第一对象,在所述第二屏幕上显示共享区;所述共享区用于所述目标群组的成员查看共享信息;
[0006]接收用户的第一输入;
[0007]响应于所述第一输入,在所述共享区显示第一目标对象的标识,以使所述目标群组的成员查看到所述共享区内的第一目标对象;其中,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为所述第一对象中的至少一个。
[0008]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对象分享装置,该装置应用于具有折叠屏的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第一屏幕和第二屏幕,该装置包括:
>[0009]第一显示模块,用于在建立有目标群组的情况下,在所述第一屏幕显示至少一个第一对象,在所述第二屏幕上显示共享区;所述共享区用于所述目标群组的成员查看共享信息;
[0010]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的第一输入;
[0011]第二显示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一输入,在所述共享区显示第一目标对象的标识,以使所述目标群组的成员查看到所述共享区内的第一目标对象;其中,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为所述第一对象中的至少一个。
[0012]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0013]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0014]第五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0015]第六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程序产品被存储在存储介质中,该程序产品被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0016]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建立有目标群组的情况下,在折叠屏电子设备的第一屏幕显示至少一个第一对象,在折叠屏电子设备的第二屏幕上显示共享区,通过响应于用户的第一输入,可在共享区显示第一目标对象的标识,如此,可使目标群组中的所有成员均可查看到共享区内的第一目标对象,无需用户在多个软件之间来回切换,操作便捷,并且由于在第二屏幕内显示了可共享的对象对应的标识,用户还可继续在第一屏幕内进行之前的操作,因此不会影响用户之前的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0017]图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对象分享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18]图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折叠屏电子设备的显示示意图之一;
[0019]图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折叠屏电子设备的显示示意图之二;
[0020]图4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折叠屏电子设备的显示示意图之三;
[0021]图5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折叠屏电子设备的显示示意图之四;
[0022]图6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折叠屏电子设备的显示示意图之五;
[0023]图7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折叠屏电子设备的显示示意图之六;
[0024]图8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折叠屏电子设备的显示示意图之七;
[0025]图9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对象分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6]图10是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27]图11是本申请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8]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29]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申请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且“第一”、“第二”等所区分的对象通常为一类,并不限定对象的个数,例如第一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0030]现有技术中存在信息分享时,用户操作繁琐的问题,为了解决该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对象分享方法、装置,在建立有目标群组的情况下,在具有折叠屏的电子设备的第一屏幕显示至少一个第一对象,在折叠屏电子设备的第二屏幕上显示共享区,通过响应于用户的第一输入,可在共享区显示第一目标对象的标识,如此可使目标群组中的所有
成员均可查看到共享区内的第一目标对象,无需用户在多个软件之间来回切换,操作便捷,并且由于在第二屏幕内显示了可共享的对象对应的标识,用户还可继续在第一屏幕内进行之前的操作,提升了用户体验。
[0031]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对象分享方法进行详细地说明。
[0032]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对象分享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对象分享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具有折叠屏的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包括第一屏幕和第二屏幕。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执行主体并不构成对本申请实施例的限定。
[0033]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可以但不限于是具有折叠屏的个人电脑电脑(Personal Computer,PC)、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等。
[0034]如图1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对象分享方法可以包括步骤110

步骤130。
[0035]步骤110、在建立有目标群组的情况下,在第一屏幕显示至少一个第一对象,在第二屏幕上显示共享区。
[0036]其中,目标群组可以是用户建立的一个群组,在该群组中所有成员可分享共享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对象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具有折叠屏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第一屏幕和第二屏幕,所述方法包括:在建立有目标群组的情况下,在所述第一屏幕显示至少一个第一对象,在所述第二屏幕上显示共享区,所述共享区用于所述目标群组的成员查看共享信息;接收用户的第一输入;响应于所述第一输入,在所述共享区显示第一目标对象的标识,以使所述目标群组的成员查看到所述共享区内的第一目标对象;其中,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为所述第一对象中的至少一个。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共享区显示所述第一目标对象的标识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用户对第一标识的第二输入;其中,所述第一标识为所述共享区内显示的所有标识中的任意一个标识;响应于所述第二输入,在所述共享区以预设方式显示所述第一标识对应的对象的信息。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响应于所述第二输入,在所述共享区以预设方式显示所述第一标识对应的对象的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用户的第三输入;响应于所述第三输入,在所述共享区中显示第二标识对应的对象的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标识为所述共享区中与所述第一标识不同的标识。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共享区显示第一目标对象的标识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用户的第四输入;响应于所述第四输入,触发所述共享区内的标识处于编辑状态;接收用户对第三标识的第五输入;其中,所述第三标识为所述共享区中所有标识中的任意一个;响应于所述第五输入,在所述共享区显示所述第三标识对应的对象的至少一个标签标识;接收用户对目标标签标识的第六输入;其中,所述目标标签标识为所述标签标识中的至少一个;响应于所述第六输入,以预设显示状态显示所述目标标签标识。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标签标识包括标签添加标识,在所述接收用户对第三标识的第五输入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用户对标签添加标识的第七输入;响应于所述第七输入,在所述共享区显示所述第三标识对应的对象添加的标签信息。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响应于所述第四输入,触发所述共享区内的标识处于编辑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用户对第四标识的第八输入;其中,所述第四标识为所述共享区中所有标识中的任意一个;
响应于所述第八输入,在所述共享区内的标识处于非编辑状态的情况下,隐藏所述第四标识。7.一种对象分享装置,其特征在于...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田从昇
申请(专利权)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