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及车辆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6542450 阅读:11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2-01 16:45
本发明专利技术为一种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及车辆,该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包括层叠设置的玻璃层、衬底层和发光显示层,至少部分衬底层位于发光显示层与玻璃层之间衔接位置,以对发光显示层的显示效果与玻璃层的显示效果进行过渡,消除发光显示层与玻璃层在衔接位置处的视觉差异。本发明专利技术解决了发光显示器件与玻璃集成效果不佳的技术问题。技术问题。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及车辆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车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及车辆。

技术介绍

[0002]随着车辆玻璃智能化、功能化的发展,智能显示玻璃逐渐成为汽车工业的增长点和车辆工程研究的热点之一。智能显示玻璃包括被动发光和主动发光两种,被动发光的智能显示玻璃包括投影式PDLC玻璃、HUD抬头显示玻璃等。而将传统显示器集成在透明玻璃中从而得到可主动发光的显示组件,是主动发光的智能显示玻璃的主要技术路线之一。
[0003]现阶段,主流的显示器按技术分类主要有液晶显示器(LC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OLED)以及无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LED)等。因组件的裁切率及电子控制系统的设计限制,大部分显示器都是方形或接近于方形(如:外形尺寸16:10、16:9、4:3、3:2等几种);另外,由技术的限制,发光显示器件还无法达到完全透明,或与玻璃完全一致的透明效果,因此将发光显示器件集成在玻璃中之后,用于显示的功能区域和其周围的区域会出现明显的颜色、透光率、雾度等光学上的差异。而在车辆玻璃领域,因风阻及美观等技术和美学上的造型要求,车辆玻璃常常是双曲面,带有圆角,或三角形,或多边形的异形造型,因此,将发光显示器件集成在车辆玻璃中间,异形车辆玻璃和方形显示器件的组合,会导致不透明或者半透明方形的显示功能区域和剩余的全透明的异形衬底区域产生强烈的反差,既影响了显示器件的显示效果,在美学、视觉观感上给使用者较差的体验,极大影响了透明显示玻璃在车辆玻璃上的应用。
[0004]针对相关技术中发光显示器件与玻璃集成效果不佳的问题,目前尚未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0005]由此,本专利技术人凭借多年从事相关行业的经验与实践,提出一种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及车辆,以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及车辆,发光显示器件与玻璃具有更好的兼容性,在获得更好的显示效果的同时,能够为发光显示内容提供更大的设计空间,给使用者带来更好的美学观感。
[0007]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可采用下列方案来实现:
[0008]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可发光显示的玻璃,所述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包括层叠设置的玻璃层、衬底层和发光显示层,至少部分所述衬底层位于所述发光显示层与所述玻璃层之间衔接位置,以对所述发光显示层的显示效果与所述玻璃层的显示效果进行过渡,消除所述发光显示层与所述玻璃层在衔接位置处的视觉差异。
[0009]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玻璃层的数量至少包括两层,所述衬底层和所述发光显示层层叠夹设于两所述玻璃层之间。
[0010]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玻璃层与所述衬底层之间,和/或所述玻璃层
与所述发光显示层之间设置有夹胶层。
[0011]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层层叠设置于所述玻璃层的表面。
[0012]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面积大于所述发光显示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面积,且所述衬底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覆盖所述发光显示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
[0013]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层的面积大于所述发光显示层,且所述衬底层的面积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玻璃层的面积。
[0014]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层包括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的外周设置有阻挡透过所述玻璃层的光线进入所述显示区域的遮光部。
[0015]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区域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面积小于或者等于所述发光显示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面积,所述发光显示层的至少部分区域与所述显示区域相重叠,以使所述发光显示层发出的光线能够穿透所述显示区域和所述玻璃层射出。
[0016]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层还包括衬底区域,所述遮光部设置于所述衬底区域与所述显示区域之间。
[0017]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区域设于衬底层的内部位置,所述遮光部环设于所述显示区域的外周。
[0018]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区域由靠近所述显示区域至远离所述显示区域方向依次形成过渡部分和透明部分。
[0019]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透明部分的边缘所在位置与所述玻璃层的边缘所在位置相重叠。
