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8046294 阅读:12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4-09 23:32
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涉及图像处理,公开了一种视频制作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视频制作方法包括:接收开始拍摄指令;拍摄第一段视频;所述第一段视频包括第一人物和背景;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所述第二段视频包括所述第一人物,且背景为透明图层;接收结束拍摄指令,停止拍摄;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中,将从第二次拍摄起拍摄到的视频的背景处理为透明图层;在进行视频后期处理时,仅需要将拍摄得到的视频进行叠加合成,即可获取目标特效视频,降低了实现影分身效果特效视频制作的门槛。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视频制作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涉及图像处理领域,特别涉及视频制作。场景技术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用户对各种趣味效果的短视频制作的需求在日渐增加,例如,在同一场景中同时出现多个相同或不同姿态的同一拍摄主体的分身效果。为了实现视频中同一主体在同一场景下出现多个分身的特效,即“影分身”效果,当前技术中,需要多次拍摄不同的镜头,后期处理时进行抠图,再通过剪辑和光影的调整来实现。用户不仅需要多次手动操作拍摄,还需要具有一定的视频剪辑技术,制作趣味效果的短视频的门槛较高。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视频制作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减少用户对于“影分身”特效视频的后期处理流程,并实现一镜到底的拍摄过程,降低制作趣味效果段视频的门槛。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视频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接收开始拍摄指令;拍摄第一段视频;所述第一段视频包括第一人物和背景;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所述第二段视频包括所述第一人物,且背景为透明图层;接收结束拍摄指令,停止拍摄;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还提供了一种装置,包括:开始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开始拍摄指令;第一拍摄模块,用于拍摄第一段视频;所述第一段视频包括第一人物和背景;第二拍摄模块,用于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所述第二段视频包括所述第一人物,且背景为透明图层;<br>结束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结束拍摄指令,停止拍摄;视频合成模块,用于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上述的视频制作方法。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视频制作方法。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相对于一些情形中而言,对首段拍摄外的视频进行处理,从第二次拍摄起视频的背景为透明图层;在进行视频后期处理时,仅需要将拍摄得到的视频进行叠加,即可获取目标特效视频,不需要进行对技术要求高的视频剪辑(例如抠图)操作,降低了实现影分身效果特效视频制作的门槛;同时拍摄过程不需要用户进行多次调整操作,接收特征指令后自主拍摄下一段视频,能够实现拍摄过程的一镜到底,降低拍摄过程的复杂度,提升用户体验。另外,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包括:在检测到第一人物的运动速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停止拍摄第一段视频;在停止拍摄所述第一段视频后且检测到所述第一人物的运动速度小于预设阈值时,开始拍摄第二段视频。将根据所述第一人物的运动速度,判断是否进行第二段视频的拍摄,使得拍摄视频过程中的时间节点可控,同时由于是为了实现“影分身”特效,所述第一人物本身就需要进行位置移动,也就是发生速度变化,以所述第一人物的运动速度突变作为特征指令,判断是否进行第二段视频的拍摄,更符合其应用场景。另外,在每一次接收所述特征指令后,触发视频的拍摄,得到拍摄的第N段视频;其中,第N段视频包括所述第一人物,且背景为透明图层;N为大于2的整数。即,能够获取不只两段的拍摄视频,除所述第一段视频外,均为第一人物和透明背景的画面,能够为目标视频增加“影分身”特效中的“影子”,提升观看体验。另外,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包括:在N段视频中,若第p段视频和第q段视频中第一人物位置相同,且p>q,则删除第q段视频,其中,第q段视频为所述N段视频中除第一段视频外的其他视频;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其中,所述多段视频不包括所述第q段视频。能够避免目标视频中产生人物重合的现象,使得“影分身”特效中的多个“影子”清晰明了,提升视频特效的质量。另外,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包括:在N段视频中,若第m段视频的时长大于第一段视频的时长,则根据第一段视频的时长,裁剪第m段视频的时长;其中,1<m≤N;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其中,多段视频的时长均不超过第一段视频。