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32819543 阅读:18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3-26 20:16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出一种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方法,首先,根据电力市场的纳什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方法


[0001]本专利技术属于电力系统测算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方法。

技术介绍

[0002]随着电力系统的快速发展,环保理念越来越受重视,碳达峰、碳中和是目前的“双碳”目标,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目前发展的重点,这一变化导致了分布式资源迅速发展。伴随着分布式资源迅速增多,传统的电力消费者开始向主动的电力参与者转变,产生了电力产消者这一新兴电力市场主体。不同于传统电力市场中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产消者兼具二者的特点,可以根据电力市场中出清价格的变化灵活改变自己的运营策略以达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目的,在出清价格较高时产消者倾向于将多余的自身发电量卖给电力市场,而在出清价格较低的情况下则更倾向于从电力市场中购电。在此背景下,对于电力产消者这一市场主体的监督和研究还较少,有必要研究电力产消者参与到电力市场所带来的影响。
[0003]现在关于纳什

古诺电力市场模型的研究也开展了许多,认识到了市场力的存在除了会影响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和社会利润之外还会影响社会生产效益,需要研究各市场主体与电力机构相互协调运营削减市场力使得社会效益最大化,但目前还缺乏这种共同合作的机制研究。
[0004]本专利技术提出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机制。首先,根据电力市场的纳什

古诺模型分别构建了四个市场主体—生产者、消费者、输电系统运营商(TSO)与产消者的优化模型;根据电力市场出清条件构建含产消者的电力市场出清模型,本专利技术采用等价优化模型将上述四个市场主体的模型结合起来实现了单层模型的高效求解。

技术实现思路

[0005]专利技术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机制。首先,根据电力市场的纳什

古诺模型分别构建了四个市场主体—生产者、消费者、TSO与产消者的优化模型;根据电力市场出清条件构建含产消者的电力市场出清模型,本专利技术采用等价优化模型将上述四个市场主体的模型结合起来实现了单层模型的高效求解。本专利技术能够得到在含有产消者的多元化市场中,市场力以及各个主体对电力市场出清的影响以及优化结果,研究了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的机制,为产消者这一新兴主体参与到市场中与各个市场主体在市场中采取的策略提供支持。
[0006]技术方案: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机制,包括以下步骤:
[0007]步骤1:根据电力市场的纳什

古诺模型分别构建了四个市场主体—生产者、消费者、输电系统运营商(TSO)与产消者的优化模型;
[0008]步骤2:根据电力市场出清条件构建含产消者的电力市场出清模型;
[0009]步骤3:采用等价优化模型将四个市场主体的模型结合起来,得到单层模型进行高效求解,采用CPLEX求解器求解二次约束规划问题(QCP)问题,得出市场力以及各个主体对电力市场出清的影响以及优化结果。
[0010]进一步,所述步骤1包括以下步骤:
[0011]在纳什

