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动物疼痛的大麻提取物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8879310 阅读:16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6-15 23:15
本披露涉及使用包含大麻提取物的药物组合物和剂型治疗兽用受试者疼痛的方法。在一个方面,本文提供了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大麻二酚;以及大麻二酚酸;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0.6:1至约1:0.6。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治疗动物疼痛的大麻提取物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8年4月9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序列号62/655,170的权益,将其全部披露内容通过引用特此并入。
技术介绍
常规的非甾体抗炎药(NSAID)治疗虽然有效,但可能无法充分缓解骨关节炎(OA)引起的疼痛,而且可能有阻止其使用的潜在的副作用,尤其是在某些患有合并症的患者中。在对35个OA犬模型和29项犬临床试验的系统回顾中,64项研究中有35项(55%)使用NSAID的治疗引起不良反应,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病征。虽然其他的药理学试剂被提倡,但很少有证据表明它们在患有OA相关的慢性或神经性疼痛的狗中的功效。在缺乏对这些狗的最佳治疗的情况下,通常寻求其他潜在有效的药理学试剂,包括大麻素。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披露涉及包含大麻二酚的组合物及其用于治疗动物疼痛的用途。在一个方面,本文提供了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大麻二酚;以及大麻二酚酸;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0.6:1至约1:0.6。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大麻萜酚酸;Δ9-四氢大麻酚;以及大麻环萜酚;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以下中的四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以及α-没药醇。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不足以产生精神药物作用的浓度的Δ9-四氢大麻酚。在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与其他大麻素的比率为约1:25。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1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5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3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2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1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为约0mg/mL。在一个实施例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约1:100、约1:50、约1:10、和约1:1。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1:1。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酸;约0.05-0.2mg/mL的大麻萜酚酸;约0.1-0.3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约0.1-0.4mg/mL的大麻环萜酚。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约5mg/mL的大麻二酚;约5mg/mL的大麻二酚酸;约0.11mg/mL的大麻萜酚酸;约0.25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约0.27mg/mL的大麻环萜酚。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约0.09%-0.13%的α-蒎烯;约0.23%-0.44%的β-月桂烯;约0.04%-0.09%的β-蒎烯;约0.05%-0.09%的δ-柠檬烯;约0.03%-0.06%的芳樟醇;约0.04%-0.07%的β-石竹烯;约0.02%-0.04%的α-蛇麻烯;约0.04%-0.07%的橙花叔醇2;约0.02%-0.04%的愈创醇;约0.04%-0.08%的石竹烯氧化物;以及约0.01%-0.04%的α-没药醇。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莰烯;β-罗勒烯;桉油精;异蒲勒醇;和/或橙花叔醇1。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约0.02%的莰烯;约0.02%-0.03%的β-罗勒烯;约0.02%-0.05%的桉树精;约0.02%的异蒲勒醇;和/或约0.02%-0.04%的橙花叔醇1。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5、6、7、8、9、10、11、12、13、14、15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α-没药醇、莰烯、β-罗勒烯、桉树精、异蒲勒醇、和橙花叔醇1。在一个实施例中,将该组合物配制到载体中。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载体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亚麻籽油、橄榄油、鱼油、鲑鱼油、椰子油、樟脑草油、芝麻油、和葡萄籽油。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载体为葡萄籽油。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载体为樟脑草油。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组合物包含荆芥内酯。在另一实施例中,其中该组合物包含牛磺酸。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大麻二酚;大麻二酚酸;大麻萜酚酸;Δ9-四氢大麻酚;以及大麻环萜酚;其中该载体为葡萄籽油。在一个实施例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喷雾器进行施用。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扩散器进行施用。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宠物项圈进行施用。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宠物食品用于口服施用。在一个实施例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咀嚼物用于口服施用。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0.5-10g。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约6g、约9g、或约10g。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咀嚼物包含:约7mg的大麻二酚;约6mg的大麻二酚酸;约0.12mg的大麻萜酚酸;约0.32mg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约0.36mg的大麻环萜酚。在一个实施例中,一种剂型包含:大麻二酚;大麻二酚酸;大麻萜酚酸;Δ9-四氢大麻酚;大麻环萜酚;以及一种或多种药学上可接受的添加剂、调味剂、表面活性剂、和辅助剂。在一个实施例中,该剂型包含不足以产生精神药物作用的浓度的Δ9-四氢大麻酚。在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与其他大麻素的比率为约1:25。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1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5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3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2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1mg/mL。在另一个实施例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为约0mg/mL。在一个实施例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约1:100、约1:50、约1:10、和约1:1。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1:1。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剂型包含: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酸;...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n大麻二酚;以及/n大麻二酚酸;/n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0.6:1至约1:0.6。/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409 US 62/655,170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大麻二酚;以及
大麻二酚酸;
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0.6:1至约1:0.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
大麻萜酚酸;
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大麻环萜酚。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以下中的四种或更多种:
α-蒎烯;
β-月桂烯;
β-蒎烯;
δ-柠檬烯;
芳樟醇;
β-石竹烯;
α-蛇麻烯;
橙花叔醇2;
愈创醇;
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α-没药醇。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不足以产生精神药物作用。