由于是在第一段视频的基础上叠加其余视频,若其余视频中含有时长超过第一段视频时长的部分,会存在只有人物而没有背景层的画面;将超出部分截取后,使得目标视频的“影分身”特效更完善,提升用户观看体验。附图说明一个或多个实施例通过与之对应的附图中的图片进行示例性说明,这些示例性说明并不构成对实施例的限定,附图中具有相同参考数字标号的元件表示为类似的元件,除非有特别申明,附图中的图不构成比例限制。图1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一实施方式提供的视频制作方法的流程图;图2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一实施方式提供的计算人物运动向量的示意图;图3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二实施方式提供的视频制作方法的流程图;图4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二实施方式提供的视频制作方法的结果示意图;图5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三实施方式提供的视频制作装置的示意图;图6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第四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的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的阐述。然而,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本专利技术各实施方式中,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本申请而提出了许多技术细节。但是,即使没有这些技术细节和基于以下各实施方式的种种变化和修改,也可以实现本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下各个实施例的划分是为了描述方便,不应对本专利技术的具体实现方式构成任何限定,各个实施例在不矛盾的前提下可以相互结合相互引用。本专利技术的第一实施方式涉及一种视频制作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步骤101,接收开始拍摄指令;步骤102,拍摄第一段视频;第一段视频包括第一人物和背景;步骤103,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第二段视频包括第一人物,且背景为透明图层;步骤104,接收结束拍摄指令,停止拍摄;步骤105,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对于同一主体在相同场景下存在多个分身效果的特效视频实现,当前的方式需要使用者多次手动操作拍摄,以及需要一定的视频剪辑技术,门槛较高;本实施方式中通过电子设备拍摄时,除第一段视频外的视频背景均为透明图层,可以让这个特效视频的制作更方便快捷,并通过预设指令,使得拍摄过程能够达到一镜到底,提升用户体验。下面对本实施方式的视频制作方法的实现细节进行具体的说明,以下内容仅为方便理解提供的实现细节,并非实施本方案的必须。在步骤101中,电子设备接收开始拍摄指令。其中,开始拍摄指令可以是特定手势,例如两根手指比“剪刀手”或采用大幅度动作画圈;也可以是语音信号,例如说出“开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视频制作方法,包括:/n接收开始拍摄指令;/n拍摄第一段视频;所述第一段视频包括第一人物和背景;/n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所述第二段视频包括所述第一人物,且背景为透明图层;/n接收结束拍摄指令,停止拍摄;/n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视频制作方法,包括:
接收开始拍摄指令;
拍摄第一段视频;所述第一段视频包括第一人物和背景;
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所述第二段视频包括所述第一人物,且背景为透明图层;
接收结束拍摄指令,停止拍摄;
对拍摄得到的多段视频进行叠加,得到目标视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第一人物的运动速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停止拍摄第一段视频;
在停止拍摄所述第一段视频后且检测到所述第一人物的运动速度小于预设阈值时,开始拍摄所述第二段视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人物的运动速度通过以下方式检测:
识别所述第一人物的多个人体关键点;
获取单位时间内所述多个人体关键点各自的方向向量;
根据所述多个人体关键点各自的方向向量的和值,获取所述第一人物的运动速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结束拍摄指令,停止拍摄之前,包括:
若接收到中断指令,则停止拍摄,并且删除从目标时间点至接收到所述中断指令为止,拍摄到的视频;其中,所述目标时间点根据最近一次检测到特征指令或最近一次接收到中断指令的时间确定;
再次接收到所述开始拍摄指令后,恢复拍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检测到特征指令后,拍摄第二段视频之后,所述接收结束拍摄指令,停止拍摄之前,还包括:
在每一次检测到所述特征指令后,触发视频的拍摄,得到拍摄的第N段视频;其中,所述第N段视频包括所述第一人物,且背景为透明图层;N为大于2的整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琳林蔚澜蒋亚军
申请(专利权)人: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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