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或信息处理方法和计算机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858386 阅读:137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把内容传送给拥有至少两个客户机的用户的一个客户机的内容传送系统,所述至少两个客户机均根据获得的许可证,合法地使用内容,所述内容传送系统包括:    登记所述用户的每个所述客户机,以便获得客户相关信息的注册装置;    管理所述客户相关信息的客户相关信息管理装置;    响应来自任意所述客户机的请求,向请求客户机提供内容的内容提供装置;    响应来自已从所述内容提供装置获得内容的客户机的请求,向所述请求客户机授与所获得内容的许可证的第一许可证授与装置;和    在所述用户把内容从一个客户机转移到同一用户拥有的另一客户机之后,向所述用户授与转移内容的许可证的第二许可证授与装置。(*该技术在2023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管理内容,例如运动图像和包括音乐数据、图像数据和电子出版物的数字数据的使用的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或方法和计算机程序,所述内容都通过网络被传送给它们的目的地。更具体地说,本专利技术涉及根据诸如许可证之类合同,以及根据具体的使用条件,管理内容的使用的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或方法和计算机程序。此外,本专利技术涉及通过出于版权保护目的,向内容用户授与许可证,控制内容的使用的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或方法和计算机程序。更具体地说,本专利技术涉及使许可用户能够使用多个设备上的内容,同时防止非法内容使用的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或方法和计算机程序。
技术介绍
随着近年来因特网的广泛接受,通过网络传送诸如计算机文件之类多种数字内容正在日益兴旺。随着目前宽带通信网络(x数字用户线路(xDSL),CATV(有线TV),无线网络等)得到普遍使用,正在建立可行的构架,以便允许无压力地把包括音乐数据,图像数据和电子出版物的数字数据,以及诸如运动图像之类的所谓增强内容传送给用户。由于将通过网络传送的内容是数字内容,因此它可相当容易地被复制,篡改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理。事实上,目前内容一直在被复制,篡改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这已成为使内容出售者只享有在市场出售他们的数字产品的利益的主要障碍。从而,已迫使出售者提高他们的内容的价格,以补偿他们的损失。高价格又成为数字内容的顺利发行的另一障碍。加密技术的使用,使得能够保护通过通信信道传送的内容免被不道德的第三方盗用。但是只在传输中保护传送的内容是不够的。传送给合法用户的内容的非法复制也已成为一个主要问题。应付涉及数字内容的这种问题的一种方式是求助于最近采用的称为数字版权管理(DRM)的方案。下面是DRM的概述以及它所带来的一些问题的说明。数字版权管理(DRM)提供一种只有在获得使用内容的许可证之后,才允许用户使用内容的构架。该方案的各种变化包括微软公司提出的“Windows媒体版权管理器”和IBM公司提供的“电子媒体管理系统(EMMS)”,这两个公司都建立在美国。典型的DRM系统由内容提供者,许可证管理者和用户组成。用户均拥有一个内容再现设备,采用所述内容再现设备使用内容。许可证管理者向用户颁发许可证,而内容提供者向用户提供内容。按照利用因内容而异的密钥(内容密钥Kc)加密的格式E(Kc,Cont)分发内容(Cont)。在下面的说明中,这种内容将被称为加密内容。当用户打算使用内容Cont时,他或她请求许可证管理者颁发所需内容的相关许可证。当接收该请求时,许可证管理者在颁发许可证之前,执行关于该用户的恰当收费过程。具体地说,颁发许可证意味着向用户的内容再现设备提供内容密钥Kc。许可证管理者与注册的每个再现设备分享不同的加密密钥Ku。(当颁发每个许可证时,发生加密密钥Ku的共享,或者先前共享的密钥被安装到再现设备中)。在把数据传送给再现设备之前,利用加密密钥Ku把内容密钥Kc加密到数据E(Ku,Kc)中。下面将把该数据称为“许可证权标(token)”。接收许可证的用户再现设备可利用加密密钥Ku,接收的许可证权标E(Ku,Kc),和加密内容E(Kc,Cont),继续进行内容再现。首先,从许可证权标E(Ku,Kc)解密出内容密钥Kc。随后利用内容密钥Kc,从加密内容E(Kc,Cont)译解内容(Cont)以便再现。只有当再现设备,许可证权标和加密内容的组合有效时,即,只有当用户已适时地获得许可证时,才能使用内容。为了确保内容的版权受到保护,再现设备必须防止解密内容泄露。这要求再现设备按照加密密钥Ku,内容密钥Kc和解密内容Cont不会泄露的方式工作。一旦解密内容泄露,它就可被不受限制地复制和滥用。换句话说,再现设备必须能够防止加密密钥Ku,内容密钥Kc和解密内容Cont离开设备。下面,这种设备将被称为“合法”再现设备。按照DRM方案,当向用户的(特定)再现设备授与内容密钥Kc时,实现向用户的内容许可证的颁发(即,允许使用)。许可证的授与依据于接收内容密钥Kc的再现设备是合法再现设备。从而每个颁发许可证时,许可证管理者必须识别许可证(即内容密钥)指定给的合法设备。从而要求许可证管理者拥有合法再现设备的数据库,数据库起颁发许可证的根据的作用。但是,在事实上如此众多的再现设备被使用的情况下,对于请求许可证的每个目的地设备搜索数据库成本很高和/或费时。此外,当由于特定的内容下载方案的缘故,需要频繁地颁发许可证时,容纳数据库的服务器可能会过载。假定某一内容将被提供给特定用户。这涉及该用户的预先验证。