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0758764 阅读:17 留言:0更新日期:2021-11-10 12:12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积木车玩具包括:车身模块、后盖模块、折叠组件、安装基座;折叠组件包括顶篷模块、支撑臂、支撑底座;车身模块的前侧设有前风挡模块;后盖模块设在车身模块的后侧;安装基座固定在车身模块上;折叠组件安装在安装基座的一侧;支撑底座和安装基座连接,顶篷模块和支撑底座均与支撑臂枢接;支撑臂向车身模块的后侧旋转时,顶篷模块盖合于车身模块上,并置于后盖模块的下方,使得积木车玩具处于敞篷式状态;支撑臂向车身模块前侧旋转时,顶篷模块和前风挡模块连接,使得积木车玩具呈封顶式状态。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积木车玩具变形需拆装重组,不能通过同一结构实现不同形态间的转换的技术问题。同一结构实现不同形态间的转换的技术问题。同一结构实现不同形态间的转换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


[0001]本申请涉及变形玩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

技术介绍

[0002]积木玩具是靠零部件的组装堆叠成一定形态的玩具,现有的积木车玩具变形为另一形态时,通常需要将组装好的部分零部件拆散重新组装,不能通过同一装置实现不同形态间的转换。
[0003]现有技术公开了多种积木车玩具,现有的积木车玩具种类繁多,但缺少通过同一装置实现不同形态间转换,现有积木车玩具变形普遍需要将组装好的部分零部件拆装重组,结构繁琐组合不易,对于年龄小的玩者玩耍起来体验艰难,且玩法较为呆板,缺少可玩性。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积木车玩具变形需拆装重组,不能通过同一结构实现不同形态间的转换的技术问题。
[0005]本申请提供的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所述积木车玩具包括:车身模块、后盖模块、折叠组件、安装基座;所述折叠组件包括顶篷模块、支撑臂、支撑底座;所述车身模块的前侧设有前风挡模块;所述后盖模块设在所述车身模块的后侧;所述安装基座固定在所述车身模块上;所述折叠组件安装在所述安装基座的一侧;所述支撑底座和所述安装基座连接,所述顶篷模块和所述支撑底座均与所述支撑臂枢接;所述支撑臂向所述车身模块的后侧旋转时,所述顶篷模块盖合于所述车身模块上,并置于所述后盖模块的下方,使得所述积木车玩具处于敞篷式状态;所述支撑臂向所述车身模块的前侧旋转时,所述顶篷模块和所述前风挡模块连接,形成所述积木车玩具的车顶,使得所述积木车玩具呈封顶式状态
[0006]本申请中,顶篷模块和支撑底座均与所述支撑臂枢接,使得支撑臂具有转动功能,当支撑臂向车身模块的后侧旋转时,可驱使顶篷模块盖合于车身模块上,积木车玩具变形为敞篷式状态;支撑臂向车身模块的前侧旋转时,驱使顶篷模块与前风挡模块的连接,积木车玩具变形为封顶式状态。积木玩具车通过折叠组件中支撑臂的转动来完成两种形态的变形;变形过程不仅不需要拆装重组,还节约了车型内仅有空间,不破坏原有积木车玩具的外观,结构简洁,便于操控,增加趣味性。
[0007]可选地,所述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包括第一圆形两头栓和第二圆形两头栓;所述支撑底座和所述支撑臂通过所述第一圆形两头栓枢接;所述顶篷模块和所述支撑臂通过所述第二圆形两头栓枢接。
[0008]可选地,所述第一圆形两头栓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圆形两头栓的长度。
[0009]可选地,所述顶篷模块的两侧均设有支撑臂与支撑底座。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技术提供的折叠组件结构爆炸图;
[0011]图2为本技术提供的折叠组件组合状态图;
[0012]图3为本技术提供的折叠组件的折叠状态图;
[0013]图4为本技术提供的折叠组件的打开状态图;
[0014]图5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的敞篷式形态的状态图;
[0015]图6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的封顶式形态的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积木车玩具变形需拆装重组,不能通过同一结构实现不同形态间的转换的技术问题。
[0017]使得本申请的专利技术目的、特征、优点能够更加的明显和易懂,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下面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非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18]请参阅图1至图6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包括:支撑底座1、第一圆形两头栓2、支撑臂3、第二圆形两头栓4与顶篷模块5;支撑底座1与支撑臂3通过第一圆形两头栓2枢接,支撑臂3与顶篷模块5通过第二圆形两头栓4枢接,第一圆形两头栓2的长度大于第二圆形两头栓4的长度,以上部件为积木车玩具的折叠组件部分;积木玩具车还包括:安装基座6、后盖模块7、前风挡模块8、车身模块9;前风挡模块8设于车身模块9的前侧,安装基座6组装固定在车身模块9上,折叠组件通过支撑底座1与安装基座6的连接设置在车身模块9上,后盖模块7设在车身模块9的后方。
[0019]当积木车玩具变形为敞篷式状态时,后盖模块7呈打开状态,顶篷模块5的两侧均设有支撑臂3与支撑底座1;支撑臂3进行向车身模块的后侧旋转,带动顶篷模块5向下运动,当支撑臂3旋转至水平状态,此时,顶篷模块5被支撑臂3带动至最低的状态,收缩在后盖模块7的下方,然后后盖模块7盖合在车身模块9上,折叠组件安装组装在后盖模块7的下侧,积木车玩具完成敞篷式状态的变形。
[0020]当积木车玩具变形为封顶式状态时,后盖模块7呈打开状态,支撑臂3向车身模块的前侧旋转,带动顶篷模块5向上运动,当支撑臂3转动至预设角度时,顶篷模块5与前风挡模块8达到可连接的状态,前风挡模块8与顶篷模块5配合组装为积木玩具车的车顶,积木玩具车完成封顶式状态的变形。
[0021]本实施例中,积木车玩具通过折叠组件中支撑臂3的旋转来达到变形的效果,当支撑臂3向车身模块的后侧转动,带动顶篷模块5向下运动至折叠状态,积木车玩具变形为敞篷式形态;当支撑臂3向车身模块的前侧旋转时,带动顶篷模块5为打开状态,积木车玩具变形为封顶式状态。积木车玩具变形过程无需拆装重组部件,通过变形折叠装置即可完成变形,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积木车玩具变形需拆装重组,不能通过同一结构实现不同形态间的转换的技术问题。
[0022]在本申请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

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实施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实施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23]在本申请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更换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具体含义。
[0024]以上所述,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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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可折叠的积木车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积木车玩具包括:车身模块、后盖模块、折叠组件、安装基座;所述折叠组件包括顶篷模块、支撑臂、支撑底座;所述车身模块的前侧设有前风挡模块;所述后盖模块设在所述车身模块的后侧;所述安装基座固定在所述车身模块上;所述折叠组件安装在所述安装基座的一侧;所述支撑底座和所述安装基座连接,所述顶篷模块和所述支撑底座均与所述支撑臂枢接;所述支撑臂向所述车身模块的后侧旋转时,所述顶篷模块盖合于所述车身模块上,并置于所述后盖模块的下方,使得所述积木车玩具处于敞篷式状态;所述支撑臂向所述车身模块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雁升
申请(专利权)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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