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性一氧化氮用于改善右心室功能和/或左心室功能的用途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4765433 阅读:52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7-04 11:30
本文描述了使用吸入性一氧化氮用于改善和/或维持右心室功能和/或左心室功能的方法。一些方法涉及向患有肺高压症的患者长期施用吸入性一氧化氮。

Inhaled nitric oxide for improving right and / or left ventricular func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吸入性一氧化氮用于改善右心室功能和/或左心室功能的用途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7年8月3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序列号62/552,022和2017年12月2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序列号62/611,325的优先权,所述临时申请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本专利技术的原理和实施方案总体上涉及吸入性一氧化氮递送领域。
技术介绍
人类心脏具有四个腔室,所述腔室一起工作以泵送血液通过人体的循环系统。在这些腔室当中,两个腔室称为心室,其中左心室(LV)泵送血液至体循环并且右心室(RV)泵送血液至肺循环中。充分确立了适当RV功能在维持正常心输出量中的重要性。RV的一个作用是在变化的循环和负载状态下维持足够的肺灌注压以将去饱和静脉血递送至肺的气体交换膜。RV的另一个作用是维持低的体静脉压以防止组织和器官充血。另外,已经显示RV功能是临床结果的主要决定因素并且在临床研究和疗法中具有预测结果的潜力。此外,由于RV和LV的相互依赖性,故RV功能的改善也可以引起LV功能的改善。因此,需要新的疗法来改善RV功能和/或LV功能。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关于一种使用吸入性一氧化氮(iNO)维持或改善RV功能的方法。在这个方面的各种实施方案中,所述方法包括向有需要的患者施用有效量的iNO持续至少2天。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肺高压症(P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PH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疾病:肺动脉高压(PAH)(WHO第I组)、与左心疾病相关的PH(WHO第2组)、与肺病和/或慢性低氧血症相关的PH(WHO第3组)、慢性血栓栓塞性肺高压症(WHO第4组)或具有不明多因素机制的PH(WHO第5组)。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低、中或高概率的P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PA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与特发性肺纤维化相关的WHO第3组PH(PH-IPF)或与慢性阻塞性肺病相关的WHO第3组PH(PH-COPD)。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与高原反应所致的肺水肿相关的P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与结节病相关的P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已经将患者置于肺移植等候名单上。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已经接受肺移植。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具有通气-灌注(V/Q)失配。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施用iNO持续至少1周。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施用iNO持续至少2周。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施用iNO持续至少4周。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施用iNO持续至少3个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每天施用iNO持续至少6小时。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每天施用iNO持续至少12小时。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iNO有效量在约5至约300微克NO/公斤理想体重/小时(mcg/kgIBW/hr)的范围内。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有效量在约30至约75mcg/kgIBW/hr的范围内。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维持或改善RV功能包括维持或改善以下一个或多个参数:RV面积变化分数(RVFAC)、三尖瓣环运动、三尖瓣环平面收缩偏移(TAPSE)、肺动脉收缩压(sPAP)、三尖瓣环收缩速度(TASV)和Tei指数。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iNO施用在iNO施用4周后的一组患者中提供至少1毫米(mm)的平均TAPSE增加。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iNO施用在iNO施用4周后的一组患者中提供至少2mm的平均TAPSE增加。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iNO施用在iNO施用4周后的一组患者中提供至少5%的平均TAPSE增加。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iNO施用在iNO施用4周后的一组患者中提供至少10%的平均TAPSE增加。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方面关于一种使用iNO维持或改善LV功能的方法。在这个方面的各种实施方案中,所述方法包括向有需要的患者施用有效量的iNO持续至少2天。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P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PH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疾病:PAH、与左心疾病相关的PH、与肺病和/或慢性低氧血症相关的PH、慢性血栓栓塞性肺高压症或具有不明多因素机制的P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低、中或高概率的P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PAH。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患有PH-IPF或PH-COPD。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已经将患者置于肺移植等候名单上。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已经接受肺移植。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患者具有V/Q失配。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施用iNO持续至少1周。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施用iNO持续至少2周。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施用iNO持续至少4周。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施用iNO持续至少3个月。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每天施用iNO持续至少6小时。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每天施用iNO持续至少12小时。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iNO有效量在约5至约300mcg/kgIBW/hr的范围内。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有效量在约30至约75mcg/kgIBW/hr的范围内。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维持或改善LV功能包括维持或改善以下一个或多个参数:LV射血分数(LVEF)、LV大小和LV舒张早期松驰速度。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经过多处呼吸向患者施用包含NO的气体的多个脉冲。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在多次呼吸的至少一次呼吸中不向患者施用包含NO的气体。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包含NO的气体的相继脉冲之间的最大时间段不超过约30、约25、约20、约15、约14、约13、约12、约11、约10、约9、约8.5、约8、约7.5、约7、约6.5或约6秒。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连续跳过的呼吸的最大次数不超过三次、两次或一次呼吸。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包含NO的气体的相继脉冲之间的平均时间段不超过约25、约20、约15、约14、约13、约12、约11、约10、约9、约8.5、约8、约7.5、约7、约6.5或约6秒。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包含NO的气体的相继脉冲之间的平均时间段不超过约3、约2.5、约2、约1.5或约1次呼吸。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每小时向患者施用包含NO的气体的至少约300、约310、约320、约330、约340、约350、约360、约370、约380、约390、约400、约410、约420、约430、约440、约450、约460、约470、约480、约490、约500、约510、约520、约530、约540、约550、约560、约570、约580、约590、约600、约625、约650、约700、约750、约800、约850、约900、约950或约1,000个脉冲。<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维持或改善右心室功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有需要的患者施用有效量的吸入性一氧化氮(iNO)持续至少2天。/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0830 US 62/552,022;20171228 US 62/611,3251.一种维持或改善右心室功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有需要的患者施用有效量的吸入性一氧化氮(iNO)持续至少2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肺高压症。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肺高压症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疾病:肺动脉高压(WHO第I组)、与左心疾病相关的肺高压症(WHO第2组)、与肺病和/或慢性低氧血症相关的肺高压症(WHO第3组)、慢性血栓栓塞性肺高压症(WHO第4组)或具有不明多因素机制的肺高压症(WHO第5组)。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肺动脉高压(WHO第I组)。


