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作业设施及其建造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6799449 阅读:15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2-22 17:1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即使在深水中也能够进行稳定的作业并提高作业效率的海上作业设施。海上作业设施包括:三个支腿10、被支撑成能够相对于支腿10上下移动的船体20、以及安装在船体20上的起重机30。船体20被构造为浮式结构,并且包括主船体部分21和被形成为从主船体部分21悬伸的第一悬伸部分22。起重机30安装在第一悬伸部分22上。海上作业设施是通过将第一悬伸部分22和起重机30添加到已经被移除了钻井设备和悬臂的自升式钻井平台来构造的。使用悬臂的支撑结构将第一悬伸部分22添加到主船体部分21。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海上作业设施及其建造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海上作业设施及其建造方法,该海上作业设施可用于建造诸如海上风力发电设备等海上设备。
技术介绍
从有效利用自然能源的观点来看,海上风力发电引起了关注。为了建造海上风力发电设备,经常使用海上作业设施诸如自升降平台(self-elevatingplatform,SEP)。自升降平台通常具有多个支腿和由这些支腿支撑以可竖向移动的船体(专利文献1和2)。用于工作的起重机安装在船体上,并且使用该起重机来组装海上风力发电设备。船体也可以用作海上风力发电设备的各部分的货物处理空间。引文清单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号2015-37925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特开号2016-215937。
技术实现思路
技术问题近年来,已经开发了例如6MW或以上的大输出海上风力发电设备作为海上风力发电设备。伴随于此,海上风力发电设备本身的尺寸已经变得更大,并且除了着陆型之外,浮式设备也在被开发并投入实际使用。如上所述,海上作业设施的船体配备有用于作业的起重机,并且还被用作各个部分的货物处理空间。因此,为了建造大型海上风力发电设备,需要具有更大的船体的海上作业设施。此外,为了建造浮式风力发电设备,需要具有即使在水深超过90m的海域也能够稳定地工作的海上作业设施。现有的自升降平台不可以用于深度超过90m的水域中的海上建造。因此,通常使用大型的浮式起重机,但是容易受到波浪的影响,且容易发生作业待机时间,导致作业效率降低。另一方面,具有大型船体的海上作业设施导致从港口到建造海上设备的海域的拖曳速度降低。拖曳速度的降低导致更长的海上设备建造周期。因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即使在深海区域也能够进行稳定作业并提高作业效率的海上作业设施及其建造方法。问题的解决方案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海上作业设施是包括如下的海上作业设施:三个或更多个支腿;船体,该船体被构造为浮式结构并被支撑成能够相对于支腿上下移动;以及起重机,该起重机安装在船体上;其中,船体包括其中布置有支腿的主船体部分和通过从主船体部分悬伸而形成的悬伸部分;该海上作业设施是通过将悬伸部分和起重机添加至具有主船体部分和支腿的现有的自升式钻井平台来构造的;通过使用现有的自升式钻井平台上安装的船载钻井设备的悬臂的支撑结构,将悬伸部分添加至主船体部分;以及起重机安装在悬伸部分上。一种建造海上作业设施的方法,包括:准备自升式钻井平台,该自升式钻井平台包括:三个或更多个支腿、其中布置有支腿并被支撑以能够相对于支腿上下移动的主船体部分、通过支撑结构被支撑到主船体部分的悬臂、以及布置在悬臂上的钻井设备;从自升式钻井平台移除悬臂和钻井设备;使用支撑结构将通过从主船体部分悬伸而形成的悬伸部分添加至主船体部分;以及将起重机安装在悬伸部分上。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根据本专利技术,可以提供一种即使在深海区域也能够稳定且有效地工作的海上作业设施。此外,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建造海上作业设施的方法,可以在短时间内且以低成本建造上述海上作业设施。附图说明[图1]图1是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海上作业设施的示意性侧视图。[图2]图2是图1所示的海上作业设施的示意性平面图。[图2A]图2A是示出了图2所示的海上作业设施中的船体的内部结构的图。[图3]图3是示出了当起重机布置在由支腿围成的区域中时起重机的工作范围的图。[图4]图4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实施例的海上作业设施的示意性侧视图,其中船体具有多层结构。[图5]图5是示出了图1所示的海上作业设施的使用形式的示例的图。具体实施方式参照图1至图3,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例的海上作业设施1具有支腿10、由支腿10支撑的船体20以及安装在船体20上的起重机30。