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设备及电子结算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8048657 阅读:23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4-09 23:39
本发明专利技术的便携设备10,包括:店铺信息收集部201,在执行电子结算时记录用于识别各个店铺的店铺信息;上限金额设定部202,当无法与电子结算终端进行电子结算的情况下,设定在便携设备内执行结算的预结算中的使用金额的上限;结算执行部203,在接受包含所设定的上限内的使用金额以及店铺信息的结算信息后,执行预结算;以及结算信息发送部204,发送与所执行的预结算相对应的结算信息。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便携设备及电子结算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便携设备及电子结算方法。
技术介绍
现今,以电子货币为代表,将用户持有的金钱价值存储在IC卡中,通过电子数据的交换进行结算的电子结算正在广泛普及。从便利性的观点出发,对智能手机等便携设备搭载电子结算用的IC芯片来执行电子结算的结算手段也正被广泛应用。以往,公开了提高通过电子结算进行的交易的便利性的技术,例如公开了为了能够对放置的商品进行电子结算,在放置时进行临时结算,然后执行实际的结算,分两个阶段实施结算的技术。【先行技术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3-214177号公报然而,在使用电子货币进行电子结算时,用于接受用户支付的店铺端的电子结算终端需要处于工作状态。假设由于电力系统的故障等发生停电,店铺端的电子结算终端就无法工作,这种情况下,用户就无法使用电子货币进行电子结算。本专利技术就是鉴于上述这样的情况而提出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设备及电子结算方法,其即便是在因停电等而无法使用店铺端的电子结算终端的情况下,也能够在店铺中实现电子结算。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涉及的便携设备,能够与店铺所具有的电子结算终端进行电子结算,其特征在于,包括:店铺信息收集部,在执行所述电子结算时记录用于识别各个所述店铺的店铺信息;上限金额设定部,当无法与所述电子结算终端进行所述电子结算的情况下,设定在所述便携设备内执行结算的预结算中的使用金额的上限;结算执行部,在接受包含所设定的上限内的所述使用金额以及所述店铺信息的结算信息后,执行所述预结算;以及结算信息发送部,发送与所执行的所述预结算相对应的所述结算信息。专利技术效果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上述便携设备,即便是在因停电等而无法使用店铺端的电子结算终端的情况下,也能够在店铺中实现电子结算。附图说明图1是使用了实施例涉及的便携设备的电子结算系统的示例说明图。图2是实施例涉及的便携设备的结构图。图3(A)是用户的便携设备与店铺的电子结算终端进行电子结算时的一例说明图,图3(B)是由店铺信息收集部收集的各个店铺的店铺信息的示例图。图4是当店铺的电子结算终端无法使用的情况下,由用户设定的可使用金额的上限的设定示例图。图5是当店铺的电子结算终端无法使用的情况下,便携设备中预结算的显示画面的一例说明图。图6是实施例涉及的电子结算方法的处理流程的一例结构图。具体实施例(第一实施例)接下来,基于附图来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图1是使用了本实施例涉及的便携设备10的电子结算系统100的一个示例说明图。电子结算系统100具备便携设备10、电子结算终端11以及主机(Host-computer)12。便携设备10可以是例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的便携式通信设备。便携设备10具有可以通过与配置在店铺(例如零售店)中的电子结算终端11进行电子数据的收发来进行结算的功能。通过向便携设备10充值金钱后,在设备内部就会保存有相应的电子货币,通过使用该电子货币就能够在便携设备10与电子结算终端11之间实现电子结算。此外,便携设备10还可以具有记录用户具有的信用卡登记信息,并在与电子结算终端11之间执行信用结算的功能。电子结算终端11是用于接受来自于用户的支付处理的终端。电子结算终端11通过与便携设备10进行无线通信,根据用户持有的电子货币以及用户购入的商品数据等数据进行电子结算处理,并接受来自于用户的支付处理。主机12经由网络与电子结算终端11连接,其从店铺的电子结算终端11接受与用户购买的商品有关的结算信息(商品名和商品金额等),并基于该结算信息执行与销售额相关的处理。当用户执行使用信用卡的支付处理时,主机12将用户的信用卡信息连同结算信息一起进行接受后,执行与销售额有关的处理。