5.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与其他大麻素的比率为约1:25。


6.如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1mg/mL。


7.如权利要求2-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5mg/mL。


8.如权利要求2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3mg/mL。


9.如权利要求2-8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2mg/mL。


10.如权利要求2-9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1mg/mL。


11.如权利要求2-10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为约0mg/mL。


12.如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
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酸;
约0.05-0.2mg/mL的大麻萜酚酸;
约0.1-0.3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1-0.4mg/mL的大麻环萜酚。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5mg/mL的大麻二酚;
约5mg/mL的大麻二酚酸;
约0.11mg/mL的大麻萜酚酸;
约0.25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27mg/mL的大麻环萜酚。


14.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9%-0.13%的α-蒎烯;
约0.23%-0.44%的β-月桂烯;
约0.04%-0.09%的β-蒎烯;
约0.05%-0.09%的δ-柠檬烯;
约0.03%-0.06%的芳樟醇;
约0.04%-0.07%的β-石竹烯;
约0.02%-0.04%的α-蛇麻烯;
约0.04%-0.07%的橙花叔醇2;
约0.02%-0.04%的愈创醇;
约0.04%-0.08%的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约0.01%-0.04%的α-没药醇。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
莰烯;
β-罗勒烯;
桉油精;
异蒲勒醇;和/或
橙花叔醇1。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2%的莰烯;
约0.02%-0.03%的β-罗勒烯;
约0.02%-0.05%的桉树精;
约0.02%的异蒲勒醇;和/或
约0.02%-0.04%的橙花叔醇1。


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5、6、7、8、9、10、11、12、13、14、15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α-没药醇、莰烯、β-罗勒烯、桉树精、异蒲勒醇、和橙花叔醇1。


18.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到载体中。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亚麻籽油、橄榄油、鱼油、鲑鱼油、椰子油、樟脑草油、芝麻油、和葡萄籽油。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为葡萄籽油。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为樟脑草油。


22.如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荆芥内酯。


23.如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牛磺酸。


24.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喷雾器进行施用。


25.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扩散器进行施用。


26.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宠物项圈进行施用。


27.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宠物食品用于口服施用。


28.如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咀嚼物用于口服施用。


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0.5-10g。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约6g、约9g、或约10g。


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包含:
约7mg的大麻二酚;
约6mg的大麻二酚酸;
约0.12mg的大麻萜酚酸;
约0.32mg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36mg的大麻环萜酚。


33.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四种或更多种:
α-蒎烯;
β-月桂烯;
β-蒎烯;
δ-柠檬烯;
芳樟醇;
β-石竹烯;
α-蛇麻烯;
橙花叔醇2;
愈创醇;
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α-没药醇。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9%-0.13%的α-蒎烯;
约0.23%-0.44%的β-月桂烯;
约0.04%-0.09%的β-蒎烯;
约0.05%-0.09%的δ-柠檬烯;
约0.03%-0.06%的芳樟醇;
约0.04%-0.07%的β-石竹烯;
约0.02%-0.04%的α-蛇麻烯;
约0.04%-0.07%的橙花叔醇2;
约0.02%-0.04%的愈创醇;
约0.04%-0.08%的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约0.01%-0.04%的α-没药醇。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
莰烯;
β-罗勒烯;
桉油精;
异蒲勒醇;和/或
橙花叔醇1。


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2%的莰烯;
约0.02%-0.03%的β-罗勒烯;
约0.02%-0.05%的桉树精;
约0.02%的异蒲勒醇;和/或
约0.02%-0.04%的橙花叔醇1。


37.如权利要求33-36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5、6、7、8、9、10、11、12、13、14、15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α-没药醇、莰烯、β-罗勒烯、桉树精、异蒲勒醇、和橙花叔醇1。


38.如权利要求33-3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到载体中。


39.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亚麻籽油、橄榄油、鱼油、鲑鱼油、椰子油、樟脑草油、芝麻油、和葡萄籽油。


40.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为葡萄籽油。


41.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载体为樟脑草油。


42.如权利要求33-41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荆芥内酯。


43.如权利要求33-42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包含牛磺酸。


44.如权利要求33-4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喷雾器进行施用。


45.如权利要求33-4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扩散器进行施用。


46.如权利要求33-4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配制该组合物以使用宠物项圈进行施用。


