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柱家具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4189215 阅读:24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5-20 08:55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旋转柱家具,具有放置在地面的脚部件和柱形的家具本体,其沿着在旋转柱家具的竖立的纵轴线延伸并以能绕旋转轴线旋转的方式支承在脚部件上,具有将物体放置在其中的搁板的组件及平行于纵轴线延伸的用于支撑搁板的支撑壁。家具本体具有相对于纵轴线并排布置的旋转支承区段和搁板区段,从脚部件中伸出的轴体接合到平行于纵轴线最大延伸到搁板区段的旋转支承区段的轴体容纳部中,搁板区段具有支撑壁,支撑壁具有面对彼此的且限定搁板容纳空间的支撑面,在支撑面上布置具有多个相对于纵轴线并排布置的固定接纳部的固定接纳部行,固定接纳部用于可分离地固定搁板,从而搁板在相对于地面彼此不同高度至少的两个位置固定在支撑壁上。

Revolving column furnitur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旋转柱家具
本技术涉及一种旋转柱家具,其具有用于放置在地面上的脚部件和柱形的家具本体,家具本体沿着在旋转柱家具的使用位置中竖立的纵轴线延伸并且以能绕在旋转柱家具的使用位置中竖立的旋转轴线旋转的方式支承在脚部件上,其中,家具本体具有用于将物体放置在家具本体中的搁板组件以及平行于家具本体的纵轴线延伸的用于支撑搁板的支撑壁。
技术介绍
这种类型的旋转柱家具例如通常用于储藏文件。家具本体具有柱形的外形并且能绕旋转轴线旋转,从而文件或其它被安置在旋转柱家具中的物体可分别旋转到用户面前,从而用户可方便地从家具本体中取出并再次放置相应的文件。旋转柱家具最优地与办公中的实际需求相匹配,然而不够灵活。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技术的目的是,提供可灵活使用的旋转柱家具。为了实现该目的,在开头所述类型的旋转柱夹具中规定,家具本体具有相对于纵轴线并排布置的旋转支承区段和搁板区段,其中,从脚部件中伸出的轴体接合到平行于家具本体的纵轴线最大延伸到搁板区段的旋转支承区段的轴体容纳部中,并且搁板区段具有支撑壁,支撑壁具有面对彼此的且限定搁板容纳空间的支撑面,在支撑面上布置具有多个相对于家具本体的纵轴线并排布置的固定接纳部的固定接纳部行,固定接纳部用于以可分离的方式固定搁板,从而搁板在相对于地面彼此不同的至少两个高度位置中固定在支撑壁上。在此基本构思是,家具本体具有可灵活调整和使用的搁板区段,但是尽管如此,由于旋转支承区段(在此处家具本体尤其结实),家具本体整体具有高的抗扭曲性。家具本体具有在使用位置中下部的旋转支承区段,脚部件的轴体优选地几乎在搁板区段相对于家具本体的纵轴线的整个纵向长度上接合到该旋转支承区段中。也可行的是,轴体仅仅在旋转支承区段的长度或高度的一部分上接合到旋转支承区段中,例如旋转支承区段的最大长度或高度或其一半或三分之二。一种优选的方案规定,旋转支承区段在其面对脚部件的纵向端部区域处并且在其距离脚部件最远的纵向端部区域处、即直接在搁板区域旁边支撑和/或可旋转地支承在轴体上。在这些纵向端部区域中的一个或两个上,在搁板区段、例如中间壁、底壁、顶壁或者相似的另一在使用位置中基本上水平地伸延的旋转支承区段的壁体和轴体之间,设置用于能绕旋转轴线旋转地支承的滑动轴承。滑动轴承例如在轴体的外周和通孔或接合开口的内周向之间设置在相应横向于旋转轴线伸延的搁板区段的壁体上。可行的是,轴体伸出超过最远脚部件的家具部件或最远离脚部件的壁体、尤其是顶壁和/或中间板,利用伸出的区段伸入搁板区段中,或者与旋转支承区段的背离脚部件的或面对搁板区段的上侧对齐。伸入搁板区段中的轴体的区段优选地为轴体的长度的最大5%、尤其是最大3%和/或最大4cm、尤其是最大3cm、尤其优选地最大2cm或最大1cm。尤其优选地,搁板区段的端侧的支承部相对于脚部件直接布置在脚部件旁边。例如,在此,设置滚动轴承、尤其是滚针轴承或滚子轴承,其滚子可横向于旋转轴线旋转,家具本体可相对于脚部件绕该旋转轴线旋转。在旋转支承区段和搁板区段之间的比例例如为一比二或一比三或一比四。因此,搁板区段优选地比旋转支承区段更长。优选地,相对于其纵轴线,家具本体至少1.5m、尤其优选地至少1.8m长,即,在使用位置中相应高。因此有利的是,成年的操作者或使用者能够到放置在家具本体的上方的、远离脚部件的纵向端部区域中的物体,但是由于家具本体相对于轴线的高度或纵向延伸,家具本体提供用于放置和储存例如至少具有成年人的身高尺寸的物体的大型储存空间。毫无疑问,在搁板区段中可设置多个搁板容纳空间,在这些搁板容纳空间中可相应灵活地安装搁板。一个或多个搁板可在相对于纵轴线不同的高度或纵向位置中固定在彼此相对的支撑面中,支撑面彼此平行地伸延。然而搁板容纳空间或搁板容纳空间中的一个的角形的外形是尤其优选的。可设置相同或不同设计方案的多个搁板容纳空间:有利地规定,搁板容纳空间包括角形-搁板-容纳空间,其通过支撑壁的彼此成角度地布置的支撑面侧向限定,并且在绕纵轴线延伸的家具本体的外周的部分角度上是敞开的,并且,旋转柱家具具有至少一个设置成用于布置在角形-搁板-容纳空间中的搁板,搁板的窄侧相应于支撑面的角度彼此成角度以便支撑在支撑面上,并且搁板可通过固定件在至少两个彼此不同的高度位置中可分离地布置在支撑面上。该角度例如约为90°或精确地为90°。但是,该角度也可更小,例如30°、60°等等。如下配置方案是优选的,即,在其中,设置至少两个、优选地四个这种类型的角形-搁板-容纳空间。此外有利的是,角形-搁板-容纳空间也在大于90°的部分角度上延伸。优选地,角形搁板容纳空间例如在旋转柱家具的圆周角度的一半或180°上延伸。角形-搁板-容纳空间例如在围绕旋转轴线的多个角度范围或部分角度上延伸。然而,角形-搁板-容纳空间不必径向地延伸到家具本体的旋转轴线或中心轴线,从而可以说其内角部或内顶端与家具本体的旋转轴线或中心的纵轴线同轴。因此也可行的是,例如在中轴线或中心轴线的区域中存在自由空间或中间容纳空间,这还将详细描述。