在本实施方式涉及的便携设备10中,在接受到:可以利用与电子结算终端11的电子结算时(通常时)预先获取的店铺信息、以及用户能够支付的上限金额内的使用金额的输入后,在便携设备10的内部执行预结算。然后,将与所执行的预结算相对应的结算信息自动发送给店铺端。通过这样,即使在店铺的电子结算终端11不能使用的情况下,也能够实现店铺内的电子结算。这里所说的预结算是指在电子结算终端11不可使用的状态下,在便携设备10的内部进行离线结算。接下来,对本实施方式的便携设备10的具体结构进行说明。图2是本实施例的便携设备10的配置结构图。便携设备10具备:接口13、显示器14、存储器15、电子结算处理电路16、以及网络通信电路17。接口部13接受来自用户的各种输入操作,并将接受到的输入操作转换为电信号后输出到处理电路20。例如,接口13在便携设备10的内部执行的预结算时,接受用户购入商品的店铺的店铺信息和用户的使用金额等与预结算相关的信息设定。显示器14用于显示各种信息。其例如显示用户的使用金额的上限值和预结算时的输入画面。存储器15例如具有包含RAM(RandomAccessMemory)、闪存等半导体存储器元件等、可以由处理器读取的记录介质。存储器15用于存储:在与店铺的电子结算终端11执行电子结算时从电子结算终端11获取的店铺信息等。电子结算处理电路16是用于与电子结算终端11执行电子结算的电路。其例如可以是能够无线通信的非接触型的IC芯片。电子结算处理电路16中保存有用户充值的电子货币,并通过与电子结算终端11交换电子数据来进行电子结算。网络通信电路17是用于与外部通信设备进行通信的电路。网络通信电路17也可以采用能够通过互联网等与主机12连接的结构。处理电路20是通过读取并执行存储器15中存储的程序来控制便携设备10整体运作的处理器。处理电路20包括:店铺信息收集部201、上限金额设定部202、结算执行部203、以及结算信息发送部204。构成处理电路20的各单元的功能通过使用处理器执行规定的程序代码来实现。店铺信息收集部201在执行电子结算时记录用于识别各个店铺的店铺信息。店铺信息指的是用于识别各个店铺的信息,其代表店铺名称数据、用于识别各个店铺而赋予的识别符、店铺的地址数据。店铺信息收集部201在电子结算时,需要获取店铺名称数据、标识符和店铺的地址数据中的至少一个来获取用于确定店铺的信息。当用户在任意的店铺中执行电子结算时,店铺信息收集部201从店铺的电子结算终端11获取店铺信息,并积累店铺的店铺信息。这样,在电子结算终端11因停电等而停止之前,即在电子结算能够有效执行时,通过经由电子结算积累店铺信息,就能够增加在电子结算终端11不可用的情况下执行的预结算的店铺数量。图3(A)是用户的便携设备10与店铺A的电子结算终端11进行电子结算的一例说明图。图3(B)是由店铺信息收集部201收集的各个店铺的店铺信息示例图。如图3(A)所示,当用户使用便携设备10与店铺A的电子结算终端11执行电子结算时,便携设备10从电子结算终端11获取店铺A的店铺信息并进行保存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便携设备,能够与店铺所具有的电子结算终端进行电子结算,其特征在于,包括:/n店铺信息收集部,在执行所述电子结算时记录用于识别各个所述店铺的店铺信息;/n上限金额设定部,当无法与所述电子结算终端进行所述电子结算的情况下,设定在所述便携设备内执行结算的预结算中的使用金额的上限;/n结算执行部,在接受包含所设定的上限内的所述使用金额以及所述店铺信息的结算信息后,执行所述预结算;以及/n结算信息发送部,发送与所执行的所述预结算相对应的所述结算信息。/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705 JP 2018-1284191.一种便携设备,能够与店铺所具有的电子结算终端进行电子结算,其特征在于,包括:
店铺信息收集部,在执行所述电子结算时记录用于识别各个所述店铺的店铺信息;
上限金额设定部,当无法与所述电子结算终端进行所述电子结算的情况下,设定在所述便携设备内执行结算的预结算中的使用金额的上限;
结算执行部,在接受包含所设定的上限内的所述使用金额以及所述店铺信息的结算信息后,执行所述预结算;以及
结算信息发送部,发送与所执行的所述预结算相对应的所述结算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设备,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店铺信息收集部在所述电子结算时,收集:所述店铺的名称数据、用于识别各个所述店铺而赋予的识别符、以及所述店铺的地址数据中的至少一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设备,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上限金额设定部根据所述便携设备中现存的电子货币来设定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道具登志夫
申请(专利权)人:电子技巧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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