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内容分享方法及装置、设备、存储介质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电子技术,涉及但不限于一种内容分享方法及装置、设备、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目前,电子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受自身显示屏幕尺寸的限制,屏幕可显示的内容有限。通常,终端会将至少一个应用的显示界面显示在显示屏上,但在用户进行针对文件或者其他对象的移动过程中,应用的显示界面会对其他界面产生遮挡,造成用户不仅不能方便快捷地将目标对象移动到目标位置,还容易产生误操作,用户体验差。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内容分享方法及装置、设备、存储介质。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内容分享方法,应用于具备显示屏的电子设备,所述方法包括:在第一应用的显示界面中,确定待分享的目标内容;响应于针对所述目标内容的移动操作,隐藏所述第一应用的显示界面;响应于所述移动操作的结束,若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与第一对象对应,则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第一对象。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内容分享方法,应用于具备显示屏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n在第一应用的显示界面中,确定待分享的目标内容;/n响应于针对所述目标内容的移动操作,隐藏所述第一应用的显示界面;/n响应于所述移动操作的结束,若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与第一对象对应,则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第一对象。/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内容分享方法,应用于具备显示屏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应用的显示界面中,确定待分享的目标内容;
响应于针对所述目标内容的移动操作,隐藏所述第一应用的显示界面;
响应于所述移动操作的结束,若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与第一对象对应,则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第一对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象为第二应用;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与第一对象对应,包括以下几种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位置位于所述第二应用的应用图标位置;
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位置位于所述第二应用的显示界面内;
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位置位于所述第二应用的快捷方式标识位置;
或者,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位置位于所述第二应用的快捷启动栏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象为第二应用界面内的一个显示对象;
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与第一对象对应,包括:所述移动操作的终点位置位于所述显示对象所在的位置;
所述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第一对象,包括: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显示对象对应的目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应用包括通讯类应用,所述显示对象包括联系人标识;
所述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显示对象对应的目标,包括: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联系人标识对应的联系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联系人标识包括以下几种中的至少一种:联系人头像、联系人号码、联系人对话列表项、或者联系人对话页。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应用包括文件管理类应用,所述显示对象包括文件夹标识;
所述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显示对象对应的目标,包括:将所述目标内容保存至所述文件夹所在的路径。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应用包括文档编辑类应用;
所述将所述目标内容分享至所述第一对象,包括:将所述目标内容保存至所述文档编辑类应用对应格式的文件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针对所述目标内容的移动操作,在所述显示屏的特定位置上显示预设功能区域;其中,所述预设功能区域用于取消分享;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莫博宇,
申请(专利权)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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