一种有利的措施规定,固定件设计成用于以不可相对于家具本体的纵轴线翻转的方式将搁板固定在角形-搁板-容纳空间中。例如,固定件包括相应的附件,其以保持销的形式接合到固定接纳部中的一个或多个中并且优选地旋接在此处或者以其它方式抗拉地固定。无论如何,当在其外周并且由此家具本体的外周的区域中受到负载时,相应的搁板也不可翻转并且不能从锚定中松开。在角形-搁板-容纳空间中可将多个搁板固定在相对于家具本体的纵轴线不同的高度位置中。优选地,相应的搁板具有部分角的形状。优选地,相应的搁板在其外周上是圆形的。尤其有利的是,相应搁板的自由的外部的窄侧具有与家具本体的外周轮廓相关的外周轮廓,即,例如为圆形的或直线地伸延。优选的是,可固定在搁板容纳空间中的相应的搁板不超过或者仅仅不明显地超过家具本体的外周轮廓,尤其是不在径向上伸出。有利地规定,旋转柱家具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可分离地固定在家具本体上的外周边保持装置,其具有外周边保持体,外周边保持体在安装在家具本体上的状态中沿着搁板容纳空间的外周延伸以用于保持放置在搁板容纳空间中的物体。因此,相应的搁板可在相对于纵轴线不同的纵向位置中固定在搁板容纳空间中。通过外周边保持装置保证,放置在此处安装的搁板上的物体可靠地被保持在搁板容纳空间中。外周边保持装置可在相对于中轴线合适的纵向位置中、即合适的高度位置中固定在支撑壁上,从而其可根据需要布置在搁板容纳空间的相应期望的且所需的位置上。优选地,保持体在安装状态中平行于与外周边保持装置相关联的搁板的支撑面或上表面伸延。由此,例如被放置在搁板上的物体不再可向外滑出,也就是说从家具本体中掉出。尤其是在旋转柱家具中的应用中,这种类型的外周边保持装置也可作为独立的专利技术。有利的是,外周边保持体具有条带形的和/或弧形的外形。外周边保持体例如为可柔性弯曲的,从而当外周边保持体安装在家具本体上时,其才具有弧形的外形。也可行的是,外周边保持体具有板形的外形。外周边保持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旋转柱家具(10;110;210;310),其具有用于放置在地面(U)上的脚部件(20)和柱形的家具本体(30;130;230;330),所述家具本体沿着在旋转柱家具(10;110;210;310)的使用位置中竖立的纵轴线(L)延伸并且以能绕在旋转柱家具(10;110;210;310)的使用位置中竖立的旋转轴线(D)旋转的方式支承在所述脚部件(20)上,其中,所述家具本体(30;130;230;330)具有用于将物体放置在家具本体(30;130;230;330)中的搁板(64、65;164、264、265)以及平行于家具本体的纵轴线(L)延伸的用于支撑搁板(64、65;164、264、265)的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的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具本体(30;130;230;330)具有相对于纵轴线(L)并排布置的旋转支承区段(31;131;231;331)和搁板区段(50;150;250;350),其中,从脚部件(20)中伸出的轴体(25)接合到平行于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纵轴线(L)最大延伸到搁板区段(50;150;250;350)的、旋转支承区段(31;131;231;331)的轴体容纳部(32)中,搁板区段(50;150;250;350)具有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所述支撑壁具有面对彼此的且限定搁板容纳空间的支撑面(70),在所述支撑面上布置有具有多个相对于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纵轴线(L)并排布置的固定接纳部(72)的固定接纳部行(71),所述固定接纳部用于可分离地固定搁板(64、65;164、264、265),从而搁板(64、65;164、264、265)能在至少两个相对于地面(U)彼此不同的高度位置中固定在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上。/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424 DE 102018109765.41.一种旋转柱家具(10;110;210;310),其具有用于放置在地面(U)上的脚部件(20)和柱形的家具本体(30;130;230;330),所述家具本体沿着在旋转柱家具(10;110;210;310)的使用位置中竖立的纵轴线(L)延伸并且以能绕在旋转柱家具(10;110;210;310)的使用位置中竖立的旋转轴线(D)旋转的方式支承在所述脚部件(20)上,其中,所述家具本体(30;130;230;330)具有用于将物体放置在家具本体(30;130;230;330)中的搁板(64、65;164、264、265)以及平行于家具本体的纵轴线(L)延伸的用于支撑搁板(64、65;164、264、265)的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的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具本体(30;130;230;330)具有相对于纵轴线(L)并排布置的旋转支承区段(31;131;231;331)和搁板区段(50;150;250;350),其中,从脚部件(20)中伸出的轴体(25)接合到平行于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纵轴线(L)最大延伸到搁板区段(50;150;250;350)的、旋转支承区段(31;131;231;331)的轴体容纳部(32)中,搁板区段(50;150;250;350)具有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所述支撑壁具有面对彼此的且限定搁板容纳空间的支撑面(70),在所述支撑面上布置有具有多个相对于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