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及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5359573 阅读:35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0-26 12:43
本申请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及系统,其属于叉车监测的领域,所述方法基于一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包括在线监测平台和安装于每个叉车上监控终端,方法包括:监控终端用于识别到对应叉车出现安全事件时,生成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记录有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在线监测平台接收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并基于安全事件提示信号,生成记录有安全类型的告警信息;在线监测平台基于目标叉车编号,确定关联于目标叉车编号的第一用户账号;在线监测平台向第一用户账号发送告警信息,并为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对应有生成日期的安全事件标识。期的安全事件标识。期的安全事件标识。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及系统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叉车监测的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及系统。

技术介绍

[0002]叉车作为现在物流行业主要的起重搬运设备,已经被广泛的运用在各个行业。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由于叉车使用人员的过失或者叉车维护时的不到位,会带来使用安全问题。为此,许多企业都出台了很多安全生产规程,以期能够实现对企业内叉车的监管,减少事故的发生。
[0003]在实现本申请的过程中,专利技术人发现上述技术至少存在以下问题:由于企业管理水平不同,且对叉车的监管大多依托于监测人员的巡视和监督,使得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很难及时到位。

技术实现思路

[0004]为了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本申请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及系统。
[0005]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所述方法基于一叉车在线监管系统,所述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包括在线监测平台和安装于每个叉车上监控终端;所述在线监测平台中存储有企业数据库,每个所述企业数据库均对应有企业编号,所述企业数据库中存储有对应于用户账号的多种用户工作数据,以及对应于叉车编号的叉车工作数据,每种所述用户工作数据和叉车工作数据均对应有数据标签;所述方法包括:所述监控终端用于识别到对应叉车出现安全事件时,生成安全事件提示信号,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记录有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所述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并基于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生成记录有所述安全类型的告警信息;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基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确定关联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的第一用户账号;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发送所述告警信息,并为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对应有生成日期的安全事件标识;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按照预设有的检测周期,定期识别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有的工单生成条件;当所述在线监测平台识别结果为满足时,生成安全工单,并发送至所述第一用户账号以及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关联用户账号;
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针对目标企业的查询请求,所述查询请求中携带有目标企业编号以及目标数据标签;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对所述查询请求的来源账号进行权限验证;所述在线监测平台验证通过后,基于所述查询请求,提取并反馈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000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为了便于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安装于叉车上监控终端,能够先用于识别对应叉车出现的安全事情,其中,安全事件包括有叉车驶离指定区域、乘座叉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叉车行驶超速、叉车超载等众多情况;监控终端通过物联网数据传输,将安全事件发送给在线监测平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之后生成告警信息,以便于将告警信息发给第一用户账号,从而使得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及时的发现对应叉车出现的安全事件,进一步的,在线监测平台定期识别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工单生成条件,以便降低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遗漏或长期滞后处理叉车使用安全事件的情况,从而使得叉车在线监管系统能够智能化的对叉车状态进行监测,进而能够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同时,当企业有查询叉车工作数据和用户工作数据的需求时,通过在线监测平台的权限验证之后,能够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实时对接查询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0007]可选的,所述工单生成条件包括: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对应的所有安全事件标识的生成日期的数量,不小于预设有的天数阈值;或者,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所对应的证件超期;或者,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所关联的叉车超检。
[000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工单生成条件至少包括有叉车安全事件处理时间超期、叉车对应证件超期、叉车超检等,从而便于加快叉车出现安全事件的处理效率。
[0009]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针对目标安全工单的处理完成通知后,将所述目标安全工单标记为已处理。
[0010]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第二用户账号满足预设有的督查单生成条件后,生成督查单;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发送所述督查单至所述第二用户账号,以及与所述第二用户账号具有关联关系的用户账号;其中,所述督查单生成条件包括: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安全工单的数量不小于预设有的数量阈值;或者,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所有安全工单中,存在任意所述安全工单的未处理时长达到预设有的时长阈值。
[0011]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快叉车安全事件的处理速度,当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对应第二用户账号的安全工单数量不小于数量阈值,或存在任意安全工单长时
间未处理时,在线监测平台则向第二用户账号发送督促单,从而使得持有第二用户账号的管理人员能够督促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人员,及时解决多个叉车的安全事件。
[0012]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携带有第一叉车编号的故障通知后,生成携带有所述第一叉车编号的报修工单,并发送至预设的管理终端以供分配。
[0013]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叉车的故障通知后,在线监测平台能够向管理终端发送报修工单,以便于管理终端分配维修工作。
[0014]第二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叉车在线监管系统,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包括在线监测平台和安装于每个叉车上监控终端,在线监测平台包括数据接收模块、关联账号确认模块、安全事件标识添加模块、安全工单生成模块、信息发送模块查询信息接收模块、权限验证模块以及查询信息反馈模块,其中:所述监控终端,用于识别到对应叉车出现安全事件时,生成安全事件提示信号,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记录有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并基于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生成记录有所述安全类型的告警信息;关联账号确认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确定关联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的第一用户账号;安全事件标识添加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发送所述告警信息,并为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对应有生成日期的安全事件标识;安全工单生成模块,用于按照预设有的检测周期,定期识别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有的工单生成条件;所述安全工单生成模块还用于当识别结果为满足时,生成安全提示工单;所述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生成的安全提示工单发送至所述第一用户账号以及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关联用户账号;查询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针对目标企业的查询请求,查询请求中携带有目标企业编号以及目标数据标签;权限验证模块,用于对查询请求的来源账号进行权限验证;查询信息反馈模块,用于验证通过后,基于查询请求,提取并反馈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0015]第三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智能终端,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码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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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基于一叉车在线监管系统,所述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包括在线监测平台和安装于每个叉车上监控终端;所述在线监测平台中存储有企业数据库,每个所述企业数据库均对应有企业编号,所述企业数据库中存储有对应于用户账号的多种用户工作数据,以及对应于叉车编号的叉车工作数据,每种所述用户工作数据和叉车工作数据均对应有数据标签;所述方法包括:所述监控终端用于识别到对应叉车出现安全事件时,生成安全事件提示信号,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记录有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所述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并基于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生成记录有所述安全类型的告警信息;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基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确定关联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的第一用户账号;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发送所述告警信息,并为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对应有生成日期的安全事件标识;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按照预设有的检测周期,定期识别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有的工单生成条件;当所述在线监测平台识别结果为满足时,生成安全工单,并发送至所述第一用户账号以及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关联用户账号;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针对目标企业的查询请求,所述查询请求中携带有目标企业编号以及目标数据标签;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对所述查询请求的来源账号进行权限验证;所述在线监测平台验证通过后,基于所述查询请求,提取并反馈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单生成条件包括: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对应的所有安全事件标识的生成日期的数量,不小于预设有的天数阈值;或者,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所对应的证件超期;或者,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所关联的叉车超检。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针对目标安全工单的处理完成通知后,将所述目标安全工单标记为已处理。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第二用户账号满足预设有的督查单生成条件后,生成督查单;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发送所述督查单至所述第二用户账号,以及与所述第二用户账号具有关联关系的用户账号;
其中,所述督查单生成条件包括: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安全工单的数量不小于预设有的数量阈值;或...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成晨朱锋顾高原顾志成
申请(专利权)人:新亿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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