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金融服务提供者使用的端口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882612 阅读:204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端口(1),它能够使独立代理商终端(3,4)与所连接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例如,保险公司等)终端(2)之间容易地实现电子商务通信。借助于端口(1)的格式转换(18)及借助于因特网(10)的数据传输,与金融服务(例如,保险公司的金融服务)的准备、办理及提供有关的所有数据,均可实现电子化处理。从而,能够基本上不需要以纸张为基础的人工数据处理。(*该技术在2021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与提供金融服务有关的电子数据传输过程,实现这个过程的软件程序,以及一种与办理金融服务有关的电子数据传输系统。
技术介绍
本专利技术的技术背景涉及金融服务的(电子)办理及提供。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有保险公司、银行、证券经纪人、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及房屋建筑贷款协会等。特别是在与保险有关的金融服务领域,在实际金融服务公司与最终客户之间,存在着不同的销售渠道。其中之一即是通常所说的独立代理商(经纪人、多方代理商、销售公司)销售渠道,这种销售渠道在保险业自由化过程中得到了很大发展。这种代理商能够提供最终客户,并能够代办多家不同金融服务提供者(保险公司)的金融服务业务。通常,一家独立代理商可代办多达30家不同保险公司的金融服务业务。除了独立代理商销售渠道之外,还存在着专门代理商销售渠道,专门代理商仅提供一家特定金融服务提供者(保险公司)的金融服务业务。但是,这种销售渠道的市场份额正在大大减小。在金融服务的办理及执行方面,在独立代理商与保险公司之间自然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交换,数据交换实际上应当实现电子化。但是,必须考虑到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方面,保险公司通常使用专用管理系统,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软件安装并不是特指的,从而基本上是不一致的;另一方面,独立代理商可以采用不同的代理商管理软件,例如,独立代理商可以采用不同的代理商清单管理软件来进行清单管理,另外,不同类型的代理商管理软件彼此之间也互不相同,而且也绝不会是标准化的软件。因此,可以准确地说,目前,在保险公司和独立代理商之间,还没有产生标准化的电子通信。正如下面参照图4及图5所描述的那样,保险市场的现状是在保险公司与独立代理商之间的信息交换实际上是以纸张为基础的人工处理。图4特别表示了为最终客户提供多家保险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独立代理商准备了实际上任意数量的通信通道。现参照附图5来说明在本专利技术之前的、以纸张为基础的人工处理技术。在制作保险申请时,独立代理商3将适当的数据输入其代理商管理程序16。同时,人工记录下纸张形式的保险申请,并将保险申请以纸张形式(硬拷贝)17发送给保险公司2。在保险公司,还以人工输入方式,将来自独立代理商3的纸张形式的保险申请人工地输入保险公司2的管理程序(专用软件)13。这利用适当的工作站计算机15来进行。最后,保险公司将发出的保险单邮寄给代理商3,代理商3从中选出有关的数据,并将这些数据再次人工输入其代理商管理程序16。这样,就双方而言,也就是说,就独立代理商一方和保险公司一方而言,都需要以高的人力及时间成本来准备、提供、更改、完成和发送各种表格。独立代理商和保险公司需要接收、分类、核对内容并组织处理来自对方的表格。因此,独立代理商和保险公司双方还必须根据数据技术,记录下起始过程及完成过程。这种以纸张为基础的人工处理过程,不论对独立代理商还是对保险公司来说,都存在着缺点。因此,在申请处理、清单处理、保险单发出、佣金/酬金计算及赔款处理的主要商业程序中,这种技术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问题,这可以通过下述参数来表示—处理质量低,因数据输入错误而造成;—错误多及申诉限额(complaints quotas)高;—时间长等。就文件及信息管理而言,这种以纸张为基础的人工处理技术在表格、文件及其它书写文件的准备、印刷及邮寄方面,都存在着缺点。这会在服务提供过程中造成客户满意度低并且成本高。总之,这些缺点的起因是没有与多方代理商销售途径有关的标准数据格式可用,对于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来说,这些非标准的数据格式是不兼容的,而且保险公司和独立代理商(代理商管理程序)的数据处理方法也是不同的。正如前面所描述的那样,独立代理商和保险公司因此并不能够通过电子手段来相互通信(除了专门的1∶1链接之外)。