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治疗动物疼痛的大麻提取物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8年4月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序列号62/655,170的权益,将其全部披露内容通过引用特此并入。
技术介绍
常规的非甾体抗炎药(NSAID)治疗虽然有效,但可能无法充分缓解骨关节炎(OA)引起的疼痛,而且可能有阻止其使用的潜在的副作用,尤其是在某些患有合并症的患者中。在对35个OA犬模型和29项犬临床试验的系统回顾中,64项研究中有35项(55%)使用NSAID的治疗引起不良反应,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病征。虽然其他的药理学试剂被提倡,但很少有证据表明它们在患有OA相关的慢性或神经性疼痛的狗中的功效。在缺乏对这些狗的最佳治疗的情况下,通常寻求其他潜在有效的药理学试剂,包括大麻素。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披露涉及包含大麻二酚的组合物及其用于治疗动物疼痛的用途。在一个方面,本文提供了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大麻二酚;以及大麻二酚酸;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0.6:1至约1:0.6。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大麻萜酚酸;Δ9-四氢大麻酚;以及大麻环萜酚;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以下中的四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以及α-没药醇。在一个实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n大麻二酚;以及/n大麻二酚酸;/n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0.6:1至约1:0.6。/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409 US 62/655,170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大麻二酚;以及
大麻二酚酸;
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0.6:1至约1:0.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
大麻萜酚酸;
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大麻环萜酚。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以下中的四种或更多种:
α-蒎烯;
β-月桂烯;
β-蒎烯;
δ-柠檬烯;
芳樟醇;
β-石竹烯;
α-蛇麻烯;
橙花叔醇2;
愈创醇;
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α-没药醇。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不足以产生精神药物作用。
5.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与其他大麻素的比率为约1:25。
6.如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1mg/mL。
7.如权利要求2-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5mg/mL。
8.如权利要求2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3mg/mL。
9.如权利要求2-8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2mg/mL。
10.如权利要求2-9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1mg/mL。
11.如权利要求2-10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为约0mg/mL。
12.如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
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酸;
约0.05-0.2mg/mL的大麻萜酚酸;
约0.1-0.3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1-0.4mg/mL的大麻环萜酚。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5mg/mL的大麻二酚;
约5mg/mL的大麻二酚酸;
约0.11mg/mL的大麻萜酚酸;
约0.25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27mg/mL的大麻环萜酚。
14.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9%-0.13%的α-蒎烯;
约0.23%-0.44%的β-月桂烯;
约0.04%-0.09%的β-蒎烯;
约0.05%-0.09%的δ-柠檬烯;
约0.03%-0.06%的芳樟醇;
约0.04%-0.07%的β-石竹烯;
约0.02%-0.04%的α-蛇麻烯;
约0.04%-0.07%的橙花叔醇2;
约0.02%-0.04%的愈创醇;
约0.04%-0.08%的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约0.01%-0.04%的α-没药醇。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
莰烯;
β-罗勒烯;
桉油精;
异蒲勒醇;和/或
橙花叔醇1。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2%的莰烯;
约0.02%-0.03%的β-罗勒烯;
约0.02%-0.05%的桉树精;
约0.02%的异蒲勒醇;和/或
约0.02%-0.04%的橙花叔醇1。
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5、6、7、8、9、10、11、12、13、14、15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α-没药醇、莰烯、β-罗勒烯、桉树精、异蒲勒醇、和橙花叔醇1。
18.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到载体中。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亚麻籽油、橄榄油、鱼油、鲑鱼油、椰子油、樟脑草油、芝麻油、和葡萄籽油。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为葡萄籽油。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为樟脑草油。
22.如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荆芥内酯。
23.如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牛磺酸。
24.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喷雾器进行施用。
25.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扩散器进行施用。
26.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宠物项圈进行施用。
27.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宠物食品用于口服施用。
28.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咀嚼物用于口服施用。
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0.5-10g。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约6g、约9g、或约10g。
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包含:
约7mg的大麻二酚;
约6mg的大麻二酚酸;
约0.12mg的大麻萜酚酸;
约0.32mg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36mg的大麻环萜酚。
33.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四种或更多种:
α-蒎烯;
β-月桂烯;
β-蒎烯;
δ-柠檬烯;
芳樟醇;
β-石竹烯;
α-蛇麻烯;
橙花叔醇2;
愈创醇;
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α-没药醇。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9%-0.13%的α-蒎烯;
约0.23%-0.44%的β-月桂烯;
约0.04%-0.09%的β-蒎烯;
约0.05%-0.09%的δ-柠檬烯;
约0.03%-0.06%的芳樟醇;
约0.04%-0.07%的β-石竹烯;
约0.02%-0.04%的α-蛇麻烯;
约0.04%-0.07%的橙花叔醇2;
约0.02%-0.04%的愈创醇;
约0.04%-0.08%的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约0.01%-0.04%的α-没药醇。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
莰烯;
β-罗勒烯;
桉油精;
异蒲勒醇;和/或
橙花叔醇1。
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2%的莰烯;
约0.02%-0.03%的β-罗勒烯;
约0.02%-0.05%的桉树精;
约0.02%的异蒲勒醇;和/或
