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8年9月28日提交的、标题为“AdhesivelyCoupledWearableMedicalDevice”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62/738,113的优先权,其通过引用而全文并入于此。
技术介绍
在一个示例中,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外形垫,其被配置为附着联接至患者的躯干;多个治疗电极,其中至少之一与外形垫集成;以及多个ECG感测电极,其中至少之一与外形垫集成。至少一个壳体被配置为与外形垫一起形成水密密封,该至少一个壳体从外形垫的表面延伸不超过5cm。ECG采集和调节电路可被设置在至少一个壳体内并且电联接至多个ECG感测电极以提供患者的至少一个ECG信号,以及治疗递送电路可被设置在至少一个壳体内。治疗递送电路可被配置为通过多个治疗电极来向患者递送一个或多个治疗脉冲。在示例中,处理器被设置在至少一个壳体内并联接至治疗递送电路,并且被配置为分析患者的至少一个ECG信号、基于至少一个ECG信号来检测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并在检测到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时使治疗递送电路向患者递送至少一个除颤脉冲。在示例中,患者穿戴式监视和处置装置具有250克至2500克的重量。装置的实现可以包括以下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在示例中,至少一个壳体被配置为从至少一个外形垫的表面延伸1cm至5cm。在示例中,至少一个壳体被配置为从至少一个外形垫的表面延伸1cm至4cm。在示例中,至少一个壳体被配置为从至少一个外形垫的表面延伸1cm至3cm。<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包括:/n较轻部件的至少一个组件,该至少一个组件包括:/n至少一个治疗电极,其被配置为递送治疗脉冲,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至少之一被配置为设置在附着垫上;/n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其被配置为感测所述患者的ECG信号,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附着联接至躯干;以及/n被设置在可穿戴式支撑物上的较重部件的至少一个组件,该至少一个组件包括:/n装置控制器,其包括:/n至少一个电容器,所述至少一个电容器被配置为提供所述治疗脉冲的能量,/n至少一个可再充电电池,用于向所述至少一个电容器提供电力,/n至少一个处理器,其包括电路板,以及/n用户接口。/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928 US 62/738,1131.一种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包括:
较轻部件的至少一个组件,该至少一个组件包括:
至少一个治疗电极,其被配置为递送治疗脉冲,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至少之一被配置为设置在附着垫上;
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其被配置为感测所述患者的ECG信号,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附着联接至躯干;以及
被设置在可穿戴式支撑物上的较重部件的至少一个组件,该至少一个组件包括:
装置控制器,其包括:
至少一个电容器,所述至少一个电容器被配置为提供所述治疗脉冲的能量,
至少一个可再充电电池,用于向所述至少一个电容器提供电力,
至少一个处理器,其包括电路板,以及
用户接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具有250克至2500克的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具有250克至750克的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具有500克至1000克的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可穿戴式支撑物包括带、束腰带、背心、衬衫、绶带、条带、绑带和肩背带至少之一。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用户接口包括一个或多个按钮以及触摸屏至少之一。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用户接口包括一个或多个用户输入和输出接口元件至少之一,所述用户输入和输出接口元件被配置为能够通过接收输入和/或提供输出来实现与所述装置的交互。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用户接口被配置为呈现视觉、音频和/或触觉内容。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分析所述患者的至少一个ECG信号、并基于所述分析来检测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控制器包括壳体,以及所述至少一个可再充电电池被配置为能够从所述壳体移除。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控制器还包括被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ECG采集电路。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控制器还包括被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治疗递送电路,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在检测到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时使所述治疗递送电路向所述患者递送所述治疗脉冲。
13.根据权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治疗脉冲包括起搏脉冲和除颤脉冲至少之一。
14.根据权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检测到的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包括心室颤动和室性心动过速至少之一。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附着垫。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安装在所述附着垫上。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粘附至所述附着垫。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上。
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配置为延伸通过所述附着垫,使得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的皮肤接触表面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共面或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突出。
20.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能够从所述附着垫移除。
21.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与所述附着垫永久地集成。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形成在所述附着垫内。
23.根据权利要求15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中的另一治疗电极,所述另一治疗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躯干上的与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附着垫上的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相比更低的位置。
24.根据权利要求15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附着联接至躯干的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与所述附着垫集成。
25.根据权利要求15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安装在所述附着垫上。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粘附至所述附着垫。
27.根据权利要求15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上。
28.根据权利要求15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配置为延伸通过所述附着垫,使得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的皮肤接触表面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共面或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突出。
29.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能够从所述附着垫移除。
30.根据权利要求15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与所述附着垫永久地集成。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形成在所述附着垫内。
32.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丝网印刷到所述附着垫上。
33.根据权利要求15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外形垫。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外形垫包括被配置为与所述患者的躯干的区域的独特曲率一致的柔性材料。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柔性材料包括聚氨酯膜、氯丁橡胶、热成型塑料、注射成型橡胶、注射成型塑料、硅树脂和生物可相容的合成橡胶至少之一。
36.根据权利要求15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其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和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之间。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被配置为设置在比所述附着垫的整个区域占用面积更小的面积上。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装置,其中,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的一个或多个贴片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和躯干之间。
