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站点控制器及基站技术

技术编号:35592115 阅读:24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1-16 15:09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站点控制器及基站,调整了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电池供电策略,延迟电池供电的启动时刻,缩减了在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内电池供电过程以及电池供电后不充不放状态的总时长,降低了基站在电池供电期间及以后出现市电异常状况,由于电池的备电能力不足导致基站宕站的风险,提高了基站的错峰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站的错峰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站的错峰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站点控制器及基站


[0001]本申请涉及通信电源
,尤其涉及一种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站点控制器及基站。

技术介绍

[0002]随着供电的越趋紧张,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均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提高了用电高峰时期的电价,实行不同用电时期的高低电价。通过错峰用电将高峰负荷部分转移到低谷时期,使周期性波动的电网负荷变得更为均衡,以有利于提高发电供电设备的利用率,减少发电供电设备的建设投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并且,错峰用电可以提高电力供应整体的效率与效益,节约能源,最终降低用电成本,对用电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都有重大的意义。

技术实现思路

[0003]本申请提供的一种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站点控制器及基站,用以提高错峰用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0004]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可以包括:
[0005]首先,根据设定的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确定是否进入市电电价峰值时段。
[0006]具体地,根据国家和地域的不同、经济发展和发电能力的差异,需要进行错峰用电的情况不同,可能会存在多个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市电电价峰值时段。例如:8点至12点为市电高电价时间段,17点至21点为市电高电价时间段,23点至次日6点为市电低电价时间段,其他时间为市电平电价时间段,则可以设定8点至12点、17点至21点两个市电高电价时间段作为需要进行错峰用电的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并且,当存在多个市电高电价时间段时,可以建立对应的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列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轮巡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列表,确定当前时刻是否进入市电高电价时间段,在确定当前时刻进入某个市电高电价时间段时,则确定进入了市电电价峰值时段。
[0007]在确定在非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即在市电平电价时间段或市电低电价时间段时,采用市电供电。并且,进一步地,在非市电电价峰值阶段,若确定电池电量不足,则开始启动电池充电直至电池充满。
[0008]在确定进入市电电价峰值时段时,延迟启动电池供电,即此时还是采用市电供电,使电池在进入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后直接进入不充不放状态。
[0009]之后,根据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和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判断是否满足启动错峰用电条件。在判断满足启动错峰用电条件时,启动电池供电代替市电供电。例如,预先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为2小时,当前所在的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总时长为4小时,则在确定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为2小时且等于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时,判断出满足启动错峰用电条件,启动电池供电代替市电供电,即在进入市电电价峰值时段2小时后,电池开始供电,启动错峰用电。
[0010]接着,在电池持续供电过程中,确定是否满足电池的放电深度达到额定数值和确定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结束两者中的任一个;在确定电池的放电深度达到额定数值或确定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结束时,停止电池供电并切换至市电供电。
[0011]具体地,在电池持续供电过程中,在确定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结束时停止电池供电,是为了保证在市电平电价时间段开始前结束错峰用电。在电池持续供电过程中,在电池的放电深度达到额定数值时停止电池供电,是为了保证电池保留一定的电量,以备在电池停止供电后的不充不放状态的这段时间内,若遇到市电出现异常状况,电池具有足够的备电能力,避免基站宕站的风险。具体地,额定数值即为电池供电结束时的放电深度值,该额定数值可以在30%

50%之间取值,例如可以取值为50%。
[0012]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调整了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电池供电策略,延迟电池供电的启动时刻,缩减了在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内电池供电过程以及电池供电后不充不放状态的总时长,降低了基站在电池供电期间及以后出现市电异常状况,由于电池的备电能力不足导致基站宕站的风险,提高了基站的错峰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
[0013]在本申请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上述根据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和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判断是否满足启动错峰用电条件,具体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0014]可以获取预先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并实时计算当前所在的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在确定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小于或等于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时,则判断满足启动错峰用电条件。例如,预先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为2小时,当前所在的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总时长为4小时,则在确定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为2小时且等于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时,判断出满足启动错峰用电条件。
[0015]在本申请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获取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可以具体为:在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内,最近一次电池从满电开始供电至电池的放电深度达到额定数值时的所用时间。具体地,可以从电池放电的历史数据中进行筛选,将最近一次电池在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完全深度放电(从满电放电至放电深度达到额定数值)所使用的时间作为参考,将其作为电池参考备电时间。
[0016]或者,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确定电池参考备电时间,例如将最近一段时间内(例如最近一个月内)电池最长一次放电时间作为电池参考备电时间。该最长一次放电时间有可能发生在市电电价峰值时段,也有可能发生在市电平电价时间段或市电低电价时间段,在此不做限定。该最长一次放电时间有可能在电池的满电开始放电,也有可能是在电池的某个放电深度开始放电,在此不做限定。
[0017]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上述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理想情况为在电池的放电深度达到额定数值的时刻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结束,但是,由于基站实时负载的变化,以及电池实际电量的变化,无法保证在电池的放电深度达到额定数值的时刻恰好结束市电电价峰值时段,有可能在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结束之前,电池的放电深度已经达到额定数值,电池停止供电进入不充不放状态。
[0018]基于此,在本申请一个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进行错峰用电的过程中,即电池供电代替市电供电的过程中,还可以根据电池更新的备电时间对比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来调整电池供电时间,以便尽可能缩短在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内电池供电后不充不放状态的时间,尽量降低在该时间内出现市电异常状况时,由于电池的备电能力不足导致基站宕
站的风险,提高了基站的错峰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具体地,在启动电池供电代替市电供电之后,还可以包括:
[0019]确定启动电池供电的时长是否等于设定时长。一般地,电池在供电的初期即开始供电后,其工作状态并不稳定,此时不能准确的检测到电池的实际容量,而在电池工作一段时间后,例如工作20

30分钟后,电池工作状态趋于稳定。因此,可以在20分钟

30分钟之间任意取值作为设定时长,例如设定时长可以取值为30分钟。
[0020]在确定启动电池供电的时长等于设定时长时,根据获取到的电池当前容量和实时负载数据,确定电池实际备电时间。具体地,可以将获取到的电池当前容量除以实时负载数据,得到电池实际备电时间,得到的电池实际备电时间一般远大于电池参考备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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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错峰用电的调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设定的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确定是否进入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在确定进入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延迟启动电池供电,并根据所述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和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判断是否满足启动错峰用电条件;在判断满足所述启动错峰用电条件时,启动所述电池供电代替市电供电;在确定电池的放电深度达到额定数值或确定所述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结束时,停止所述电池供电并切换至所述市电供电。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和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判断是否满足启动错峰用电条件,包括:在确定所述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剩余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时,判断满足所述启动错峰用电条件。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调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的电池参考备电时间为:在市电电价峰值时段内,最近一次电池从满电开始供电至电池的放电深度达到所述额定数值时的所用时间。4.如权利要求1

3任一项所述的调度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启动所述电池供电代替市电供电之后,还包括:确定启动所述电池供电的时长是否等于设定时长;在确定启动所述电池供电的时长等于所述设定时长时,根据获取到的电池当前容量和实时负载数据,确定电池实际备电时间;在确定所述电池实际备电时间与所述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当前剩余时间之差小于设定时间时,暂停所述电池供电并切换至所述市电供电,直至所述电池实际备电时间与所述市电电价峰值时段的当前剩余时长之差等于所述设定时间为止,恢复所述电池供电代替所述市电供电。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调度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启动所述电池供电代替市电供电时,还包括:确定...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宁飞王腾峰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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