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8023932 阅读:16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4-09 23:03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进行分割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区块,保留当前单位区块中作为基坑整体支撑的部分横向和/或纵向的主受力支撑桁架,拆除当前单位区块内的其余支撑,在当前单位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其中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包括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在当前单位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拆除前一个单位区块保留的主受力支撑桁架。在起始点单位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中,拆除起始点区块内的全部支撑。本发明专利技术能够减少基坑变形量,缩短工程周期,提高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的效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建筑工程
,特别涉及一种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
技术介绍
在基坑中逆作法施工过程中,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一般采用逐层回筑的方式,支撑随着结构层施工完成依次进行拆除,此种方法适用于基坑面积较小的地下室结构施工。对于基坑面积、深度均超过一定规模(例如8000平方以上的大型深基坑),且基坑周边环境复杂,对于基坑变形要求十分严格的地下室结构工程,采用整体结构回筑、整体支撑拆除的方式,由于整层的支撑被全部拆除了,则会导致基坑出现变形或者局部坍塌的风险。另外,对某一层的支撑整体拆除时,需要大量的施工作业人员同时进行拆除作业,人力成本较高。而且对整层整体回筑施工时,需要大量的施工作业人员同步施工,投入的人力成本较高,且在支撑拆除时存在人员等工现象,以及在整层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之前,也存在大量施工作业人员同时等待的现象,浪费了时间,导致工程工期较长。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以减少基坑变形量,缩短工程周期,提高回筑施工效率。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进行分割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区块,保留当前单位区块中作为基坑整体支撑的部分横向和/或纵向的主受力支撑桁架,拆除当前单位区块内的其余支撑,在当前单位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其中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包括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在当前单位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拆除前一个单位区块保留的主受力支撑桁架;当单位区块为起始点区块时,在起始点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中,拆除起始点区块内的全部支撑,在起始点区块之后的下一个单位区块中无可执行拆除的前一个单位区块的主受力支撑桁架。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进行分割划分为至少一个行区块或者列区块;当行区块中不存在划分的列区块或者列区块中不存在划分的行区块时,以行区块或者列区块为单位区块;当部分行区块不存在划分的列区块、部分行区块中存在划分的列区块时,以行区块及行区块与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为单位区块;当部分列区块中不存在划分的行区块、部分列区块中存在划分的行区块时,以列区块及列区块与行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为单位区块。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划分为两行区块,每行区块划分为两列区块;其中第一行区块和第一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记作第一区块,第一行区块和第二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记作第二区块,第二行区块和第一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记作第三区块,第二行区块和第二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记作第四区块;设定第一区块为起始点区块,拆除第一区块内的全部支撑,在第一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当第一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保留第二区块中作为基坑整体支撑的部分纵向的二区主受力支撑桁架,拆除第二区块内的其余支撑,在第二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当第二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保留第三区块中作为基坑整体支撑的部分横向的三区主受力支撑桁架,拆除第三区块内的其余支撑,在第三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同时拆除第二区块保留的主受力支撑桁架;当第三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保留第四区块中部分横向和/或纵向四区主受力支撑桁架,拆除第四区块内的其余支撑,在第四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同时拆除第三区块保留的主受力支撑桁架;当第四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拆除第四区块保留的四区主受力支撑桁架。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预定标准为混凝土强度达到80%以上。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在完成起始点区块的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之后,按照行或者列顺序进行下一个区块的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以单位区块的中心区域的部分横向和/或纵向主受力支撑桁架为保留对象。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当地下室结构为两层以上时,在完成当前层的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之后,按当前层的支撑拆除方法及地下室结构回筑方法循环进行上一层各区块对应的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在上一层各区块的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之前,对上一层的各区块进行排架搭设的施工。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当每个单位区块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之后,在相应的单位区块上进行排架搭设的施工。进一步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划分为两个以上的偶数单位区块或者三个以上的奇数单位区块。与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如下: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将较大面积的基坑分割为若干单位区块,以单位区块为基准拆除对应单位区块内的支撑、保留部分主受力支撑桁架,以在单位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并且在当前单位区块内的地下室结构中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之后,拆除前一个单位区块保留的主受力支撑桁架,然后进行下一个单位区块支撑拆除、保留及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由于将基坑进行了分割处理,从而在支撑拆除工程中,减少了人员的配比,降低了人工成本,而且减少了拆除作业人员的等工周期,提高了支撑拆除作业的施工效率。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通过单位区块进行的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由于单位区块的面积远远小于基坑整体的面积,因此,能够使地下室结构分区块地依次施工完成,避免了在基坑整体内整体施工地下室结构时整体支撑拆除工程及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的等待周期,从而缩短了工程周期,提高了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效率。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在单位区块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之前,通过保留的主受力支撑桁架,能够减少基坑整体的变形量,在单位区块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拆除该单位区块内的主受力支撑桁架,通过在该单位区块内形成的地下室结构作为传力支撑,从而减少了基坑整体的变形量。由于基坑变形量减少了,从而提高了基坑施工的安全性。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在起始点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中,拆除起始点区块内的全部支撑,其便于镐头机、铲车等工程设备及车辆进场,以对单位区块内多余的部分进行凿除以及对单位区块内的工程废料进行清理。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将基坑划分为行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n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进行分割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区块,保留当前单位区块中作为基坑整体支撑的部分横向和/或纵向的主受力支撑桁架,拆除当前单位区块内的其余支撑,在当前单位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其中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包括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在当前单位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拆除前一个单位区块保留的主受力支撑桁架;/n当单位区块为起始点区块时,在起始点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中,拆除起始点区块内的全部支撑,在起始点区块之后的下一个单位区块中无可执行拆除的前一个单位区块的主受力支撑桁架。/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进行分割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区块,保留当前单位区块中作为基坑整体支撑的部分横向和/或纵向的主受力支撑桁架,拆除当前单位区块内的其余支撑,在当前单位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其中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包括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在当前单位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拆除前一个单位区块保留的主受力支撑桁架;
当单位区块为起始点区块时,在起始点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中,拆除起始点区块内的全部支撑,在起始点区块之后的下一个单位区块中无可执行拆除的前一个单位区块的主受力支撑桁架。


2.一种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
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进行分割划分为至少一个行区块或者列区块;
当行区块中不存在划分的列区块或者列区块中不存在划分的行区块时,以行区块或者列区块为单位区块;
当部分行区块不存在划分的列区块、部分行区块中存在划分的列区块时,以行区块及行区块与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为单位区块;
当部分列区块中不存在划分的行区块、部分列区块中存在划分的行区块时,以列区块及列区块与行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为单位区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撑拆除及地下室结构回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设置有支撑的基坑划分为两行区块,每行区块划分为两列区块;
其中第一行区块和第一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记作第一区块,第一行区块和第二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记作第二区块,第二行区块和第一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记作第三区块,第二行区块和第二列区块构成的单元区块记作第四区块;
设定第一区块为起始点区块,拆除第一区块内的全部支撑,在第一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
当第一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准以上且满足传力要求时,保留第二区块中作为基坑整体支撑的部分纵向的二区主受力支撑桁架,拆除第二区块内的其余支撑,在第二区块内进行地下室结构回筑施工;
当第二区块上的地下室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预定标...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梅杰周炯王春陈庆峰苏子原沈强谈振阳张祖兵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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