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6105478 阅读:27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2-28 14:05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包括顶板,所述顶板下表面设有聚能机构,所述聚能机构包括固定安装于顶板下表面的外壳,所述外壳内腔固定安装有聚能仓,所述聚能仓夹层内腔固定安装有粗砂填充层,所述聚能仓内固定安装有储药仓,所述储药仓内填充有炸药,所述顶板上表面固定安装有贯穿顶板和聚能仓并延伸至储药仓内的套管,所述套管内固定安装有炸药引线。该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通过在外壳内设有聚能仓,在聚能仓夹层内设有粗砂填充层,可以吸收未爆弹引爆时产生的冲击波,可以起到聚能吸能的作用,外壳与顶板可以对剩余的冲击波起到阻挡作用,大大减少了传递到水面的冲击波,有利于防止冲击波传在水面形成有害波浪影响水面设施。浪影响水面设施。浪影响水面设施。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


[0001]本技术涉及未爆弹销毁
,具体为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

技术介绍

[0002]未爆弹主要指战争或其他军事活动后遗留的尚未引爆的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各种子母弹甚至导弹等,这些弹药通常散布于地表或地下极浅的位置,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0003]目前处理未爆弹的主要措施是使用炸药就地引爆未爆弹,但对于一些体积较大爆炸威力较大的未爆弹引爆后产生的破坏力较大容易引发意外,所以这类未爆弹需要转移至水下使用销毁机构才能引爆,但现有的销毁机构在引爆后会在水面产生较大的冲击波,冲击波很可能会损坏船只和其他水域设施。

技术实现思路

[0004]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技术提供了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具备可减小爆炸产生的冲击波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销毁机构在引爆后会在水面产生较大的冲击波,冲击波很可能会损坏船只和其他水域设施的问题。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包括顶板,所述顶板下表面设有聚能机构;
[0006]所述聚能机构包括固定安装于顶板下表面的外壳,所述外壳内腔固定安装有聚能仓,所述聚能仓夹层内腔固定安装有粗砂填充层,所述聚能仓内固定安装有储药仓,所述储药仓内填充有炸药,所述顶板上表面固定安装有贯穿顶板和聚能仓并延伸至储药仓内的套管,所述套管内固定安装有炸药引线。
[0007]进一步,所述顶板上表面固定安装有吊装环。
[0008]进一步,所述聚能仓的厚度不低于十厘米不大于二十厘米。
[0009]进一步,所述外壳的厚度不低于十厘米不大于十五厘米。
[0010]进一步,所述外壳底部固定安装有环形配重圈。
[0011]进一步,所述储药仓内固定安装有防潮层。
[00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0013]该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通过在外壳内设有聚能仓,在聚能仓夹层内设有粗砂填充层,可以吸收未爆弹引爆时产生的冲击波,可以起到聚能吸能的作用,外壳与顶板可以对剩余的冲击波起到阻挡作用,大大减少了传递到水面的冲击波,有利于防止冲击波传在水面形成有害波浪影响水面设施。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技术内部结构示意图;
[0015]图2为本技术外观结构示意图;
[0016]图3为本技术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0017]图中:1顶板、2外壳、3聚能仓、4粗砂填充层、5储药仓、6炸药、7套管、8炸药引线、9吊装环、10环形配重圈、11防潮层、12漂浮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0019]请参阅图1

3,本实施例中的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包括顶板1,顶板1上表面固定安装有吊装环9,便于移动销毁机构,顶板1下表面设有聚能机构,聚能机构包括固定安装于顶板1下表面的外壳2,外壳2的厚度不低于十厘米不大于十五厘米,外壳2底部固定安装有环形配重圈10,防止销毁机构在销毁时被爆炸击飞,外壳2内腔固定安装有聚能仓3,聚能仓3的厚度不低于十厘米不大于二十厘米,便于根据未爆弹的大小和炸药量选择合适的聚能仓3,聚能仓3夹层内腔固定安装有粗砂填充层4,聚能仓3内固定安装有储药仓5,储药仓5内固定安装有防潮层11,防止炸药受潮失效,储药仓5内填充有炸药6,顶板1上表面固定安装有贯穿顶板1和聚能仓3并延伸至储药仓5内的套管7,套管7内固定安装有炸药引线8。
[0020]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对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进行阻挡阻隔,本实施例中的顶板1和外壳2均为钢筋混凝土构成,在顶板的周围设置有漂浮装置,在使用时,漂浮装置将整个装置浮起在水面上。
[0021]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防止炸药引线8在手中受潮,本实施例中的套管7为防潮阻燃材质组成。
[0022]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防止爆炸时产生的高温使聚能仓3熔化,本实施例中的聚能仓3为耐高温高强度的金属材料制成。
[0023]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使销毁机构能快速沉入水中且将销毁机构稳定在水底,本实施例中的环形配重圈10为高强度混凝土制成,环形配重圈10的重量不低于两百斤。
[0024]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防止炸药6长期存放后失效或在存放时发生爆炸,本实施例中的炸药6为高稳定性的防潮TNT炸药。
[0025]需要说明的是,本机构使用时需要事先将未爆弹置于引爆水域内,在通过钢丝绳连接吊装环9将销毁机构移动至未爆弹上方并将未爆弹罩住。
[0026]上述实施例的工作原理为:
[0027]使用时,通过机械将销毁机构移动至未爆弹上方,使均能仓3罩住未爆弹,使环形配重圈10与水底接触,通过引燃炸药引线8,将储药仓5内的炸药6引燃,从而将未爆弹引爆,未爆弹爆炸时粗砂填充层4可以吸收大部分冲击波,顶板1和外壳2可以阻挡剩余的冲击波,未被吸收的冲击波则不会对水产生大的冲击波。
[0028]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
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29]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技术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技术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技术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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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包括顶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1)下表面设有聚能机构;所述聚能机构包括固定安装于顶板(1)下表面的外壳(2),所述外壳(2)内腔固定安装有聚能仓(3),所述聚能仓(3)夹层内腔固定安装有粗砂填充层(4),所述聚能仓(3)内固定安装有储药仓(5),所述储药仓(5)内填充有炸药(6),所述顶板(1)上表面固定安装有贯穿顶板(1)和聚能仓(3)并延伸至储药仓(5)内的套管(7),所述套管(7)内固定安装有炸药引线(8)。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聚能销毁未爆弹机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辛光明宋文章许箕光辛科王明松毕卫国孙文进高文乐刘向升王东杰
申请(专利权)人:烟台市工程爆破协会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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