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车管理装置及共享车管理方法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6479609 阅读:39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1-25 19:24
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具有:受理部,受理来自用户的共享车预约请求;第一及第二获取部,分布获取用户的当前位置及目的地的所在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则作为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第一判断部,判断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第二车辆管理规则是否不同;预约处理部,在判断为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的情况下,将符合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或者符合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及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共享车管理者能够容易地进行共享车管理,能够避免增加管理费用,能够避免繁杂的处理,能够避免交通违法,有助于共享车的推广和普及,有利于共享车管理的运营。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共享车管理装置及共享车管理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共享车管理装置及共享车管理方法,尤其涉及考虑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及共享车管理方法。
技术介绍
现在,随着电子钥匙、卫星定位系统以及移动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上各种共享车的应用正在普及。共享车是指,由共享车管理者(或共享车管理系统或共享车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多台车辆,不特定的多个用户可通过电话、手机或平板电脑等客户端的应用程序等各种方式预约共享车,之后在租借返还站取得共享车后,前往用户期望的一个以上的目的地,在使用结束后,将共享车停放到租借返还站,并按照使用时长或公里数等支付费用。另外,目前,就车辆的管理而言,存在区域化的特点。即,车辆的保险、年检、交通违章处理等通常要在车辆的归属地即车辆号牌登记地进行处理。作为共享车,一方面,考虑到便于用户的使用、以及利于共享车的运营和推广等,当前的共享车,存在允许本区域(例如AA城市)的共享车在本区域以外的区域即其他区域(例如BB城市)进行返还的情况。这样,对共享车管理者来说,有时为了点检、保养维护等,需要到其他区域(BB城市)取回本区域(AA城市)的共享车,因此会给共享车管理者带来非常繁杂的工作,也会增加共享车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如果本区域(AA城市)的共享车在本区域以外的区域即其他区域(BB城市)进行返还而未及时取回,会出现疏于点检、保养维护等问题,从而导致共享车出现不宜使用的情况(例如很脏、缺乏保养而存在驾驶安全隐患)或不能使用(例如损坏)的情况,因此可能会降低用户使用共享车的舒适感,更有甚者会引起交通事故,从而不利于共享车的推广和普及,也不利于共享车管理的运营。可见,作为共享车,管理区域化这一特点更为显著。因此,在共享车管理侧,通常执行例如管理区域化这样的共享车管理中心的车辆管理规则。另外,随着车辆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和环境问题的突出,目前,在很多城市,例如北京、上海、深圳等,长期或阶段性施行各种车辆行驶的禁止或限制规则。例如,就北京而言,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则包括:一、本地及外省区市机动车辆(特殊车辆除外),按车牌尾号每周一天工作日的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区域行驶;二、外省区市机动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全年365天24小时禁止通行北京二环主路,违反者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在办理进京证后,除高峰期(周一到周五除节假日外的7时至9时和17时至20时)和尾号限行(受限当日9时至17时)外,其余时间外省区市号牌小型载客汽车可以通行二环辅路,但不可以上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段)。这样,在共享车的目的地为例如北京那样的、施行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则的区域,但共享车的归属地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规则与目的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则不同的情况下,会出现由于目的地存在车辆管理规则,而共享车无法在目的地所在区域行驶,从而无法到达目的地的情况,因此会耽误用户的行程。另外,如果共享车的用户无视目的地的车辆管理规则行驶,将会导致交通违法,会给共享车的用户造成损失。综上,如果出现上述的情况,会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会给共享车的用户带来不适感,这将使得共享车的社会普及度降低,从而影响了共享车的运营和推广。因此,迫切需要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及共享车管理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而做出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共享车管理装置及共享车管理方法,能够对涉及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进行辅助管理,使得共享车管理者能够容易地进行共享车管理,而且,能够避免增加管理费用,能够避免繁杂的处理,并且能够提高用户使用共享车的舒适感,能够避免交通违法,有助于共享车的推广和普及,有利于共享车管理运营。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具有:受理部,受理来自用户的共享车预约请求,其特征在于,还具备:第一获取部,获取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则作为第一车辆管理规则;第二获取部,获取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则作为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第一判断部,判断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是否不同;预约处理部,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的情况下,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或者符合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及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另外,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该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和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类型,预约处理部,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并且由所述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和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都是共享车管理中心的车辆管理规则的情况下,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另外,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断部,通过判断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与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是否为不同区域,来判断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是否不同,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与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为不同区域情况下,所述预约处理部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即共享车的归属地为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另外,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第三获取部,该第三获取部获取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和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各自的区域行政等级信息,所述第一判断部,根据由所述第三获取部所获取的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和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各自的区域行政等级信息,按区域行政等级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的顺序,判断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与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是否为不同区域。另外,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该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和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类型,预约处理部,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并且由所述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是共享车管理中心的车辆管理规则、且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则的情况下,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另外,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该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和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类型,预约处理部,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并且由所述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和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都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则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共享车管理装置,具有:受理部,受理来自用户的共享车预约请求,其特征在于,还具备:/n第一获取部,获取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则作为第一车辆管理规则;/n第二获取部,获取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则作为第二车辆管理规则;/n第一判断部,判断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是否不同;/n预约处理部,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的情况下,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或者符合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及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共享车管理装置,具有:受理部,受理来自用户的共享车预约请求,其特征在于,还具备:
第一获取部,获取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则作为第一车辆管理规则;
第二获取部,获取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则作为第二车辆管理规则;
第一判断部,判断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是否不同;
预约处理部,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的情况下,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或者符合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及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该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和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类型,
预约处理部,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并且由所述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和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都是共享车管理中心的车辆管理规则的情况下,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判断部,通过判断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与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是否为不同区域,来判断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是否不同,
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与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为不同区域情况下,所述预约处理部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即共享车的归属地为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第三获取部,该第三获取部获取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和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各自的区域行政等级信息,
所述第一判断部,根据由所述第三获取部所获取的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和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各自的区域行政等级信息,按区域行政等级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的顺序,判断所述用户的当前位置所在区域与所述用户的目的地所在区域是否为不同区域。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该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和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类型,
预约处理部,在由所述第一判断部判断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与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不同、并且由所述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为所述第一车辆管理规则是共享车管理中心的车辆管理规则、且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则的情况下,将符合所述第二车辆管理规则的共享车作为优选共享车,优先提示给所述用户供其进行预约处理。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车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该车辆管理规则类型判定部判定所述第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徐德鹏
申请(专利权)人:阿尔派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