纵轴线(L)并排布置的固定接纳部(72)的固定接纳部行(71),所述固定接纳部用于可分离地固定搁板(64、65;164、264、265),从而搁板(64、65;164、264、265)能在至少两个相对于地面(U)彼此不同的高度位置中固定在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转柱家具(10;110;210;310),其特征在于,所述搁板容纳空间包括角形-搁板-容纳空间(63;163;263A、263B),其通过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的彼此成角度地布置的支撑面(70)侧向限定,并且在所述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外周的部分角度上是敞开的,旋转柱家具(10;110;210;310)具有至少一个设置成用于布置在角形-搁板-容纳空间(63;163;263A、263B)中的搁板(64、65;164、264、265),搁板的窄侧相应于支撑面(70)的角度用于以彼此成角度的方式支撑在支撑面(70)上,并且搁板可通过固定件在至少两个彼此不同的高度位置中可分离地布置在支撑面(70)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设计成用于以相对于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纵轴线(L)不可翻转的方式将搁板(64、65;164、264、265)固定在角形-搁板-容纳空间(63;163;263A、263B)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柱家具具有用于可分离地固定在家具本体(30;130;230;330)上的至少一个外周边保持装置(80),其具有外周边保持体(81),所述外周边保持体在安装在家具本体(30;130;230;330)上的状态中沿着搁板容纳空间的外周延伸以用于保持放置在搁板容纳空间中的物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周边保持体(81)具有条带形的和/或弧形的外形。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周边保持装置(80)具有用于固定在搁板容纳空间的固定接纳部行(71)的至少一个固定接纳部(72)上的固定元件(8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搁板区段(50;150;250;350)具有至少一个中间容纳空间(62;162;262),其延伸到与旋转轴线(D)同轴的区域中和/或延伸到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中心。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容纳空间(62;162;262)具有侧向开口(67),用于在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外周将物体放置到中间容纳空间(62;162;262)中。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容纳空间(62;162;262)通过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的彼此相对的侧面侧向限定边界。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在侧面上布置有具有多个相对于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纵轴线(L)并排布置的、用于可分离地固定搁板(64、65;164、264、265)的固定接纳部(72)的固定接纳部行(71),从而所述搁板(64、65;164、264、265)能在相对于地面(U)彼此不同的至少两个高度位置中固定在支撑壁(35、55、135、136;235;236)上。


11.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容纳空间(62;162;262)横向于纵轴线(L)完全穿过所述搁板区段(50;150;250;350)并且具有侧向开口(67)用于在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彼此相反的侧上将物体引入到中间容纳空间(62;162;262)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搁板区段(50;150;250;350)具有在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外周的大于120°的圆周角上延伸的至少一个角形容纳空间(362)。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旋转柱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形容纳空间仅仅在搁板区段(50;150;250;350)的长度的一部分上延伸和/或延伸到与旋转轴线(D)同轴的区域中和/或延伸到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中心,和/或在限定角形容纳空间的支撑壁的侧面上布置具有多个相对于家具本体(30;130;230;330)的纵轴线(L)并排布置的固定接纳部(72)的固定接纳部行(71),所述固定接纳部用于可分离地固定搁板(64、65;164、264、2...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摩尔
申请(专利权)人:摩尔功能家具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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