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设置车辆禁停区域的方法、系统、装置及存储介质
本申请涉及智能车辆管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设置车辆禁停区域方法和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社会发展,车辆的数量和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关于停放问题也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对于近年来兴起的共享出行的车辆而言。目前对于共享车辆的管理,有采用实地划线确定停放区域,或设置电子围栏进行车辆管理。但是,当共享单车停放在损耗高或者容易失联的区域内时,难以有效管理共享单车,同时增加了运营方的管理成本。同时,当共享车辆停放于订单发生量较少的区域内时,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设置车辆禁停区域的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本申请实施例之一提供一种设置车辆禁停区域的方法。所述方法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操作。可以获取历史车辆损失数据,所述历史车辆损失数据至少包括车辆损失地点信息。可以至少基于所述车辆损失地点信息确定运营区域内的至少一个候选区域,至少基于一个候选区域确定目标区域。可以基于所述目标区域确定车辆禁停区域。在一些实施例中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设置车辆禁停区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n获取历史车辆损失数据,所述历史车辆损失数据至少包括车辆损失地点信息;/n至少基于所述车辆损失地点信息确定运营区域内的至少一个候选区域,至少基于一个候选区域确定目标区域;/n基于所述目标区域确定车辆禁停区域。/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设置车辆禁停区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历史车辆损失数据,所述历史车辆损失数据至少包括车辆损失地点信息;
至少基于所述车辆损失地点信息确定运营区域内的至少一个候选区域,至少基于一个候选区域确定目标区域;
基于所述目标区域确定车辆禁停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损失地点信息包括车辆损失地点的经纬度,所述至少基于所述车辆损失地点信息确定运营区域内的至少一个候选区域,包括:
获取所述运营区域的路网数据;
基于所述路网数据,确定多个闭合区域;
将所述车辆损失地点的经纬度落入的网格区域确定为所述候选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路网数据,确定多个闭合区域,包括:
沿所述路网数据中的链路进行划线,获取多条分割线;
确定由所述多条分割线组成的至少一个闭合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路网数据,确定多个闭合区域,包括:
沿所述路网数据中的链路进行打点,获取多个分割点;
连接所述多个分割点,获取多条线段;
确定由所述多条线段组成的至少一个闭合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损失地点信息包括车辆损失地点的经纬度,所述至少基于所述车辆损失地点信息确定运营区域内的至少一个候选区域,包括:
对所述运营区域对应的电子地图进行网格化,获取多个网格区域;
将所述车辆损失地点的经纬度落入的网格区域确定为所述候选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历史车辆损失数据包括历史车辆损失数量,所述至少基于一个候选区域确定目标区域,包括:
对于每一个候选区域,
获取与所述候选区域相关的历史订单数量;
判断所述候选区域内的历史车辆损失数量是否大于第一阈值和/或所述历史订单数量是否小于第二阈值;
响应于所述历史车辆损失数量大于所述第一阈值和/或所述历史订单数量小于所述第二阈值,将所述候选区域确定为所述目标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历史车辆损失数据包括历史车辆损失数量,所述至少基于一个候选区域确定目标区域,包括:
对于每一个候选区域,
获取与所述候选区域相关的历史订单数量;
确定历史车辆损失数量与所述历史订单数量之间的比值;
判定所述比值是否大于第三阈值;
响应于所述比值大于所述第三阈值,将所述闭合区域确定为所述目标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确定所述车辆禁停区域的停车属性,所述停车属性包括允许第一预设时间段内对车辆关锁。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获取第二预设时间段内,所述运营区域内新产生的车辆损失数据和/或订单数量;
至少基于所述新产生的车辆损失数据和/或订单数量,在所述运营区域中重新确定至少一个目标区域;
至少基于所述新确定的目标区域,生成新的车辆的禁停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目标区域确定车辆禁停区域,包括:
确定所述目标区域的边界;
将所述边界向外拓展预设距离;
将拓展后的目标区域确定为所述车辆禁停区域。
11.一种设置车辆禁停区域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获取模块和确定模块,
所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历史车辆损失数据,所述历史车辆损失数据至少包括车辆损失地点信息;
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丹,董雨溪,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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