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具有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特征。这种照明装置由一般的现有技术充分已知。所述照明装置例如可以设计为尾灯或者也可以设计为前照灯。也已知的是,在机动车的前部和尾部安装品牌标志来表示机动车的来源。品牌标志例如可以固定在机动车的前盖和/或后盖上和/或散热器格栅的区域中。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地认识到需要照亮机动车上的品牌标志。因此例如由专利文献DE102014018625A1已知一种用于车辆的标志装置,其中,夹层状地布置品牌标志、光导体、光导体载体部件和品牌标志载体部件。光导体和光导体载体部件布置在品牌标志和标志载体部件之间。在光导体载体部件中容纳有多个形式为发光二极管(LEDs)的光源。品牌标志载体部件在其下侧上具有固定元件,所述标志装置能够通过所述固定元件固定在车辆构件上。在专利文献DE102014004334A1中描述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照明元件,所述照明元件具有带有品牌标志的外部的装饰件。在所述装饰件下方布置有盘片状的发光器件,所述发光器件可以包括一个或者多个发光二极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机动车(K)的照明装置(1),所述照明装置具有壳体(10)和至少一个向外封闭所述壳体(10)的光玻璃(11),布置在所述光玻璃(11)之后的发光器件(13、15)的光束(L)能够向外地穿透所述光玻璃,其特征在于,在外侧在所述光玻璃(11)上这样固持具有品牌标志(M)的构件(5),使得通过所述构件(5)部分地遮盖光玻璃(11)。/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830 DE 102018214790.61.一种用于机动车(K)的照明装置(1),所述照明装置具有壳体(10)和至少一个向外封闭所述壳体(10)的光玻璃(11),布置在所述光玻璃(11)之后的发光器件(13、15)的光束(L)能够向外地穿透所述光玻璃,其特征在于,在外侧在所述光玻璃(11)上这样固持具有品牌标志(M)的构件(5),使得通过所述构件(5)部分地遮盖光玻璃(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构件(5)具有透光的区域(5-1)和不透光的区域(5-2),并且布置在所述光玻璃(11)之后的发光器件(15)的一部分是布置在所述构件(5)的区域中的单独的电路板(14)的组成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板(14)的电源与所述照明装置(1)的电源并联连接。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1),其特征在于,布置在所述电路板(14)上的发光器件(15)这样被延伸至光玻璃(11)的框架(16)包围,使得在具有品牌标志(M)的构件(5)的区域中构成单独的光室(6)。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S汉斯,OJ伦兹德方特,
申请(专利权)人:大众汽车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