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7852700 阅读:32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3-30 13:42
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包括可移动底盘、固定在可移动底盘上的外管和插接在外管内的内管,内管顶部固定有冲击钻;外管外壁上固定有自锁式手摇绞盘,自锁式手摇绞盘的钢丝绳穿过设于外管顶部的定滑轮后,与位于外管内的内管通过螺丝卡扣固定。通过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实施,施工人员在完成梁底、板底打眼操作时,不必再使用爬梯或者操作架,省去了大量准备工作中耗费的时间,如挪动操作架、攀爬爬梯等工作,提高了生产效率。了生产效率。了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


[0001]本技术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具体属于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

技术介绍

[0002]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的结构后锚固施工、二次结构施工(植筋)、装饰装修吊杆施工均需要对顶板进行钻眼,尤其二次结构及装饰装修吊杆施工期间顶板打眼的数量极大。在顶板顶梁打眼过程中,常规做法均需要搭设架体作为操作平台以便工人进行电钻打眼,施工极其不方便,且安全隐患较大,施工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思路

[0003]本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要解决现有技术安全隐患较大,施工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可移动底盘、固定在可移动底盘上的外管和插接在外管内的内管,所述内管顶部固定有冲击钻;所述外管外壁上固定有自锁式手摇绞盘,所述自锁式手摇绞盘的钢丝绳穿过设于外管顶部的定滑轮后,与位于外管内的内管通过螺丝卡扣固定。
[0006]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冲击钻钻头朝上,底部与固定在内管外壁的横梁焊接固定,所述冲击钻通过卡固件与内管和横梁固定。
[0007]进一步地,所述卡固件为不锈钢卡箍或镀锌铁丝。
[0008]进一步地,所述可移动底盘包括矩形钢框架和固定在矩形钢框架四个角部的滚轮,至少一个所述滚轮上设有刹车片。
[0009]进一步地,所述矩形钢框架内焊接固定有横支撑或十字型支撑,所述外管底部与横支撑或十字型支撑焊接固定。
[0010]进一步地,所述外管与可移动底盘之间焊接固定有斜向支撑。
[0011]进一步地,所述外管和内管均由圆钢管制作而成,所述外管内壁设有轨道,所述内管外壁上设有与轨道相适配的限位件。
[0012]此外,所述外管和内管均由方钢管或制作而成。
[0013]更加优选地,所述外管高2000~2100mm,所述内管高1500~1600mm。
[00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具有以下特点和有益效果:
[0015]通过本技术的实施,施工人员在完成梁底、板底打眼操作时,不必再使用爬梯或者操作架,省去了大量准备工作中耗费的时间,如挪动操作架、攀爬爬梯等工作,提高了生产效率;且所述打眼辅助支架的结构简单,材料易于获取,适用于施工中的实际环境,有很好的推广和实用价值,广泛的推广应用后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0016]图1为本技术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0017]附图标记:1

可移动底盘;11

矩形钢框架;12

滚轮;2

外管;3

内管;4

冲击钻;5

自锁式手摇绞盘;6

钢丝绳;7

定滑轮;8

横梁;9

卡固件;13

斜向支撑。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为使本技术实现的技术手段、创新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对本技术进一步说明。
[0019]在此记载的实施例为本技术的特定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于说明本技术的构思,均是解释性和示例性的,不应解释为对本技术实施方式及本技术范围的限制。除在此记载的实施例外,本领域技术人员还能够基于本申请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采用显而易见的其它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包括采用对在此记载的实施例的做出任何显而易见的替换和修改的技术方案。
[0020]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如图1所示,包括可移动底盘1、固定在可移动底盘1上的外管2和插接在外管2内的内管3,内管3顶部固定有冲击钻4;外管2外壁上固定有自锁式手摇绞盘5,自锁式手摇绞盘5的钢丝绳6穿过设于外管2顶部的定滑轮7后,与位于外管2内的内管3通过螺丝卡扣固定,冲击钻4钻头朝上,底部与固定在内管3外壁的横梁8焊接固定,冲击钻4通过卡固件9与内管3和横梁8固定,卡固件9选用不锈钢卡箍或镀锌铁丝。
[0021]可移动底盘1包括矩形钢框架11和固定在矩形钢框架11四个角部的滚轮12,至少一个所述滚轮12上设有刹车片,矩形钢框架11内焊接固定有横支撑或十字型支撑,外管2底部与横支撑或十字型支撑焊接固定,外管2与可移动底盘1之间焊接固定有斜向支撑13,斜向支撑13的个数根据需要设置,外管2和内管3均由圆钢管制作而成,外管2内壁设有轨道,内管3外壁上设有与轨道相适配的限位件,轨道和限位件(图中未画出)的设置主要用于保持内管3直立向上或向下行走;外管2和内管3均由方钢管或制作而成,采用方钢管时则不需要设置轨道及限位件,外管2高2000~2100mm,内管3高1500~1600 mm。
[0022]具体实施时,可移动底盘1尺寸选用600
×
600mm,采用40
×
40
×
3的方钢管制作,斜向支撑13长度为800mm,采用40
×
40
×
3mm方钢管制作,外管2 高度为2000mm,采用50
×
50
×
3.5mm方钢管制作,内管3高度为1500mm,采用40
×
40
×
3mm方钢管制作,横梁8采用40
×
40
×
3mm方钢管制作。
[0023]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技术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技术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技术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技术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技术。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技术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技术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4]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
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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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可移动底盘(1)、固定在可移动底盘(1)上的外管(2)和插接在外管(2)内的内管(3),所述内管(3)顶部固定有冲击钻(4);所述外管(2)外壁上固定有自锁式手摇绞盘(5),所述自锁式手摇绞盘(5)的钢丝绳(6)穿过设于外管(2)顶部的定滑轮(7)后,与位于外管(2)内的内管(3)通过螺丝卡扣固定。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击钻(4)钻头朝上,底部与固定在内管(3)外壁的横梁(8)焊接固定,所述冲击钻(4)通过卡固件(9)与内管(3)和横梁(8)固定。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固件(9)为不锈钢卡箍或镀锌铁丝。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顶板钻眼辅助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底盘(1)包括矩形钢框架(11)和固定在矩形钢框架(11)四个角部的滚轮...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唐锦涛赵华颖赵军申旭民梁明光王岩赵庆汪洋李慧侯丽霞王春艳
申请(专利权)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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