海上作业设施1可以用于诸如海上风力发电设备之类的海上设备的建造。船体20被构造为浮式结构,并且当使用海上作业设施1来建造海上设备时,该海上作业设施1被诸如拖船之类的拖引船拖曳到建造该海上设备的海域。在由海上作业设施1进行的海上作业期间,支腿10将船体20支撑在海平面以上。因此,支腿10具有的长度能够在支腿10的下端部分被设置在海底的状态下将船体20支撑在海面以上。为了稳定地支撑船体20,海上作业设施1具有三个或更多个支腿10。支腿10的结构可以是任意的,只要支腿10能够执行上述功能,并且可以采用已知的结构,例如,用于自升降平台的支腿的结构,该自升降平台是一种海上作业设施1或自升式钻井平台。尽管支腿10的长度不受特别限制,但是优选地,支腿10的长度需足够长,以允许即使在超过90m的海域中进行建造时支腿10可到达底部,且稳定地进行建造而不受波浪影响。支腿10的截面形状不受特别限制,并且可以是诸如圆形或多边形之类的任何形状。船体20由升降机构(未示出)支撑,从而可相对于支腿10竖向地移动。作为升降机构,可以使用诸如齿条与齿轮机构之类的任何机构。当拖曳海上作业设施1时,操作升降机构以使支腿10相对于船体20升起,使得支腿10不到达海底。由于船体20被构造为浮式结构,因此海上作业设施1通过使支腿10升起而浮在海面之上,并且可以在该状态下拖曳海上作业设施1。船体20具有甲板20a、底部20b和外侧壳体20c,由此船体20被构造为浮式结构,在该浮式结构中形成封闭的内部空间。如图2A所示,船体20的内部空间被作为加强构件的至少一个隔板20d划分成多个区段,由此确保了足够的机械强度,使得船体20的上表面能够用作工作空间和待建造的海上设备的部件存储空间。如图2所示,船体20具有主船体部分21、第一悬伸部分22和第二悬伸部分23。在图示的实施例中,船体20具有一个第一悬伸部分22和两个第二悬伸部分23。但是,第一悬伸部分22的数量和第二悬伸部分23的数量可以是任意的。在主船体部分21、第一悬伸部分22和第二悬伸部分23中,主船体部分21是从上方观察时面积最大的部分,并且支腿10布置在主船体部分21的外边缘部分处。因此,主船体部分21的上表面的大部分可以用作工作空间和待建造的海上设备的部件存储空间。当海上设备是海上风力发电设备时,优选地,船体20具有的空间例如可以放置用于一个海上风力发电设备的部件。主船体部分21的平面形状可以是任意的。当从上方观察时,第一悬伸部分22具有的形状相对于连接两个相邻的支腿10的一侧从主船体部分21悬伸成凸形的形状。此外,优选的是,第一悬伸部分22的上表面与主船体部分21的上表面在同一平面中。因此,船体20的上表面上的工作空间和部件存储空间可以充分地扩展。起重机30安装在第一悬伸部分22上。起重机30可以是固定式或履带式。但是,由于通常在第一悬伸部分22上进行工作而不移动,因此固定式起重机30就基本足够了。此外,固定式起重机30的优点还在于,其与履带式起重机相比,固定式起重机在船体20上占据的面积更小,并且可以确保在船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海上作业设施,包括:/n三个或更多个支腿;/n船体,所述船体被构造为浮式结构并被支撑成能够相对于所述支腿上下移动;以及/n起重机,所述起重机安装在所述船体上;/n其中,所述船体包括其中布置有所述支腿的主船体部分和通过从所述主船体部分悬伸而形成的悬伸部分;/n所述海上作业设施是通过将所述悬伸部分和所述起重机添加至具有所述主船体部分和所述支腿的现有的自升式钻井平台来构造的;/n通过使用所述现有的自升式钻井平台上安装的船载钻井设备的悬臂的支撑结构,将所述悬伸部分添加至所述主船体部分;以及/n所述起重机安装在所述悬伸部分上。/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314 JP 2018-0468481.一种海上作业设施,包括:
三个或更多个支腿;
船体,所述船体被构造为浮式结构并被支撑成能够相对于所述支腿上下移动;以及
起重机,所述起重机安装在所述船体上;
其中,所述船体包括其中布置有所述支腿的主船体部分和通过从所述主船体部分悬伸而形成的悬伸部分;
所述海上作业设施是通过将所述悬伸部分和所述起重机添加至具有所述主船体部分和所述支腿的现有的自升式钻井平台来构造的;
通过使用所述现有的自升式钻井平台上安装的船载钻井设备的悬臂的支撑结构,将所述悬伸部分添加至所述主船体部分;以及
所述起重机安装在所述悬伸部分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作业设施,其中,所述船体还包括被构造为浮式结构的第二悬伸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海上作业设施,其中,所述第二悬伸部分形成为以不超过所述主船体部分的宽度的形状从所述主船体部分悬伸出。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海上作业设施,其中,所述第二悬伸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枝光桂资吉田成树大野训川上正人安田哲也北小路结花山口高典前田启彰久保健一石田浩三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吉田组日本日联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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