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器支架和桌子高度的同步调节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4481254 阅读:22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6-12 22:17
一种监视器支架,包括一可调节的框架组件和一高度调节系统,该高度调节系统具有一驱动组件、一控制器和一传感器。所述驱动组件可操作地连接到框架组件以控制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而所述控制器通信地连接到所述驱动组件以控制所述驱动组件。所述传感器与所述控制器通信,所述传感器控制驱动组件以根据从传感器接收到的信号调节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

The synchronous adjustment system of monitor bracket and table height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监视器支架和桌子高度的同步调节系统
本专利技术一般涉及高度可调节的桌子和监视器支架,尤其涉及用于高度可调节的桌子和高度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高度调节系统。
技术介绍
目前,标准的高度可调节的桌子具有高度调节系统,该高度调节系统允许用户改变桌子的高度(例如,从坐姿高度改变至站立高度)。这些高度调节系统可以是手动的,例如一控制杆,其释放机构并允许桌子推至理想位置,或一曲柄,将桌子移至不同高度,又或者可以是电控的,例如一具有输入的输入界面,以允许用户上下移动桌子或将桌子移至保存的高度。同样,标准的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也具有高度调节系统,该高度调节系统允许用户改变监视器支架的高度或观看高度。然而,当同时使用当前的高度可调节的桌子和当前的高度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时,每次调节完桌子的高度,用户还必须手动调节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高度或观看高度,以根据具体的桌子高度来调节监视器的观看高度。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示例性方面,监视器支架包含一可调节的框架组件和一高度调节系统,该高度调节系统包括一驱动组件、一控制器和一传感器。所述驱动组件可操作地连接到框架组件以控制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而控制器通信地连接到驱动组件以控制驱动组件。所述传感器与所述控制器通信,所述控制器控制驱动组件以根据从传感器接收到的信号调节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进一步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前述示例性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所述监视器支架还可以包括以任意组合的以下优选形式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控制器通过有线连接或无线连接中的一种与传感器通信。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监视器支架包含一底座,且所述驱动组件设置在该底座内。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底座包含一夹具或一索环安装件,其适于将监视器支架固定到桌子。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驱动组件包括电动机、电控液压缸或电控气弹簧中的至少一种。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框架组件包含伸缩臂。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驱动组件调节所述伸缩臂的长度。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框架组件包含一横臂和一显示器安装接口,横臂固定到伸缩臂,显示器安装接口固定到横臂的一端。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传感器是运动传感器。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传感器是陀螺仪、加速计、近距离传感器、光学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振动传感器或光传感器中的至少一种。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传感器是位置传感器。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位置传感器是编码器、加速计、近距离传感器、光学传感器或红外传感器中的至少一种。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示例性方面,高度调节系统包含一传感器、一收发器和一通信连接到传感器和收发器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利用传感器检测第一移动并经由收发器传输以下中的至少一个:(1)将第一通信传输至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该第一通信基于第一移动产生,或者(2)将第二通信传输至高度可调节的桌子,该第二通信基于第一移动产生,使得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与高度可调节的桌子的高度同步,以适应用户的坐姿或用户的立姿。进一步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前述示例性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高度调节系统还可以包括以任意组合的以下优选形式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传感器是运动传感器。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传感器是陀螺仪、加速计、近距离传感器、光学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振动传感器或光传感器中的至少一种。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传感器是位置传感器。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位置传感器是编码器、加速计、近距离传感器、光学传感器或红外传感器中的至少一种。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高度调节系统包含一壳体,并且传感器、收发器或控制器中的至少一个至少部分地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壳体安装到(1)与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相关联的第一表面;或(2)与高度可调节的桌子相关联的第二表面。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第一通信或所述第二通信是有线通信。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第一通信或所述第二通信是无线通信。