古诺模型中,电力市场的主要成员分别是生产者、TSO、消费者和产消者,每个成员的目标函数均是使得自己所获得利润最大化,下面根据各成员自身与电力系统的约束,构建相应的模型。
[0012]1)生产者:
[0013]生产者为整个电力市场提供电力,其目标函数表示为:
[0014][0015]式中:p
i
为节点i价格,x
fi
为生产商f在节点i的发电量,s
fi
为生产商f与节点i的双边交易量,ω
i
为从集线器到节点i的传输费用,C
fi
为生产商f在节点i 的发电成本。生产者所进行发电还需要符合发电容量的约束,即:
[0016][0017][0018]式中:I
f
是生产商f在其上进行生产的节点i的集合,G
fi
为生产商f在节点 i的发电量上限。销售平衡约束将总销售限制为所产生的电量,即:
[0019][0020]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每个节点上的净负荷量需要通过生产商的双边交易与 TSO平衡。
[0021][0022]式中:q
i
为节点i处的需求量,在这里可以直接理解为负荷量,a
i
表示为TSO 与节点i的交易量。
[0023]2)TSO:
[0024]TSO被假定作为一个受监管但有效的实体来运营网络。它为双边交易提供传输服务。它还在市场中担任套利者的身份,从价格较低的节点购买电量转售给价格较高的节点,使得在两个节点之间的价格差等于在它们之间传输电量的价格。TSO目标函数为传输费用获利和套利之和,即:
[0025][0026]式中:y
i
为到节点i的总体传输量。对于TSO来说,它只是一个中间传输商,所以它购入与卖出的电量应该相平衡,即:
[0027][0028]对于每个系统中的节点来说输入的功率应该与输出的功率和负荷相平衡,即:
[0029][0030]式中:b
ij
为节点i与节点j之前线路的电纳值,θ
i
,θ
j
为节点i与节点j的相角,在这里为了方便起见用电纳乘以相角差来代替流动的功率。
[0031]3)消费者:
[0032]对于消费者来说,衡量买者的利益主要通过消费者剩余来实现,即愿意为该商品出的最高价格减去现在价格再乘以数量,用公式表示为:
[0033][0034]式中:q
i
为节点i的负荷量也可以理解为节点i的需求量,L
imax
为节点i的最大负荷量,k
i
为节点i需求曲线的弹性系数,根据需求曲线,得到消费者的价格需求函数,即:
[0035][0036]4)产消者:
[0037]产消者在电力市场中表现为既可以作为生产者又可以作为消费者,在此处假设产消者在消费者节点上含有新能源发电机,遵循着使得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电网中购电或者将电量卖入电网中,则其利润为:
[0038][0039]式中:K
i
为节点i处产消者所含新能源发电量,相应的考虑了产消者之后,每个节点的功率平衡需要重新考虑,即:
[0040][0041]进一步的,所述步骤2为:
[0042]步骤201:在上面市场主体的模型基础上加入市场出清约束。市场出清约束主要是关于传输服务方面的约束,即任一节点中功率流通量为TSO与该处消费者的交易量加上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双边交易量,还需要考虑该节点上若存在发电机组时它的发电量,则市场出清约束为:
[0043][0044]在市场出清中还得考虑各个变量的取值得符合实际,各生产商与各节点上消费者的双边交易量得大于0并且小于该生产商的发电值。
[0045][0046]各个节点上流通功率相角也得在一定限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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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根据电力市场的纳什

古诺模型分别构建了四个市场主体—生产者、消费者、输电系统运营商(TSO)与产消者的优化模型;步骤2:根据电力市场出清条件构建含产消者的电力市场出清模型;步骤3:采用等价优化模型将四个市场主体的模型结合起来,得到单层模型进行求解,采用CPLEX求解器求解二次约束规划问题(QCP)问题,得出生产者的市场力以及各个主体对电力市场出清的影响以及优化结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元化市场主体与电力交易机构协同运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具体如下:在纳什

古诺模型中,电力市场的成员分别是生产者、输电系统运营商、消费者和产消者,每个成员的目标函数均是使得自己所获得利润最大化,下面根据各成员自身与电力系统的约束,构建相应的模型;1)生产者:生产者为整个电力市场提供电力,其目标函数表示为:式中,p
i
为节点i价格,x
fi
为生产商f在节点i的发电量,s
fi
为生产商f与节点i的双边交易量,ω
i
为从集线器到节点i的传输费用,C
fi
为生产商f在节点i的发电成本,生产者所进行发电还需要符合发电容量的约束,即:发电还需要符合发电容量的约束,即:式中,I
f
是生产商f在其上进行生产的节点i的集合,G
fi
为生产商f在节点i的发电量上限,销售平衡约束将总销售限制为所产生的电量,即:每个节点上的净负荷量需要通过生产商的双边交易与TSO平衡:式中:q
i
为节点i处的需求量,在这里可以直接理解为负荷量,a
i
表示为TSO与节点i的交易量;2)TSO:TSO被假定作为一个受监管但有效的实体来运营网络,它为双边交易提供传输服务,它还在市场中担任套利者的身份,从价格低于第一阈值的节点购买电量转售给价格高于第二阈值的节点,使得在两个节点之间的价格差等于在它们之间传输电量的价格,TSO目标函数为传输费用获利和套利之和,即:式中,y
i
为到节点i的总体传输量,对于TSO来说,它只是一个中间传输商,所以它购入与
卖出的电量应该相平衡,即:对于每个系统中的节点来说输入的功率应该与输出的功率和负荷相平衡,即:式中,b
ij
为节点i与节点j之前线路的电纳值,θ
i
,θ
j<...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冯迎春范洁高博刘胥雯徐凯
申请(专利权)人: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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