47.如权利要求33-4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咀嚼物用于口服施用。


48.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0.5-10g。


49.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约6g、约9g、或约10g。


50.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


5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大麻提取物和载体,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大麻二酚;
大麻二酚酸;
大麻萜酚酸;
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大麻环萜酚;
其中该载体为葡萄籽油。


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约1:100、约1:50、约1:10、和约1:1。


53.如权利要求51或5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1:1。


54.如权利要求51-5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不足以产生精神药物作用。


55.如权利要求51-54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与其他大麻素的比率为约1:25。


56.如权利要求51-54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1mg/mL。


57.如权利要求50-56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5mg/mL。


58.如权利要求51-5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3mg/mL。


59.如权利要求51-58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2mg/mL。


60.如权利要求51-59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1mg/mL。


61.如权利要求51-60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为约0mg/mL。


62.如权利要求51-55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
约1-10mg/mL的大麻二酚酸;
约0.05-0.2mg/mL的大麻萜酚酸;
约0.1-0.3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1-0.4mg/mL的大麻环萜酚。


63.如权利要求6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5mg/mL的大麻二酚;
约5mg/mL的大麻二酚酸;
约0.11mg/mL的大麻萜酚酸;
约0.25mg/mL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27mg/mL的大麻环萜酚。


64.如权利要求51-6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四种或更多种:
α-蒎烯;
β-月桂烯;
β-蒎烯;
δ-柠檬烯;
芳樟醇;
β-石竹烯;
α-蛇麻烯;
橙花叔醇2;
愈创醇;
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α-没药醇。


65.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9%-0.13%的α-蒎烯;
约0.23%-0.44%的β-月桂烯;
约0.04%-0.09%的β-蒎烯;
约0.05%-0.09%的δ-柠檬烯;
约0.03%-0.06%的芳樟醇;
约0.04%-0.07%的β-石竹烯;
约0.02%-0.04%的α-蛇麻烯;
约0.04%-0.07%的橙花叔醇2;
约0.02%-0.04%的愈创醇;
约0.04%-0.08%的石竹烯氧化物;以及
约0.01%-0.04%的α-没药醇。


66.如权利要求64或6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进一步包含:
莰烯;
β-罗勒烯;
桉油精;
异蒲勒醇;和/或
橙花叔醇1。


67.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
约0.02%的莰烯;
约0.02%-0.03%的β-罗勒烯;
约0.02%-0.05%的桉树精;
约0.02%的异蒲勒醇;和/或
约0.02%-0.04%的橙花叔醇1。


68.如权利要求51-67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大麻提取物包含以下中的5、6、7、8、9、10、11、12、13、14、15种或更多种:α-蒎烯、β-月桂烯、β-蒎烯、δ-柠檬烯、芳樟醇、β-石竹烯、α-蛇麻烯、橙花叔醇2、愈创醇、石竹烯氧化物、α-没药醇、莰烯、β-罗勒烯、桉树精、异蒲勒醇、和橙花叔醇1。


69.如权利要求51-68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将该组合物配制为咀嚼物用于口服施用。


70.如权利要求69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0.5-10g。


71.如权利要求70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约6g、约9g、或约10g。


72.如权利要求7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的重量为约4g。


73.如权利要求7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该咀嚼物包含:
约7mg的大麻二酚;
约6mg的大麻二酚酸;
约0.12mg的大麻萜酚酸;
约0.32mg的Δ9-四氢大麻酚;以及
约0.36mg的大麻环萜酚。


74.一种剂型,其包含:
大麻二酚;
大麻二酚酸;
大麻萜酚酸;
Δ9-四氢大麻酚;
大麻环萜酚;以及
一种或多种药学上可接受的添加剂、调味剂、表面活性剂、和辅助剂。


75.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剂型,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约1:100、约1:50、约1:10、和约1:1。


76.如权利要求74或75所述的剂型,其中,大麻二酚与大麻二酚酸的比率为约1:1。


77.如权利要求74-76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不足以产生精神药物作用。


78.如权利要求74-77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与其他大麻素的比率为约1:25。


79.如权利要求74-78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1mg/mL。


80.如权利要求74-79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5mg/mL。


81.如权利要求74-80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3mg/mL。


82.如权利要求74-81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2mg/mL。


83.如权利要求74-82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小于约0.1mg/mL。


84.如权利要求74-83中任一项所述的剂型,其中Δ9-四氢大麻酚的浓度为约...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阿曼达·豪兰德克里斯琴·克歇尔迈克尔·威廉姆斯
申请(专利权)人:艾乐文特科学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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