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锁、特别是机动车门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4238049 阅读:60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7-24 08:36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锁、特别是机动车门锁,其具有:锁定机构(1、2),该锁定机构主要包括转动锁叉(1)和锁定爪(2)。此外,设置有保险装置(5、6、7、8)。此外,还设置有用于保险装置(5、6、7、8)的紧急操纵元件(9、10、11)。保险装置(5、6、7、8)具有至少一个保险杆(5),该保险杆不仅能由第一机动式驱动装置(7)加载、而且能由紧急操纵杆(10)加载,该紧急操纵杆是紧急操纵元件(9、10、11)的组成部分。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第一保险杆(5)具有弹性部(5a)用于第一保险杆的定位。位。位。

Motor vehicle locks, especially motor vehicle lock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机动车锁、特别是机动车门锁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锁、特别是机动车门锁,其具有:锁定机构,该锁定机构主要包括转动锁叉和锁定爪;保险装置、例如中央闭锁装置和/或防盗保险装置和/或儿童保险装置;用于保险装置的紧急操纵元件,其中,保险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第一保险杆,该第一保险杆不仅能由第一机动式/电机式驱动装置加载、而且能由紧急操纵杆加载,该紧急操纵杆是紧急操纵元件的组成部分。

技术介绍

[0002]机动车锁一般是机动车门锁,即安装在机动车门、机动车舱盖、机动车后舱盖、机动车前舱盖等之上或之中的机动车锁。此外,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术语机动车锁也包括在机动车中或机动车上的锁,例如与座椅锁或油箱盖锁等连接。然而它一般是机动车门锁。
[0003]这种机动车门锁通常具有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可以是中央闭锁装置,借助于该中央闭锁装置锁定相关的机动车的所有机动车门锁,更确切地说,使得所述机动车门锁不能从外部操纵,但相关的机动车门一如既往地可以从内部打开。与此相对地,防盗保险装置确保了,在位置“开”中既不允许内部操纵也不允许外部操纵。而在儿童保险装置中,仅机动车的后侧门从内部被锁定,也就是说不能从内部打开。然而,一如既往地可以实现从外部打开。
[0004]保险装置具有第一保险杆,其通常被机动式的驱动装置或者说第一机动式的驱动装置加载。由此,保险装置一般地可以转移到其两个功能位置“开”或“关”中。这例如可以借助于用于操控机动式驱动装置的遥控器来进行。为了在保险装置失效时仍然能够打开相关的机动车门并且能够进入,设置有紧急操纵元件。
[0005]借助于紧急操纵元件,至少可以手动地使保险装置从其位置“关”转移到位置“开”中。因此,紧急操纵元件是紧急打开元件。但是原则上,紧急操纵元件也可以确保保险装置挂入,也就是说从其位置“关”转移到位置“开”中。因此,紧急操纵元件设计为紧急闭锁元件。
[0006]在根据EP 2 913 463 B1或根据EP 2 112 306 B1的此类现有技术中实现第一闭锁元件和第二闭锁元件,所述第一闭锁元件和第二闭锁元件可以分别借助于自身的机动式驱动装置、即第一机动式驱动装置和第二机动式驱动装置加载。此外,还附加地实现了可手动操纵的闭锁按钮,该闭锁按钮主要承担或可以承担紧急操纵元件的功能。
[0007]在根据WO 2017/050320 A1的其他现有技术中采取类似的措施。在此涉及一种操纵装置,该操纵装置配备有防盗保险装置、中央闭锁装置、儿童保险装置以及用于打开锁定机构的操纵装置。防盗保险装置包括防盗保险杆,该防盗保险杆可以通过自身的电驱动装置实现摆动。中央闭锁装置配备有另一中央闭锁杆,该中央闭锁杆具有自身的电驱动装置。为了提供紧凑的结构,防盗保险杆和中央闭锁杆可转动地支承在共同的轴上。这原则上证明是有效的。
[0008]在根据DE 10 2005 052 190 A1的机动车门锁中,同样实现了两个驱动电机、即一
方面实现了闭锁电机和另一方面实现了防盗保险电机或儿童保险电机。闭锁电机作用于中央闭锁杆,而防盗保险电机/儿童保险电机加载闭锁杆。如上述情况那样,中央闭锁杆和闭锁杆以围绕共同的轴可摆动的方式支承。
[0009]在根据DE 197 56 266 A1的锁定装置中,仍使用两个电机用于相关的蜗轮蜗杆传动装置。这两个蜗轮蜗杆传动装置仍被同轴地支承。
[0010]关于紧急操纵元件或儿童保险杆的设计,也可以参考DE 10 2014 114 347 A1。在这种情况下,儿童保险杆被弹簧加载,其中,儿童保险杆和弹簧设计为结构单元。由此,实现儿童保险装置的结构成本可以相对于此前的实施方式有所降低。
[0011]如果涉及到将两个或更多个保险装置组合在一起并且同时提供紧凑的结构,则现有技术原则上证明是有效的。实际上,对此特别是DE 10 2005 052 190 A1以及WO 2017/050320 A1都提出一种装置,在所述装置中,第一保险杆和第二保险杆能够可转动地支承在共同的轴上。在此,在前述PCT申请的范围内例如涉及防盗保险杆和中央闭锁杆。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额外的紧急操纵元件而言缺少结构简单地构造的并且可靠地起作用的解决方案。因为该紧急操纵元件最后必须考虑两个保险杆的同轴布置并且仍然确保无缺陷的手动加载。在此本专利技术整体上作出补救。

