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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清新产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4075725 阅读:19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7-11 17:3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用于内部环境的抗菌空气清新产品。该产品包括与膜处于流体连通的容器,所述容器含有1ml至50ml的清新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基本上不含表面活性剂并且具有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0.5%至20%的挥发性醛混合物。所述挥发性醛混合物包含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以及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所述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与所述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的重量比为3:1至1:3。重量比为3:1至1:3。重量比为3:1至1:3。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空气清新产品


[0001]本专利技术大体上涉及空气清新产品以及用于防止细菌在内部环境中生长的方法。

技术介绍

[0002]已知粪便废物含有产生恶臭的细菌。粪便废物可见于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小空间、小型房间或宠物运载工具。小型房间可包括但不限于浴室、卫生间、更衣室等。小空间可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垃圾的储存空间、抽水马桶、壁橱、用于储存鞋子、运动鞋等的家具、猫砂盆、宠物产仔箱、宠物笼、宠物寝具、健身房储物柜等。宠物运载工具为小型便携式箱、板条箱或笼,其用于从一个位置向另一位置运输小动物,诸如猫、哈叭狗、仓鼠、豚鼠等。
[0003]例如,卫生间中的恶臭通常源自抽水马桶的使用,因为其用于容纳人类所排的粪便废物。粪便废物含有细菌,所述细菌是卫生间中的主要恶臭源(实际上产生恶臭的来源)。当抽水马桶被冲洗时,细菌分子倾向于在卫生间的内部区域上方和周围变成快速分布,并且在卫生间的表面(包括但不限于可渗透材料,例如厚绒布毛巾、地板垫、墙纸等)上沉降。含有细菌分子的此类表面变成次要恶臭源。
[0004]在掩蔽由主要恶臭源产生的恶臭方面,使用上文所述的常规空气清新剂将香气分配在卫生间的极近区域中是相当有效的。此外,抽水马桶清洁分配器已经被开发用于清洁在使用之后的抽水马桶以及使其清新。用清洁和/或除臭化学品喷洒抽水马桶的内表面的一种分配器类型描述于美国专利7,603,726B2(受让人:S.C.Johnson&Son,Inc)。然而,美国专利7,603,726B2描述了分配器通过将活性物质引入卫生间水中来工作以在抽水马桶内产生环境,并且不一定有助于防止细菌在不处于抽水马桶内的次要恶臭源上的生长。在国际专利公布WO 2011/149851A1(受让人:Takasago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描述了一种用于使环境的细菌活性降低的抗微生物组合物,该抗微生物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脂族醛组分和异硫氰酸烯丙酯。
[0005]此外,还持续需要给使用者提供一种“良好平衡”的香味体验,其通常包括高、中和基本香味“注释”。
[0006]因此,需要提供一种空气清新产品,其有助于防止细菌生长(从而减轻细菌恶臭),同时还提供使用者期望在他们的空气清新产品中享有的良好平衡的香料体验。

