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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及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555235 阅读:172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的系统,包括用户端、网络广告发布单元、计费服务器单元、落地网关和企业端。本发明专利技术同时公开了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的方法,包括:A、网络广告发布单元接收到点击信息后提供嵌入有企业信息的信息输入界面,并将信息输入界面中的用户信息和企业信息发送给计费服务器单元;B、计费服务器单元对接收的企业信息进行认证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向落地网关发送呼叫建立请求;C、落地网关建立用户和企业之间的话路,并接续用户和企业之间的通话;D、计费服务器单元对用户和企业之间的通话进行计费。利用本发明专利技术,提高了对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准确性,推动了网络广告业务的发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及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网络广告计费
,尤其涉及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及方法。
技术介绍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网民的快速增长和互联网特有的技术型、消费品属性,使得互联网日益受到广告主青睐。相较于传统媒体,网络广告在IT、通讯、汽车等行业优势更明显。据权威调查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9亿元,较2003年增长了75%,预计2006年规模将达到40亿元。因此,网络广告已经成为众多广告媒介中不容小觑的一员。但是,现今国内网络广告的计费方式仍未得到彻底的统一和完善,广告主对网络广告效果的需求并未得到完全的解决。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是以下两种广告计费形式:一种是每千人成本(Cost Per Mille or Cost Per Thousand,CPM),是按照网络媒体访问人次计费的标准,指在广告投放过程中,按每一千人看到某广告作为单价标准,依次向上类推的计费方式。另一种是每行动成本/广告效果计费(Cost Per Action,CPA),是指按广告投放实际效果,即按回应的有效问卷或订单等定义效果来计费,而不限广告投放量。这两种广告计费形式是目前使用最为频繁的互联网广告计费形式,同时也是目前衡量网络广告效果的重要指标。CPM的原理与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评价体系有相似之处,注重广告的显示效果。而CPA则完全区别于传统媒体,是一种基于互联网互动性特征的广告计费形式,在确定了广告主所需要获得的广告效果基础上,以效果的实现来衡量广告价值。-->在国内,除了CPM和CPA外,还有两个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指标-点击成本(CPC)和每广告位时间成本(CPT),CPT如包年、包月、包天、包时等。通过CPC的广告点击数及点击率,广告主可以很清楚地了解自己投放的网络广告到底带来了多少宣传效果,大大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而CPT则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计费形式的主导,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它使得网络广告的计费模式更趋近于和传统媒体的购买模式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换言之,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变形,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方便,但由于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可记录性,CPT无法精确体现互联网便于衡量广告效果的优势。由于各大媒体尚未能实时地公布其每天的不同页面的日访问量(DailyPageview)和日不重复访客数(Daily Unique User),广告主在衡量广告投放效果时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进行估算。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提高,媒体却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可靠性,只能被动地每半年或一年调整一次价格,以提高自己的收入。CPT在中国沿用几年后,广告主渐渐发现这种计费形式缺乏说服力,或者说,广告主们越来越需要系统地分析互联网广告所产生的效果。2004年,不少网络广告代理公司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一种广告效果来进行评估。但是,由于国内网络广告市场不够成熟,缺乏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CPM尚未能获得足够的公信力,因此,CPM作为一种计费形式未被国内广告主接受和理解。另外,近来网络广告计费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网络广告计费方式——话告。其实现原理如下:用户在浏览网络广告后,根据网络广告提供或嵌入的信息,用户可以向广告主发送文字信息,如手机短信、QQ在线留言或MSN在线留言等,然后服务提供商根据广告主接收文字信息的条数或字数向广告主收取一定的广告费用。这种网络广告计费方式相比上述几种网络广告计费,虽然在对网络广告效果进行评估的准确性方面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实现条件的限制,如-->需要利用手机、QQ、MSN等通信工具,并且由于广告主与用户之间仅仅是文字信息的交流,无法直接进行语音交流,所以导致这种网络广告计费方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上述各种计费方式都存在无法对网络广告效果进行准确评估的问题,导致企业客户在网络广告投入的盲目性和网络广告的成本加大,制约了网络广告业务的迅速发展,对网络广告业务的发展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技术实现思路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专利技术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系统,以解决无法对网络广告效果进行准确评估的问题,降低现有网络广告计费方式对网络广告业务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推动网络广告业务的迅速发展。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网络广告计费方法,以解决无法对网络广告效果进行准确评估的问题,降低现有网络广告计费方式对网络广告业务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推动网络广告业务的迅速发展。(二)技术方案为达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系统,该系统包括:用户端,用于登录网络广告发布单元浏览网络广告,并通过网络广告发布单元向计费服务器单元发送信息,请求建立自身与企业端之间的话路;网络广告发布单元,用于发布嵌入企业信息的网络广告,接收用户的点击信息,为用户提供信息输入界面,并将用户在信息输入界面输入的信息和嵌入在信息输入界面中的企业信息发送给计费服务器单元;计费服务器单元,用于对接收自网络广告发布单元的企业信息进行认证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向落地网关发送呼叫建立请求,并对用户和企业之间的通话进行计费;-->落地网关,用于根据接收自计费服务器单元的呼叫建立请求,建立用户和企业之间的话路;企业端,用于实现自身与用户端之间的通话,并向计费服务器单元发送请求,查询自身帐户或修改自身配置。所述用户端或企业端至少包括通信终端和互联网接入终端。所述通信终端为移动通信终端,或为固定电话。