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及移动设备技术

技术编号:29335919 阅读:38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7-20 17:54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一种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及移动设备,所提供的方法包括:确定第一移动设备与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确定第一移动设备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显示待选内容的界面;根据对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内容;发送共享内容至第二移动设备,以使第二移动设备根据共享内容进行显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及移动设备,在移动设备之间进行视频通话过程中实现了移动设备之间的屏幕共享,且可以根据用户对待选内容的选择确定共享内容,共享屏幕的过程中用户操作简单,实现共享屏幕的效率高、速度快,满足了用户的多样化共享屏幕需求。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及移动设备
本申请涉及电子
,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及移动设备。
技术介绍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利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视频通话成为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沟通交流方式。在视频通话的过程中,进行通话的用户能够在自身使用的移动设备的屏幕上查看通过对方以及自己一方的视频画面。而随着人们对视频通话使用需求的不断变化,如何在视频通话的过程中,进行除了视频画面之外的其他内容的交互,是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提出了一种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装置、移动设备、计算机存储介质、计算机程序产品。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确定第一移动设备与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确定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显示待选内容的界面;根据对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内容;发送所述共享内容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以使所述第二移动设备根据所述共享内容进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n确定第一移动设备与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n确定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n显示待选内容的界面;/n根据对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内容;/n发送所述共享内容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以使所述第二移动设备根据所述共享内容进行显示。/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第一移动设备与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
确定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
显示待选内容的界面;
根据对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内容;
发送所述共享内容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以使所述第二移动设备根据所述共享内容进行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一移动设备与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之前,所述第一移动设备默认设置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或者
所述第一移动设备与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之前,所述第一移动设备根据用户操作,设置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或者
所述第一移动设备在视频通话过程中根据用户操作设置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对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内容,包括:
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的第一选择操作,确定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中的共享区域,根据所述共享区域确定出共享内容;或者
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的第一选择操作,确定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中的非共享区域,根据所述非共享区域确定出共享区域,根据所述共享区域确定出共享内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对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内容,包括:
在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显示有对象时,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对象的第二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对象,根据所述共享对象确定出共享内容;或者
在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显示有对象时,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对象的第二选择操作确定出非共享对象,根据所显示的对象和所述非共享对象确定出共享对象,根据所述共享对象确定出共享内容。


5.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第一移动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的状态且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时,显示待选内容的界面以及突出显示存在于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中的对象,
其中,所述突出显示的方式包括以下至少一种:高亮显示、加边框显示。


6.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中显示的对象中确定出非共享对象;
为所述非共享对象添加非共享标签。


7.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对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内容,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待选内容发生变化、且变化后的待选内容中仍包含有全部或部分所述非共享对象时,根据检测到的针对变化后的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新增的共享内容,
其中,发送所述共享内容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包括:
基于所述全部或部分非共享对象的非共享标签以及新增的共享内容,确定新的共享内容,并将所述新的共享内容发送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


8.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中显示的对象中确定出非共享对象,包括:
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的第一选择操作,确定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中的共享区域,根据所述共享区域确定出非共享对象;或者
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的第一选择操作,确定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中的非共享区域,根据所述非共享区域确定出非共享对象;或者
在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显示有对象时,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对象的第二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对象,根据所述共享对象确定出非共享对象;或者
在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显示有对象时,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对象的第二选择操作确定出非共享对象。


9.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发送所述共享内容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包括:
将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第一数据发送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以使所述第二移动设备根据所述第一数据生成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界面,并显示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界面;或者
将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界面的第二数据发送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以使所述第二移动设备根据所述第二数据显示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界面。


10.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移动设备在视频通话过程中根据用户操作设置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包括:
在进行视频通话的过程中,显示第一共享屏幕控件,在检测到所述第一共享屏幕控件被触发时,将视频模式设置为共享屏幕模式;或者
在进行视频通话的过程中,在检测到对应所述共享屏幕模式的快捷方式被触发时,将视频模式设置为共享屏幕模式。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满足共享内容预览条件时,显示对应于所述共享内容的预览界面,所述共享内容预览条件包括以下任一种:当前时刻与检测到上一选择操作的时间间隔大于或等于时长阈值、检测到进行预览的触发操作;
其中,发送所述共享内容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包括:
在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预览界面的操作确定进行共享内容发送时,将所述共享内容发送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根据检测到的针对所述预览界面的操作确定需要重新确定共享内容时,根据对所述待选内容的界面的新的选择操作,确定出新的共享内容。


1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检测到针对所述共享屏幕模式的停止操作时,停止进行共享屏幕。


14.一种基于视频通话的共享屏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第二移动设备与第一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
确定所述第二移动设备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
根据接收到的来自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共享内容进行显示,
其中,所述共享内容是所述第一移动设备根据对显示的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的。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接收到的来自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共享内容进行显示,包括:
在确定接收到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第一数据时,根据所述第一数据生成共享内容对应的界面,显示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界面;或者
在确定接收到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界面的第二数据时,根据所述第二数据显示所述共享内容对应的界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第二移动设备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包括:
所述第二移动设备与所述第一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之前,所述第二移动设备默认设置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或者
所述第二移动设备与所述第一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之前,所述第二移动设备根据用户操作,设置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或者
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在视频通话过程中根据用户操作设置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


17.一种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设备包括:
显示屏;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
一个或多个存储器;
所述一个或多个存储器存储有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包括指令,当所述指令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移动设备执行以下步骤:
确定第一移动设备与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
确定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
在所述显示屏上显示待选内容的界面;
根据对待选内容的界面的选择操作,确定出共享内容;
发送所述共享内容至所述第二移动设备,以使所述第二移动设备根据所述共享内容进行显示。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指令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移动设备还执行以下步骤:
所述第一移动设备与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之前,所述第一移动设备默认设置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或者
所述第一移动设备与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建立视频通话之前,所述第一移动设备根据用户操作,设置视频通话过程中的视频模式为共享屏幕模式...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曹文砚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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