[0020]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区域内形成有图案显示部分,所述图案显示部分位于所述透明部分内或占据所述透明部分所在位置,所述显示区域位于所述图案显示部分内,以通过所述图案显示部分显示图案。
[0021]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图案显示部分的数量为多个,各所述图案显示部分分别位于所述发光显示层的两侧。
[0022]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区域内形成有可调光部分,所述可调光部分位于所述透明部分内或占据所述透明部分所在位置,所述显示区域位于所述可调光部分内,以通过所述可调光部分调节可见光透光率。
[0023]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遮光部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宽度大于或等于10倍的人眼可分辨的线宽度,且小于或等于所述显示区域在相同方向上宽度的0.1倍。
[0024]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发光显示层的数量为一层,所述发光显示层和所述衬底层分别靠近车内显示面和车外显示面,以通过所述车内显示面进行车内显示;或所述发光显示层的数量为两层,两所述发光显示层分别位于所述衬底层的两侧,以分别通过车内显示面和车外显示面进行车内显示和车外显示。
[0025]在本专利技术的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衬底层为单层结构或者层叠设置的多层结构。
[0026]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车身主体和上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所述可发光显示的玻璃设置于所述车身主体上。
[0027]由上所述,本专利技术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及车辆的特点及优点是:将玻璃层、衬底层和发光显示层层叠设置,由于至少部分衬底层位于发光显示层与玻璃层之间衔接位置,可通过衬底层对发光显示层的显示效果与玻璃层的显示效果进行过渡,使发光显示层与玻璃层在视觉上过渡融合为一体,从而有效消除发光显示层与玻璃层在衔接位置处的视觉差异,提高发光显示层与玻璃层的兼容性,在获得更好的显示效果的同时,衬底层能够为发光显示内容提供更大的设计空间,给使用者带来更好的美学观感。
附图说明
[0028]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专利技术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专利技术的范围。
[0029]其中:
[0030]图1:为本专利技术可发光显示的玻璃的横截面示意图之一。
[0031]图2:为本专利技术可发光显示的玻璃中衬底层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0032]图3:为本专利技术可发光显示的玻璃中遮光部的宽度示意图。
[0033]图4:为本专利技术可发光显示的玻璃中遮光部的宽度设置原理图。
[0034]图5:为本专利技术可发光显示的玻璃中衬底层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0035]图6:为本专利技术可发光显示的玻璃的横截面示意图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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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包括层叠设置的玻璃层、衬底层和发光显示层,至少部分所述衬底层位于所述发光显示层与所述玻璃层之间衔接位置,以对所述发光显示层的显示效果与所述玻璃层的显示效果进行过渡,消除所述发光显示层与所述玻璃层在衔接位置处的视觉差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层的数量至少包括两层,所述衬底层和所述发光显示层层叠夹设于两所述玻璃层之间。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层与所述衬底层之间,和/或所述玻璃层与所述发光显示层之间设置有夹胶层。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衬底层层叠设置于所述玻璃层的表面。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衬底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面积大于所述发光显示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面积,且所述衬底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覆盖所述发光显示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衬底层的面积大于所述发光显示层,且所述衬底层的面积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玻璃层的面积。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衬底层包括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的外周设置有阻挡透过所述玻璃层的光线进入所述显示区域的遮光部。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域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面积小于或者等于所述发光显示层在所述玻璃层上的投影面积,所述发光显示层的至少部分区域与所述显示区域相重叠,以使所述发光显示层发出的光线能够穿透所述显示区域和所述玻璃层射出。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衬底层还包括衬底区域,所述遮光部设置于所述衬底区域与所述显示区域之间。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发光显示的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域设于衬底层的内部位置,所述遮...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钰林寿陈宏伟郑建森
申请(专利权)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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