技术实现思路

[0012]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进一步改进这种机动车锁、特别是机动车门锁,使得提供简单且功能可靠的紧急操纵。
[0013]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对于这种类型的机动车锁、特别是机动车门锁提出,第一保险杆具有用于其定位的弹性部。
[0014]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保险杆和弹性部可以分开设计并且例如由不同的材料制成。然而已经证明有效的是,第一保险杆和弹性部以材料统一的方式由例如塑料构成。由此可以明显降低制造和装配成本。此外,大多时候这样进行设计,即,第一保险杆具有用于壳体销的导向槽。壳体销大多时候被形成在作为机动车锁的组成部分的锁壳体上。因为锁壳体一般由塑料制成,所以壳体销同样通常由塑料制成,并且可以毫无困难地限定在有关的锁壳体上。由此在壳体销与第一保险杆之间提供有利的塑料

塑料摩擦条件。
[0015]已经证明有效的是,导向槽在第一保险杆的相应的终端位置的区域中以横截面增大的方式构造。通过这种横截面增大,提供了保险杆的特别灵敏且明确的定位。因为在导向槽的两个终端位置的区域中的横截面增大确保了,穿过导向槽的壳体销被保持在相应的终端位置中、并且仅在或多或少显著的力的作用下才能使之离开终端位置。
[0016]保险杆的这种限定的定位对于机动式的运行以及对于利用紧急操纵元件的运行都是特别重要的。这是因为,可靠地占据例如“防盗保险开”的功能位置对于确保相关机动车实现可靠的防盗保险是特别重要的。现在,对配属于保险杆的弹性部的使用既支持占据前述的防盗保险挂入的位置,又支持以下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防盗保险在示例情况下脱出,即“防盗保险关”的功能位置。也就是说,包括壳体销以及分别在终端位置区域中的横截面增大的导向槽的弹性部的系统确保了,所述的两个终端位置分别稳定地且可重复地被占据。这不仅对于保险杆的机动式操纵是特别重要的。
[0017]而且,借助于紧急操纵元件的无缺陷的紧急操纵的前提条件是,在这种情况下,操
作者通过手动加载紧急操纵元件获得关于从一个终端位置到另一终端位置的变换的似乎是触觉的反馈。这在紧急操纵的过程中,例如在机动车锁紧急打开的过程中,在首先上升并且然后下降的操纵力中表现出来。
[0018]为了能够具体地实现和实施上述过程,导向槽在其纵向延伸范围中一方面由以保险杆的转动轴线为基准沿径向位于内部的止挡壁界定,另一方面由作为弹性部的、沿径向位于外部的弹性壁界定。也就是说,纵向延伸的导向槽具有两个纵向壁、即沿径向位于内部的止挡壁和沿径向位于外部的弹性壁。在此,止挡壁和弹性壁相对于保险杆的转动轴线通常分别构造为弧形。
[0019]此外,附加还有利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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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机动车锁、特别是机动车门锁,其具有:锁定机构(1、2),该锁定机构主要包括转动锁叉(1)和锁定爪(2);保险装置(5、6、7、8);用于保险装置(5、6、7、8)的紧急操纵元件(9、10、11),其中,保险装置(5、6、7、8)具有至少一个第一保险杆(5),所述至少一个第一保险杆不仅能由第一机动式驱动装置(7)加载、而且能由紧急操纵杆(10)加载,该紧急操纵杆是紧急操纵元件(9、10、11)的组成部分,其特征在于,第一保险杆(5)具有弹性部(5a)以用于第一保险杆的定位。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第一保险杆(5)和弹性部(5a)以材料统一的方式由例如塑料形成。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第一保险杆(5)具有用于壳体销(12')的导向槽(5c)。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导向槽(5c)在第一保险杆(5)的相应的终端位置的区域中以横截面增大的方式构造。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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