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及其镜头角度调节装置
本技术涉及车辆领域,特别是车辆自动驾驶领域,尤其是车辆自动驾驶中的智能驾驶辅助领域。具体地说,本技术涉及一种车辆驾驶辅助设备及其镜头角度调节装置。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是,本技术亦可应用于其它领域。
技术介绍
在车辆自动驾驶领域中,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vancedDrivingAssistantSystem,简称ADAS)利用了安装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上的摄像头(例如前向路况检测摄像头),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实时感测车辆行车状况和周围环境,收集数据,识别静态和动态物体,侦测和追踪所述静态和动态物体,并且结合硬盘录像机(DigitalVideoRecorder,简称DVR,即数字视频录像机)和司机状态监控系统(DriverStatusMonitor,简称DSM)等设备和系统,实施系统层面上的运算与分析,从而预先让驾驶者察觉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效增加车辆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随着车辆领域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对车辆的安全性和智能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与此同时,随着市场上车辆保有量和占有率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近年来,国家和政策层面上加强了对车辆驾驶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加强了“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两客一危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针对“两客一危”车辆的车型和安全性配置制定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标准,例如“两客一危”车辆必须配备驾驶辅助系统,例如ADAS、DSM、行车记录仪等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车辆驾驶辅助设备(10)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10)至少包括壳体(101、102)、摄像头模组(103)和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n第一限位机构(501),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壳体(101、102)固定连接;/n第二限位机构(504),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与所述摄像头模组(103)连接;/n其特征在于,通过改变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相对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的位置,能够调节所述摄像头模组(103)的镜头相对于所述壳体(101、102)的角度。/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车辆驾驶辅助设备(10)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所述车辆驾驶辅助设备(10)至少包括壳体(101、102)、摄像头模组(103)和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
第一限位机构(501),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壳体(101、102)固定连接;
第二限位机构(504),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与所述摄像头模组(103)连接;
其特征在于,通过改变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相对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的位置,能够调节所述摄像头模组(103)的镜头相对于所述壳体(101、102)的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至少一个弹簧件(507),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弹簧件(507)的伸缩,能够实现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之间的连接或脱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调节杆(502),所述调节杆(502)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固定连接,通过所述调节杆(502)和所述至少一个弹簧件(507)的配合,不仅能够使得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连接或脱离而且能够使得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相对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包括调节杆(502),所述调节杆(502)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固定连接,通过按压和推动所述调节杆(502),不仅能够使得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脱离而且能够使得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相对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具有滑槽(503),所述调节杆(502)能够在所述滑槽(503)中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具有多个凸起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具有至少一个凸起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具有第一限位部分(505),所述第一限位部分(505)能够限制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在第一方向(X)上相对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的移动,其中,所述第一方向(X)为所述调节杆(502)的运动方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具有指示柱,所述指示柱贴靠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并且具有指针,所述指针能够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指示出镜头角度值。
9.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具有第一限位部分(505)和第二限位部分(515),所述第一限位部分(505)能够限制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在第一方向(X)上相对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的移动,所述第二限位部分(515)能够限制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在第二方向(Y)上相对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的移动,其中,所述第一方向(X)为所述调节杆(502)的运动方向,所述第二方向(Y)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X)和所述镜头的光轴方向(Z)。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是齿条或齿桥(501),所述齿条或齿桥(501)呈弧形或弓形。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是限位垫板(504),所述第一限位部分(505)是所述限位垫板(504)上的限位齿,所述第二限位部分(515)是所述限位垫板(504)上的限位柱。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设置有刻度标记,所述限位柱贴靠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并且具有指针,所述指针能够在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指示出镜头角度值。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1)上的限位部分能够与所述第二限位机构(504)上的限位部分啮合或脱开。
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角度调节装置(50),其特征在于,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谭坤,
申请(专利权)人:径卫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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