技术实现思路

[0007]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内部环境的抗菌空气清新产品,其中所述内部环境为非车辆环境中的有限体积空间,所述产品包括:
[0008]与递送构件处于流体连通的容器,所述容器含有1ml至50ml的清新组合物,所述递送构件被构造成含有组合物的液相并且允许所述组合物的液相自所述递送构件蒸发:
[0009]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上不含表面活性剂并且包含:
[0010]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0.5%至20%的挥发性醛混合物;其中所述挥发性醛混合物由以下组成:
[0011](i)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以及
[0012](ii)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
[0013]其中所述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与所述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的重量比为3:1至1:3。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用于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抗菌空气清新产品的空气清新组合物的装置的部件的透视图;
[0015]图2为当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抗菌空气清新产品被置于支撑件上时处于水平取向的该产品的侧剖视图;
[0016]图3为当图1所示产品被置于支撑件上时处于竖直取向的该产品的侧剖视图;
[0017]图4A和图4B为示意图,它们示出了在自然对流条件下的内部环境中,清新组合物的蒸气相跨过图1所示产品中的膜的移动;
[0018]图5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抗菌空气清新产品的变型的前透视图;
[0019]图6为图5的产品的后透视图;
[0020]图7为图5的产品的部件的透视图;
[0021]图8为图5的部件的侧剖视图;
[0022]图9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抗菌空气清新产品的变型;
[0023]图10为绘制未处理的可渗透材料和用本专利技术空气清新产品1、2、3和4处理的相同可渗透材料对抗革兰氏阳性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S.Aureus))的细菌数量随时间变化的图;
[0024]图11为绘制不同未处理的可渗透测试材料和用本专利技术空气清新产品3处理的不同可渗透测试材料对抗革兰氏阳性细菌(海氏肠球菌(E.hirae))的细菌数量随时间变化的图;
[0025]图12为绘制不同未处理的可渗透测试材料和用本专利技术空气清新产品3处理的不同可渗透测试材料对抗革兰氏阳性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S.Aureus))的细菌数量随时间变化的图;
[0026]图13为绘制不同未处理的可渗透测试材料和用本专利技术空气清新产品3处理的不同可渗透测试材料对抗革兰氏阴性细菌(奇异变形杆菌(P.mirabilis))的细菌数量随时间变化的图;
[0027]图14为绘制不同未处理的可渗透测试材料和用本专利技术空气清新产品3处理的不同可渗透测试材料对抗革兰氏阴性细菌(肺炎克雷伯菌(K.pneumoniae))的细菌数量随时间变化的图;以及
[0028]图15为绘制不同未处理的可渗透测试材料和用本专利技术空气清新产品3处理的不同可渗透测试材料对抗革兰氏阴性细菌(大肠杆菌(E.Coli))的细菌数量随时间变化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9]本专利技术涉及具有改善的抗菌特性的空气清新产品,其用于防止细菌在内部环境中的包含可渗透材料的表面上以连续方式的生长。具体地,抗菌空气清新产品(下文称为“产
品”)包括含有清新组合物(下文称为“组合物”)的液相或固相的贮存器,该清新组合物具有用于防止细菌在包含可渗透材料的表面上生长的挥发性醛混合物。挥发性醛混合物包含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和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其可以在无源空气流条件下连续地蒸发,可以沉积在具有可渗透材料(其上沉积有一种或多种细菌)的表面上,并且所沉积的挥发性醛混合物防止细菌在可渗透材料上生长。
[0030]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和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的挥发性醛混合物的技术效果在于,该混合物可测量地防止细菌在可渗透材料上生长(例如借助于通过模拟内部环境中的内部空间环境进行体外微生物学测试,其展示于下文在实施例下所描述的结果中),从而减少细菌恶臭,而不是仅覆盖或掩蔽细菌恶臭。在短期内,组合物的防止细菌生长效果可减少空气中当前由(例如)人感测到的恶臭的水平。在更长期内,本专利技术可以防止细菌在内部环境中的包含可渗透材料的表面上生长。
[0031]还令人惊讶地发现,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组合物中将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和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以3:1至1:3的重量比配制实现了以上挥发性醛以串联方式从产品中释放,从而实现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和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在包含可渗透材料(其上沉积有细菌)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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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用于内部环境的抗菌空气清新产品(1),其中所述内部环境为非车辆环境中的有限体积空间,所述产品(1)包括:与递送构件(12)处于流体连通的容器(10),所述容器含有1ml至50ml的清新组合物(13),所述递送构件被构造成含有组合物(13)的液相并且允许所述组合物(13)的液相自所述递送构件蒸发;其中所述组合物(13)基本上不含表面活性剂并且包含:按所述组合物(13)的重量计0.5%至20%的挥发性醛混合物;其中所述挥发性醛混合物由以下组成:(i)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以及(ii)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其中所述C5至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与所述C9至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的重量比为3:1至1:3。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1),其中所述C9

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具有反式构型,优选地(E)

2C9

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产品(1),其中所述C5

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具有反式构型,优选地(E)

2C5

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产品(1),其中所述C9

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包含仅一个双键,优选地其中所述仅一个双键处于C3、C4或C5位置,更优选地C2或C3位置,还更优选地C2位置。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产品(1),其中所述C5

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包含仅一个双键,优选地其中所述仅一个双键处于C2、C3或C4位置,更优选地C2或C3位置,还更优选地C2位置。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产品(1),其中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所述C9

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占1%

10%,优选地2%

8%,还更优选地3%

5%。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产品(1),其中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所述C5

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占1%

10%,优选地2%

8%,还更优选地3%

5%。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产品(1),其中所述C9

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为C9

C12,优选地C9

C11,更优选地C10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产品(1),其中所述C5

C8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为C5

C7,优选地C6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产品(1),其中C9

C14无支链的未取代的直链烯醛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2

壬烯
‑1‑
醛、3

壬烯
‑1‑
醛、4

壬烯
‑1‑
醛、5

壬烯
‑1‑
醛、2

癸烯
‑1‑
醛、3

癸烯
‑1‑
醛、4

癸烯
‑1‑
醛、5

癸烯
‑1‑
醛、2

十一烯
‑1‑
醛、3

十一烯
‑1‑
醛、4

十一烯
‑1‑
醛、5

十一烯
‑1‑
醛、2

十二烯
‑1‑
醛、3

十二烯
‑1‑
醛、4

十二烯
‑1‑
醛、5

十二烯



1、2

十三烯
‑1‑
醛、3

十三烯
‑1‑
醛、4

十三烯
‑1‑
醛、2

十四烯
‑1‑
醛、3

十四烯
‑1‑
醛、4

十四烯
‑1‑
醛、5

十四烯
‑1‑
醛、以及它们的混合物,优选地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2

壬烯
‑1‑
醛、3

壬烯
‑1‑
醛、4

壬烯
‑1‑
醛、5

壬烯
‑1‑
醛、2

癸烯
‑1‑
醛、3

癸烯
‑1‑
醛、4

癸烯
‑1‑
醛、5

癸烯
‑1‑
醛、2

十一烯
‑1‑
醛、3

十一烯
‑1‑
醛、4

十一烯
‑1‑
醛、5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石田佳树G
申请(专利权)人:宝洁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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