5.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与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或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相关的WHO第3组肺高压症。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已经将所述患者置于肺移植等候名单上。


7.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已经接受肺移植。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具有通气-灌注(V/Q)失配。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iNO持续至少1周。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iNO持续至少2周。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iNO持续至少4周。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iNO持续至少3个月。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天施用所述iNO持续至少6小时。


14.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天施用所述iNO持续至少12小时。


15.如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NO有效量在约10至约300微克NO/公斤理想体重/小时(mcg/kgIBW/hr)的范围内。


16.如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在约30至约75mcg/kgIBW/hr的范围内。


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维持或改善右心室功能包括维持或改善以下一个或多个参数:右心室面积变化分数(RVFAC)、三尖瓣环运动、三尖瓣环平面收缩偏移(TAPSE)、肺动脉收缩压(sPAP)、三尖瓣环收缩速度(TASV)和Tei指数。


18.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NO施用在iNO施用4周后的一组患者中提供至少1毫米(mm)的平均TAPSE增加。


19.如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NO施用在iNO施用4周后的一组患者中提供至少2mm的平均TAPSE增加。


20.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NO施用在iNO施用4周后的一组患者中提供至少5%的平均TAPSE增加。


21.如权利要求1-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NO施用在iNO施用4周后的一组患者中提供至少10%的平均TAPSE增加。


22.一种维持或改善左心室功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有需要的患者施用有效量的吸入性一氧化氮(iNO)持续至少2天。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肺高压症。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肺高压症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疾病:肺动脉高压(WHO第I组)、与左心疾病相关的肺高压症(WHO第2组)、与肺病和/或慢性低氧血症相关的肺高压症(WHO第3组)、慢性血栓栓塞性肺高压症(WHO第4组)或具有不明多因素机制的肺高压症(WHO第5组)。


25.如权利要求22-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肺动脉高压(WHO第I组)。


26.如权利要求22-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与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或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相关的WHO第3组肺高压症。


27.如权利要求22-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已经将所述患者置于肺移植等候名单上。


28.如权利要求22-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已经接受肺移植。


29.如权利要求22-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具有通气-灌注(V/Q)失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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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奎因P·沙阿
申请(专利权)人:贝尔罗丰脉冲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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