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第一移动与高度可调节的桌子的移动相关联,高度可调节的桌子的移动使得第一通信传输至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控制器是高度可调节的桌子的框架控制器,且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监视器控制器接收第一通信,所述监视器控制器调节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以适应坐姿或立姿。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第二移动与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移动相关联,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移动使得第二通信传输至高度可调节的桌子。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所述控制器是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监视器控制器,且高度可调节的桌子的框架控制器接收第二通信,所述框架控制器调节高度可调节的桌子以适应坐姿或立姿。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被调节成使得连接至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的监视器的中心与用户的视平线齐平或接近用户的视平线。在另一个优选形式中,高度可调节的桌子的高度被调节成使得高度可调节的桌子的桌面的表面的顶部与用户的肘部水平齐平或在肘部水平附近。通过以下对优选实施例的描述,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优点将会变得更加显而易见,其中所述优选实施例通过实例说明来示出和描述。正如将理解的,本实施例可以能够其它实施例和不同实施例,且其细节能够在不同方面修改。因此,附图和说明在本质上被认为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附图说明下面描述的附图描绘了其中公开的系统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应当理解,每个附图描绘了所公开的系统和设备的特定方面的实施例,并且每个附图旨在与其可能的实施例一致。此外,在可能的情况下,以下描述涉及包括在以下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其中多个附图中描绘的特征用一致的附图标记表示。在附图中示出了目前讨论的布置,但是应该理解,本实施例不限于所示的精确布置和手段,其中:图1是具有示例性高度调节系统的工作台的主视图;图2是图1的工作台的桌子的桌架的透视图;图3是图1的工作台的监视器支架的透视图;图4是沿图3中的线A-A截取的图3的监视器支架的横截面图;图5是具有另一示例性高度调节系统的工作台的主视图;图6是坐站转换工作台桌架的透视图;图7是具有另一示例性高度调节系统的示例性监视器支架的透视图;图8是沿着图7的线B-B截取的图7的监视器支架的横截面图。图9是具有高度可调节的桌子和图7的示例性监视器支架和高度调节系统的工作台的主视图;以及图10是具有高度可调节的桌子和监视器支架以及另一示例性高度调节系统的工作台的主视图。附图描绘优选实施例仅为说明的目的。在不脱离本文描述的本专利技术的原则的情况下可采用本文示出的系统和方法的替代实施例。具体实施方式图1-4示出了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可调节的工作台10的示例,其包括高度可调节的桌子100,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200和高度调节系统300。如下文更详细描述的,桌子100和监视器支架200是单独机动化的并且能够单独调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监视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包含:/n一可调节的框架组件;和/n一高度调节系统,所述高度调节系统包含:/n一驱动组件,其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框架组件以控制所述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n一控制器,其通信地连接到所述驱动组件以控制所述驱动组件;和/n一传感器,其与所述控制器通信,其中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驱动组件以根据从所述传感器接收到的信号调节所述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1204 US 16/209,0461.一种监视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可调节的框架组件;和
一高度调节系统,所述高度调节系统包含:
一驱动组件,其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框架组件以控制所述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
一控制器,其通信地连接到所述驱动组件以控制所述驱动组件;和
一传感器,其与所述控制器通信,其中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驱动组件以根据从所述传感器接收到的信号调节所述监视器支架的观看高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视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监视器支架包含一底座,且所述驱动组件置于所述底座内,且可选地,其中所述底座包含一夹具或一索环安装件,其适于将所述监视器支架固定到桌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监视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组件包括一伸缩臂,其中所述驱动组件调节所述伸缩臂的长度,且所述驱动组件包括电动机、电控液压缸或电控气弹簧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监视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组件包含一横臂和一显示器安装接口,所述横臂固定到所述伸缩臂,所述显示器安装接口固定到所述横臂的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视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是陀螺仪、加速计、近距离传感器、光学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振动传感器、光传感器、编码器、加速计、近距离传感器、光学传感器或红外传感器中的至少一种。


6.一种高度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传感器;
一收发器;
一控制器,其通信地连接到所述传感器和所述收发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
利用所述传感器检测第一移动;以及
经由所述收发器传输以下中的至少一种:(1)将第一通信传输至可调节的监视器支架,所述第一通信基于所述第一移动产生,或者(2)将第二通信传输至高度可调节的桌子,所述第二通信基于所述第一移动产生;
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钱斯·纳普布兰登·迈耶弥迦·费尔
申请(专利权)人:C纳普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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