在DRM安排中,必须用所考虑的用户拥有的内容再现设备的识别来补充用户的验证。随后需要为识别的设备,产生许可证。这些步骤需要时间,并且通常降低提供内容的速度。普通用户拥有并使用多个内容再现设备,而每个内容许可证只颁发给特定的设备。即使用户的再现设备是“合法”再现设备,如果需要在多个设备上再现相同的内容,用户也必须为他或她拥有的每个设备获得一个许可证。这是乏味的烦琐之事。就对每个额外的许可证付费来说,用户可能感到为使用相同内容被额外收费。作为目前日益增长的经营应付费在线内容分发和传送的业务的一部分,多个内容提供者正在提供多种多样的内容。拥有多个“合法”再现设备的同一用户有可能使他或她的每个设备向不同的内容提供者注册。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该用户在单个相关设备上,而不允许在任意其它设备上再现来自一个提供者的内容。缺乏在属于相同用户的多个设备之间共享内容的灵活性,会使他或她丧失向多个内容提供者注册(或者从多个内容提供者获得账户)的全部益处。对内容提供者来说,他们会被认为不热心于使用户享受共享内容的少许多些便利。
技术实现思路
于是,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适合于根据诸如许可证之类合同,以及具体的使用条件,管理内容的使用的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或方法和计算机程序。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通过向内容用户授与许可证,恰当地控制内容的使用,以便保护版权的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或方法和计算机程序。本专利技术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种使得到许可的用户能够在多个设备上使用内容,同时防止非法内容使用的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或方法和计算机程序。就实现本专利技术的上述及其它目的来说,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把内容传送给拥有至少两个客户机的用户的一个客户机的内容传送系统,所述至少两个客户机均根据获得的许可证,合法地使用内容,所述内容传送系统包括登记用户的每个客户机,以便获得客户相关信息的注册装置;管理客户相关信息的客户相关信息管理装置;响应来自任意客户机的请求,向发出请求的客户机提供内容的内容提供装置;响应来自已从内容提供装置获得内容的客户机的请求,向发出请求的客户机授与所获得内容的许可证的第一许可证授与装置;和在用户把内容从一个客户机转移到同一用户拥有的另一客户机之后,向该用户授与转移内容的许可证的第二许可证授与装置。本语境中的“系统”指的是多个设备(或者代表特定功能的功能模块)的逻辑结构。所述设备或功能模块是否放置在单个机壳中无关紧要。当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一方面的内容传送系统使用时,假定用户具有多个客户机。这里每个客户机向不同的许可证服务器注册,具有下载内容的任意一个客户机可把下载的内容转移到顺利获得用于内容再现的新许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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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把内容传送给拥有至少两个客户机的用户的一个客户机的内容传送系统,所述至少两个客户机均根据获得的许可证,合法地使用内容,所述内容传送系统包括登记所述用户的每个所述客户机,以便获得客户相关信息的注册装置;管理所述客户相关信息的客户相关信息管理装置;响应来自任意所述客户机的请求,向请求客户机提供内容的内容提供装置;响应来自已从所述内容提供装置获得内容的客户机的请求,向所述请求客户机授与所获得内容的许可证的第一许可证授与装置;和在所述用户把内容从一个客户机转移到同一用户拥有的另一客户机之后,向所述用户授与转移内容的许可证的第二许可证授与装置。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传送系统,其中所述客户相关信息提供装置管理叶ID和客户机ID间的对应性的表格,客户机ID和用户ID间的对应性的表格,内容ID和许可证ID间的对应性的表格,用户ID和下载内容的内容ID间的对应性的表格,及用户ID和下载许可证的许可证ID间的对应性的表格。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传送系统,其中每次所述内容提供装置向客户机提供内容,和/或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许可证授与装置任意之一向客户机授与许可证时,所述客户相关信息管理装置更新所述客户相关信息。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容传送系统,其中响应来自客户机的许可证请求,所述第二许可证授与装置从所述第一许可证授与装置获得所请求的许可证,并把获得的许可证返回给请求客户机。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内容传送系统,其中通过查询所述客户相关信息管理装置,所述第二许可证授与装置核实所述请求客户机合法,拥有所述请...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村上干久松史明
申请(专利权)人:索尼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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