约0.02%-0.04%的橙花叔醇1。
37.如权利要求33-36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5、6、7、8、9、10、11、12、13、14、15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α-没药醇、莰烯、β-罗勒烯、桉树精、异蒲勒醇、和橙花叔醇1。
38.如权利要求33-3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到载体中。
39.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亚麻籽油、橄榄油、鱼油、鲑鱼油、椰子油、樟脑草油、芝麻油、和葡萄籽油。
40.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为葡萄籽油。
41.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为樟脑草油。
42.如权利要求33-41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荆芥内酯。
43.如权利要求33-42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牛磺酸。
44.如权利要求33-4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喷雾器进行施用。
45.如权利要求33-4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扩散器进行施用。
46.如权利要求33-4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宠物项圈进行施用。
47.如权利要求33-4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咀嚼物用于口服施用。
48.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0.5-10g。
49.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约6g、约9g、或约10g。
50.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
5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大麻二酚;
大麻二酚酸;
大麻萜酚酸;
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大麻环萜酚;
其中该载体为葡萄籽油。
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约1:100、约1:50、约1:10、和约1:1。
53.如权利要求51或5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1:1。
54.如权利要求51-5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不足以产生精神药物作用。
55.如权利要求51-54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与其他大麻素的比率为约1:25。
56.如权利要求51-54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1mg/mL。
57.如权利要求50-5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5mg/mL。
58.如权利要求51-5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3mg/mL。
59.如权利要求51-58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2mg/mL。
60.如权利要求51-59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1mg/mL。
61.如权利要求51-60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为约0mg/mL。
62.如权利要求51-55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
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酸;
约0.05-0.2mg/mL的大麻萜酚酸;
约0.1-0.3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1-0.4mg/mL的大麻环萜酚。
63.如权利要求6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5mg/mL的大麻二酚;
约5mg/mL的大麻二酚酸;
约0.11mg/mL的大麻萜酚酸;
约0.25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27mg/mL的大麻环萜酚。
64.如权利要求51-6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四种或更多种:
α-蒎烯;
β-月桂烯;
β-蒎烯;
δ-柠檬烯;
芳樟醇;
β-石竹烯;
α-蛇麻烯;
橙花叔醇2;
愈创醇;
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α-没药醇。
65.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9%-0.13%的α-蒎烯;
约0.23%-0.44%的β-月桂烯;
约0.04%-0.09%的β-蒎烯;
约0.05%-0.09%的δ-柠檬烯;
约0.03%-0.06%的芳樟醇;
约0.04%-0.07%的β-石竹烯;
约0.02%-0.04%的α-蛇麻烯;
约0.04%-0.07%的橙花叔醇2;
约0.02%-0.04%的愈创醇;
约0.04%-0.08%的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约0.01%-0.04%的α-没药醇。
66.如权利要求64或6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
莰烯;
β-罗勒烯;
桉油精;
异蒲勒醇;和/或
橙花叔醇1。
67.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2%的莰烯;
约0.02%-0.03%的β-罗勒烯;
约0.02%-0.05%的桉树精;
约0.02%的异蒲勒醇;和/或
约0.02%-0.04%的橙花叔醇1。
68.如权利要求51-6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5、6、7、8、9、10、11、12、13、14、15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α-没药醇、莰烯、β-罗勒烯、桉树精、异蒲勒醇、和橙花叔醇1。
69.如权利要求51-68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咀嚼物用于口服施用。
70.如权利要求6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0.5-10g。
71.如权利要求70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约6g、约9g、或约10g。
72.如权利要求7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
73.如权利要求7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包含:
约7mg的大麻二酚;
约6mg的大麻二酚酸;
约0.12mg的大麻萜酚酸;
约0.32mg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36mg的大麻环萜酚。
74.一种剂型,其包含:
大麻二酚;
大麻二酚酸;
大麻萜酚酸;
Δ9-四氢大麻酚;
大麻环萜酚;以及
一种或多种药学上可接受的添加剂、调味剂、表面活性剂、和辅助剂。
75.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剂型,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约1:100、约1:50、约1:10、和约1:1。
76.如权利要求74或75所述的剂型,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1:1。
77.如权利要求74-7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不足以产生精神药物作用。
78.如权利要求74-77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与其他大麻素的比率为约1:25。
79.如权利要求74-7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1mg/mL。
80.如权利要求74-79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5mg/mL。
81.如权利要求74-80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3mg/mL。
82.如权利要求74-81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2mg/mL。
83.如权利要求74-8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1mg/mL。
84.如权利要求74-83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为约...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阿曼达·豪兰德,克里斯琴·克歇尔,迈克尔·威廉姆斯,
申请(专利权)人:艾乐文特科学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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