所述移动通信终端为支持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码分多址(CDMA)网络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宽带码分多址(WCDMA)网络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时分码分多址(TD-CDMA)网络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通用无线分组业务(GPRS)网络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网际协议(IP)网络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下一代网络(NGN)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所述固定电话为支持公共交换电话网(PSTN)的固定电话,或为支持IP网络的固定电话,或为支持NGN系统的固定电话。所述互联网接入终端为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为接入互联网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接入互联网的个人数字助理(PDA)。所述网络广告发布单元为门户网站。所述计费服务器单元包括:会话发起协议(SIP)服务器,用于从接收自网络广告发布单元发送的用户和企业信息中提取用户电话号码和企业的电话号码,将提取的电话号码发送给AAA服务器,并在接收到AAA服务器返回的鉴权通过信息后向落地网关发送呼叫建立请求;AAA服务器,用于根据接收自SIP服务器的电话号码查询数据库服务器,对用户和企业进行认证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向SIP服务器返回鉴权通过信息,并在用户和企业之间话路建立后对用户和企业之间的通话进行计费;WEB服务器,用于接收企业对自身帐户的查询或配置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或配置信息访问数据库服务器,对企业帐户进行查询或配置;数据库服务器,用于存储企业帐户信息。所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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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用户端,用于登录网络广告发布单元浏览网络广告,并通过网络广告发布单元向计费服务器单元发送信息,请求建立自身与企业端之间的话路;网络广告发布单元,用于发布嵌入企业信息的网络广告,接收用户的点击信息,为用户提供信息输入界面,并将用户在信息输入界面输入的信息和嵌入在信息输入界面中的企业信息发送给计费服务器单元;计费服务器单元,用于对接收自网络广告发布单元的用户和企业信息进行认证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向落地网关发送呼叫建立请求,并对用户和企业之间的通话进行计费;落地网关,用于根据接收自计费服务器单元的呼叫建立请求,建立用户和企业之间的话路;企业端,用于实现自身与用户端之间的通话,并向计费服务器单元发送请求,查询自身帐户或修改自身配置。

【技术特征摘要】
CN 2006-6-14 20061001224131、一种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用户端,用于登录网络广告发布单元浏览网络广告,并通过网络广告发布单元向计费服务器单元发送信息,请求建立自身与企业端之间的话路;网络广告发布单元,用于发布嵌入企业信息的网络广告,接收用户的点击信息,为用户提供信息输入界面,并将用户在信息输入界面输入的信息和嵌入在信息输入界面中的企业信息发送给计费服务器单元;计费服务器单元,用于对接收自网络广告发布单元的用户和企业信息进行认证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向落地网关发送呼叫建立请求,并对用户和企业之间的通话进行计费;落地网关,用于根据接收自计费服务器单元的呼叫建立请求,建立用户和企业之间的话路;企业端,用于实现自身与用户端之间的通话,并向计费服务器单元发送请求,查询自身帐户或修改自身配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端或企业端至少包括通信终端和互联网接入终端。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终端为移动通信终端,或为固定电话。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通信终端为支持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码分多址CDMA网络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宽带码分多址WCDMA网络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时分码分多址TD-CDMA网络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通用无线分组业务GPRS网络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网际协议IP网络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支持下一代网络NGN系统的移动通信终端;所述固定电话为支持公共交换电话网PSTN的固定电话,或为支持IP网络的固定电话,或为支持NGN系统的固定电话。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互联网接入终端为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为接入互联网的移动通信终端,或为接入互联网的个人数字助理PDA。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广告发布单元为门户网站。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费服务器单元包括:会话发起协议SIP服务器,用于从接收自网络广告发布单元发送的用户和企业信息中提取用户电话号码和企业的电话号码,将提取的电话号码发送给AAA服务器,并在接收到AAA服务器返回的鉴权通过信息后向落地网关发送呼叫建立请求;AAA服务器,用于根据接收自SIP服务器的电话号码查询数据库服务器,对企业进行认证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向SIP服务器返回鉴权通过信息,并在用户和企业之间话路建立后对用户和企业之间的通话进行计费;WEB服务器,用于接收企业对自身帐户的查询或配置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或配置信息访问数据库服务器,对企业帐户进行查询或配置;数据库服务器,用于存储企业帐户信息。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以语音通话时长为依据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费服务器单元进一步包括:防火墙,用于防止病毒或非法操作入侵计费服务器单元,保护计费服务器单元的正常运行。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语音通话时长为依据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落地网关为支持GSM网络的落地网关,或为支持CDMA网络的落地网关,或为支持WCDMA网络的落地网关,或为支持TD-CDMA网络的落地网关,或为支持GPRS网络的落地网关,或为支持NGN网络的落地网关,或为支持IP网络的落地网关,或为支持PSTN网络的落地网关。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语音通话时长为依据的网络广告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广告发布单元与计费服务器单元之间通过互联网连接,所述企业端与计费服务器单元之间通过互联网连接,所述企业端与用户端之间通过IP、PSTN、GSM、CDMA、WCDMA、TD-CDMA、GPRS或NGN网络系统连接。11、一种网络广告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A、网络广告发布单元接收到点击信息后提供嵌入有企业信息的信息输入界面,并将在信息输入界面中输入的用户信息和嵌入在信息输入界面中的企业信息发送给计费服务器单元;B、计费服务器单元对接收自网络广告发布单元的企业信息进行认证和鉴权,在鉴权通过后向落地网关发送呼叫建立请求;C、落地网关根据接收自计费服务器单元的呼叫建立请求,分别建立企业与计费服务器单元以及用户与...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姜宏岩
申请(专利权)人:姜宏岩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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