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车门与发光玻璃总成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6264904 阅读:24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1-07 10:04
本申请涉及一种机动车辆、车门与发光玻璃总成,发光玻璃总成包括:玻璃本体、涂层结构以及氛围灯组。一方面,当氛围灯组发光时,导光件的光线便能通过镂空口向外射出,即涂层结构在镂空口处有光信号,能提供光信号提醒的作用,便于快速锁定车辆,从而增加车辆的可识别度;另一方面,当氛围灯组未发光时,若机动车辆的外部或内部有自然光,例如白天,则基于遮光涂层的颜色不同于与镂空口相对设置的导光件的板面颜色,这样也能便于人眼从涂层结构中确定出镂空口的所在位置,进而能起到提供光信号提醒的作用,便于快速锁定车辆,从而增加车辆的可识别度。可识别度。可识别度。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机动车辆、车门与发光玻璃总成


[0001]本申请涉及车辆
,特别是涉及一种机动车辆、车门与发光玻璃总成。

技术介绍

[0002]随着生活水平与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客车、大巴等等,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出现在人们生活中。
[0003]传统技术中,发光玻璃总成,例如后侧窗玻璃,作为机动车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后排乘客提供视野,同时对机动车辆的车身进行密封,防止水流/气流流入车内,以提升乘坐舒适感。其中,发光玻璃总成仅为单一透明玻璃,通常设置有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第二区域环绕第一区域设置。第二区域一般位于发光玻璃总成的周边,在发光玻璃总成的周边表面上涂覆有黑色油墨层,并使得黑色油墨层烧结固化于发光玻璃总成的表面上,从而实现不透光。
[0004]传统的车型的发光玻璃总成仅为单一的透明玻璃,在透明玻璃的背面(背离于车辆内部的玻璃本体的一侧)上印刷黑色油墨并将黑色油墨烧结固化形成挡光涂层,然而,发光玻璃总成的可识别度较差,导致产品性能较差,即无法提供侧面灯光信号提醒的作用,导致消费者不便于快速锁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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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玻璃总成包括:玻璃本体,所述玻璃本体为透明板,所述玻璃本体设有第一区域以及与所述第一区域相连的第二区域,所述第一区域为透光区域;以及涂层结构,所述涂层结构对应地设置于所述第二区域;所述涂层结构包括遮光涂层,所述遮光涂层设有镂空口;以及氛围灯组,所述氛围灯组连接于所述玻璃本体的背面,所述氛围灯组包括和所述镂空口对应设置的透光图案,以使光线能依次通过所述透光图案和所述镂空口并在所述玻璃本体的正面可见,且自所述玻璃本体的外侧向内观察,所述透光图案的颜色不同于所述遮光涂层的颜色。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氛围灯组包括:导光件以及照明机构,所述导光件包括所述透光图案,所述照明机构的出射光线能够透过所述透光图案与所述镂空口并在所述玻璃本体的正面可见。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件还包括围绕设置在所述透光图案外周至少其中一侧的遮光部,以使所述照明机构的出射光线能够透过透光图案并被所述遮光部所遮挡;所述遮光部和所述遮光涂层的颜色相同。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图案的形状与所述镂空口的形状相适应;所述透光图案的尺寸大于所述镂空口的尺寸。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件的形状与所述镂空口的形状相适应;且所述导光件的尺寸大于所述镂空口的尺寸。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图案与所述遮光部两者采用双料注塑一体成型得到所述导光件。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涂层的表面颜色为暗色,所述遮光部的表面颜色为暗色;和/或,所述透光图案的表面颜色为亮色。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件的板面采用透明粘胶粘接固定于所述涂层结构上。9.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发光玻璃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机构包括模组外壳、反光膜、导光板、均光膜与电路板;所述模组外壳设有腔室以...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滕育冯成斌林启鹏丁智文王立许超武
申请(专利权)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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