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保护壳体和头戴式设备
本申请涉及智能设备
,特别是涉及一种保护壳体和头戴式设备。
技术介绍
虚拟现实(VirtualReality,VR)和增强现实(AugmentedReality,AR)技术可以给用户带来与现实场景相差无几的视觉感受,是当前热门的研究领域。为了使用户能够更好地体验VR和AR技术,VR和AR通常使用头戴式设备进行显示。头戴式设备是佩戴在用户头部的一种可穿戴设备,在佩戴后使用于进行VR或AR显示的显示屏位于用户眼睛的前方。通过在头戴式设备中的显示屏中,与佩戴用户左眼和右眼对应的区域显示相应的内容,从而可以使用户体验到VR或AR的显示效果。头戴式设备可包括主机,该主机主要可包括光机组件、摄像组件和主板等。主机的这些部件可能容易遭到由于掉落或其他因素引起的破坏。因此,主机需要在设备内进行有效保护。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一个方面提供一种保护壳体,用于容纳头戴式设备的主机。所述保护壳体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第一连接机构和第二连接机构。所述第一壳体包括:顶板;第一侧板,设置于所述顶板的一侧。所述第二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扣合,包括:底板,与所述顶板相对设置;第二侧板,设置于所述底板的一侧且与所述第一侧板相对设置。所述第一连接机构设置于所述顶板和所述第二侧板之间。所述第二连接机构设置于所述底板和所述第一侧板之间;所述第一连接机构和所述第二连接机构使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配合形成用于容纳所述主机的容纳腔室。在另一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头戴式设备,所述头戴式设备包括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保护壳体,用于容纳头戴式设备的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壳体包括:/n第一壳体,包括:/n顶板;和/n第一侧板,设置于所述顶板的一侧;第二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扣合,包括:/n底板,与所述顶板相对设置;和/n第二侧板,设置于所述底板的一侧且与所述第一侧板相对设置;第一连接机构,设置于所述顶板和所述第二侧板之间;以及/n第二连接机构,设置于所述底板和所述第一侧板之间;所述第一连接机构和所述第二连接机构使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配合形成用于容纳所述主机的容纳腔室。/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保护壳体,用于容纳头戴式设备的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壳体包括:
第一壳体,包括:
顶板;和
第一侧板,设置于所述顶板的一侧;第二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扣合,包括:
底板,与所述顶板相对设置;和
第二侧板,设置于所述底板的一侧且与所述第一侧板相对设置;第一连接机构,设置于所述顶板和所述第二侧板之间;以及
第二连接机构,设置于所述底板和所述第一侧板之间;所述第一连接机构和所述第二连接机构使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配合形成用于容纳所述主机的容纳腔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壳体,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盖板,设置在所述顶板上,用以覆盖所述顶板;
其中,所述盖板朝向所述顶板的表面设有凸柱,所述顶板开设通孔,所述凸柱插入所述通孔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护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板包括凸脊部,所述凸脊部自所述顶板朝远离所述底板的方向延伸;所述盖板放置在所述顶板和所述凸脊部限定的空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机构为卡扣连接结构、螺纹连接结构或粘结结构;并且所述第二连接机构为卡扣连接结构、螺纹连接结构或粘结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壳体,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面罩,所述面罩的上部分与所述第一侧板连接并且罩在所述第一侧板上,所述面罩的下部分超出所述底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保护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壳体还包括:
后盖,所述后盖与所述面罩的下部分连接,并且位于所述底板的下方,所述后盖与所述面罩的下部分之间用于形成保护空间。
7.一种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保护壳体,包括:
第一壳体,所述第一壳体上设置有第一连接机构;
第二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扣合,以形成用以容纳主机的容纳腔室,所述第二壳体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连接机构卡合的第二连接机构;松紧调节机构,与所述保护壳体相对设置;
系带组件,连接所述保护壳体的两端以及所述松紧调节机构的相对两端以形成一环形框架,所述系带组件被配置为伸入所述松紧调节机构中以使所述松紧调节机构对所述系带组件的长度进行调整;以及
受力组件,安装于所述环形框架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系带组件包括两个头带,所述松紧调节机构对所述两个头带的重叠长度进行调整。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受力组件包括:
第一受力件,连接所述保护壳体,且位于所述环形框架的一侧;以及
第二受力件,连接所述松紧调节机构,且位于所述环形框架的另一侧。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头带包括散热片,所述散热片从所述头带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锐添,周伟,
申请(专利权)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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