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在天花板、地板和建筑产品中提供增加的强度的组合物和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34129413 阅读:79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7-14 15:02
本申请涉及一种地板产品,基于所述地板产品的总干重,所述地板产品包括0.5重量%至25重量%的微原纤化纤维素,其中所述微原纤化纤维素具有5μm至500μm的d

Compositions and methods for providing increased strength in ceilings, floors, and building product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在天花板、地板和建筑产品中提供增加的强度的组合物和方法
[0001]相关申请
[0002]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780021764.0、申请日为2017年03月31日、专利技术名称为“用于在天花板、地板和建筑产品中提供增加的强度的组合物和方法”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0003]本公开涉及包含微原纤化纤维素的组合物以及用于提高天花板瓦片、地板产品和建筑产品的强度的改进的方法,以及在制造包含微原纤化纤维素的改善的天花板瓦片、地板产品和建筑产品的情况下的改进。

技术介绍

[0004]传统的天花板瓦片通常由矿棉和/或珍珠岩与粘土填料、纸浆和淀粉以及通常的助留剂(絮凝剂)(例如聚丙烯酰胺)的组合构成。将这些成分在水中制成浆液,然后过滤,压制并干燥以制成瓦片。在传统的天花板瓦片的制造中,淀粉通常以颗粒状、未凝胶化(“未蒸煮”)的形式添加,从而能够将其以足够的量保持在瓦片中使其在成品瓦片中充当粘合剂。在这种状态下,它不为湿瓦片提供强度,因此加入木浆或纸浆以提供足够的强度以使在连续的腹板中压制和形成瓦片。在干燥过程中发生淀粉的凝胶化,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地板产品,基于所述地板产品的总干重,所述地板产品包括0.5重量%至25重量%的微原纤化纤维素,其中所述微原纤化纤维素具有5μm至500μm的d
50
和20至50的纤维陡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地板产品还包含木浆或纸浆,以及可选地包含淀粉。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基于所述地板产品的总干重,所述地板产品包含0.5重量%至10重量%的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基于所述地板产品的总干重,所述地板产品包含0.5重量%至10重量%的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地板产品还包含淀粉。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地板产品还包含矿物棉。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地板产品还包含矿物棉。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包含微原纤化纤维素和选自由碳酸钙、碳酸镁、白云石、石膏、高岭土、埃洛石、球粘土、偏高岭土、滑石、云母、碳酸钙镁石、水菱镁矿、磨砂玻璃、硅藻土、硅灰石、二氧化钛、氢氧化镁、三水合铝、石灰、石墨及其组合所组成的组中的一种或多种无机颗粒材料。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包含微原纤化纤维素和选自由碳酸钙、碳酸镁、白云石、石膏、高岭土、埃洛石、球粘土、偏高岭土、滑石、云母、碳酸钙镁石、水菱镁矿、磨砂玻璃、硅藻土、硅灰石、二氧化钛、氢氧化镁、三水合铝、石灰、石墨及其组合所组成的组中的一种或多种无机颗粒材料。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包含微原纤化纤维素和选自由碳酸钙、碳酸镁、白云石、石膏、高岭土、埃洛石、球粘土、偏高岭土、滑石、云母、碳酸钙镁石、水菱镁矿、磨砂玻璃、硅藻土、硅灰石、二氧化钛、氢氧化镁、三水合铝、石灰、石墨及其组合所组成的组中的一种或多种无机颗粒材料。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包含微原纤化纤维素和选自由碳酸钙、碳酸镁、白云石、石膏、高岭土、埃洛石、球粘土、偏高岭土、滑石、云母、碳酸钙镁石、水菱镁矿、磨砂玻璃、硅藻土、硅灰石、二氧化钛、氢氧化镁、三水合铝、石灰、石墨及其组合所组成的组中的一种或多种无机颗粒材料。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无机颗粒材料包括碳酸钙或高岭土。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无机颗粒材料包括碳酸钙或高岭土。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无机颗粒材料包括碳酸钙或高岭土。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无机颗粒材料包括碳酸钙或高岭土。16.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包含重量比为5:1至1:166的微原纤化纤维素和无机颗粒材料。17.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包含重量比为5:1至1:166的微原纤化纤维素和无机颗粒材料。18.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包含重量比为5:1至1:166的微原纤化纤维素和无机颗粒材料。19.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地板产品,其中所述微原纤化纤维素组合物包含重量比为
5:1至1:166的微原纤化纤维素和无机颗粒材料。20.一种建筑产品,基于所述建筑产品的总干重,所述建筑产品包括0.5重量%至25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S
申请(专利权)人:菲博林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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