本专利技术的概述根据现有技术,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用的技术,使金融服务公司(特别是保险公司)和独立代理商(多方代理商)能够对准备、办理和/或执行有关金融服务所需要的所有数据进行电子传输,即使独立代理商和/或金融服务公司使用的是不同的管理程序,其优点是不需要改变代理商或金融服务公司的内部处理过程。在下面所述的内容中,“保险公司”总的来说是代表金融服务提供者的一个鲜明实例,并不对金融服务的类型构成任何限制。根据本专利技术,前面所描述的目的是通过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来实现的。这个独立的权利要求还将本专利技术的中心原则发展成为一种特别便利的方法。因此,本专利技术能够在无需金融服务公司和独立代理商的软件及硬件实现标准化的情况下,推进金融服务公司与独立代理商之间的电子通信。不管怎样,在无需多次人工输入和无纸办公的情况下,即能够在参与准备、办理和/或提供金融服务的双方之间实现数据交换。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数据传输方法,借助一个数据网络,从至少一个代理商终端将数据电子传输到金融服务公司的多个终端中的一个终端。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终端能够在不同的金融公司与最终客户之间办理金融服务。首先,有关金融服务的数据被输入代理商终端。而后,这些数据从代理商终端被传送到一个独立于代理商终端及保险公司终端的端口。在这种情况下,端口是一个数据网络的应用,特别是一个因特网的应用,这个应用是在数据网络(例如,因特网)的服务器上来实现的,数据网络使得预定的和/或任意的数据网络用户能够从一个指定的和/或无限制的主题区域来进行信息通信。最后,输入的数据从端口被传入终端的管理程序,而且数据的格式被转换为终端管理程序所需要的格式。这个过程也借助数据网络(例如,因特网)来实现。输入代理商终端的数据,能够通过一个转换器应用,被自动地从代理商终端的管理程序中读取,随后,还可选择添加更多的有关数据,数据以标准格式被传输到端口。转换器应用能够同时进行真实性检查。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数据传输方法,借助一个数据网络,从金融服务公司的多个终端中的一个终端将数据电子传输到至少一个代理商终端。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终端能够为最终客户办理不同金融服务公司的服务业务。首先,有关金融服务的数据被输入金融服务公司的终端的管理程序。而后,这些数据被传送到一个独立于代理商终端及保险公司终端的端口。最后,输入的数据从(例如,因特网)端口被传输到代理商终端的管理程序,数据的格式被转换为终端管理程序所需要的格式。在这种情况下,数据能够以标准格式从终端的管理程序被传输到端口。代理商管理程序能够安装在代理商终端和/或端口上,就代理商管理程序安装在端口上的情况而言,代理商终端能够利用数据网络(因特网)来使用在端口上的管理程序及数据。就代理商终端与金融服务公司终端之间的数据传输而言,如果确定了收件人已拥有一个先前发送的同样内容的数据集,则仅在收件人终端上传送和重写经过修改的数据集,而不是所有的数据。在所有情况下,在一个终端上的数据输入都能够通过端口被转换为标准格式,从而,又能够被转换成一种适用于有关输出终端的格式。另外,还能够以标准格式将数据输入代理商终端的管理程序,如果代理商的管理软件能够实现标准化,则这是特别简单的事情。举例来说,金融服务公司可以是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费用信息和/或合同信息也能够通过数据网络及端口,从保险公司的至少一个终端传输到至少一个代理商终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三个方面,提供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子数据传输方法,借助数据网络(10),将数据从至少一个代理商终端(3,4)电子传输到金融服务公司多个终端中的一个终端(2),其中,代理商终端(3,4),在各种情况下为最终客户办理不同金融服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业务,所述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将有关金融服务的数据输入代理商终端(3,4);-将输入的数据传输到端口(1),端口(1)独立于代理商终端(3,4)和金融服务公司(2);-将输入的数据从端口(1)传输到终端(2)的管理程序,数据被转换成终端(2)的管理程序所需 要的格式。

【技术特征摘要】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克劳斯施特勒皮耶罗奥尔托毛雷
申请(专利权)人:因达泰克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DE[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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