39.根据权利要求15至3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透气式附着剂,其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和躯干之间,其中所述透气式附着剂的区域占用面积与所述附着垫的区域占用面积的比率的范围为约0.05至0.25。
40.根据权利要求15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包括范围为约0.05kg至1.0kg的累积重量。
41.根据权利要求15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1cm至4cm的宽度以及2cm至10cm的长度。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约100平方厘米的区域占用面积。
43.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具有约5kg/m2至100kg/m2的重量与区域占用面积比。
44.根据权利要求15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还包括被配置为附着联接至所述患者的躯干的另一附着垫,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中的另一治疗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另一附着垫上。
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中的另一ECG感测电极,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中的另一ECG感测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另一附着垫上。
46.根据权利要求44或4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由以下至少之一构成的形状:矩形、三角形、多边形、正方形、圆形、椭圆形、八边形、三叶形、梯形、以及针对所述患者的外形和/或偏好定制的多边形或非多边形形状。
47.根据权利要求44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的重量在以下范围至少之一内:250克至1250克、500克至1000克、以及750克至900克。
48.根据权利要求44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1cm至4cm的宽度以及2cm至10cm的长度。
49.根据权利要求4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约100平方厘米的区域占用面积。
50.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包括范围为约0.05kg至1.0kg的累积重量。
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具有约5kg/m2至100kg/m2的重量与区域占用面积比。
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附着垫,其中所述附着垫的水蒸气渗透性为约600g/m2/天至约1400g/m2/天。
53.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具有约100平方厘米至约300平方厘米的区域占用面积。
54.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的重量与所述附着垫的区域占用面积的比率的范围为约5kg/m2至100kg/m2。
55.根据权利要求52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其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和躯干之间的接近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的位置处。
56.根据权利要求5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的区域占用面积与所述附着垫的区域占用面积的比率的范围为约0.30至0.75。
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装置,其中,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的一个或多个贴片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中的各治疗电极和躯干之间。
58.根据权利要求57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透气式附着剂,其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和躯干之间,其中所述透气式附着剂的区域占用面积与所述附着垫的区域占用面积的比率的范围为约0.05至0.25。
59.根据权利要求52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控制器包括壳体,以及ECG采集电路被设置在所述壳体内。
60.根据权利要求52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控制器包括壳体,以及所述壳体包括治疗递送电路,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在检测到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时使所述治疗递送电路向所述患者递送所述治疗脉冲。
61.根据权利要求6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多个单独的外壳,以及所述治疗递送电路、ECG采集和调节电路、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所述至少一个电容器、以及所述至少一个可再充电电池中的一个或多个各自在所述多个单独的外壳其中之一内。
62.根据权利要求52至6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治疗脉冲包括起搏脉冲和除颤脉冲至少之一。
63.根据权利要求52至6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检测到的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包括心室颤动和室性心动过速至少之一。
64.根据权利要求52至6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安装在所述附着垫上。
65.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粘附至所述附着垫。
66.根据权利要求52至6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上。
67.根据权利要求52至6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配置为延伸通过所述附着垫,使得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的皮肤接触表面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共面或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突出。
68.根据权利要求52至6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能够从所述附着垫移除。
69.根据权利要求52至6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与所述附着垫永久地集成。
70.根据权利要求6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形成在所述附着垫内。
71.根据权利要求52至7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中的另一治疗电极,所述另一治疗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躯干上的与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附着垫上的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相比更低的位置。
72.根据权利要求52至7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附着联接至躯干的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与所述附着垫集成。
73.根据权利要求52至7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安装在所述附着垫上。
74.根据权利要求7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粘附至所述附着垫。
75.根据权利要求52至7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上。
76.根据权利要求52至7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配置为延伸通过所述附着垫,使得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的皮肤接触表面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共面或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突出。
77.根据权利要求72至7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能够从所述附着垫移除。
78.根据权利要求52至7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与所述附着垫永久地集成。
79.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形成在所述附着垫内。
80.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丝网印刷到所述附着垫上。
81.根据权利要求52至8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外形垫。
82.根据权利要求8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外形垫包括被配置为与所述患者的躯干的区域的独特曲率一致的柔性材料。
83.根据权利要求8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柔性材料包括聚氨酯膜、氯丁橡胶、热成型塑料、注射成型橡胶、注射成型塑料、硅树脂和生物可相容的合成橡胶至少之一。
84.根据权利要求81至8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其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和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之间。
85.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被配置为设置在比所述附着垫的整个区域占用面积更小的面积上。
86.根据权利要求85所述的装置,其中,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的一个或多个贴片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和躯干之间。
87.根据权利要求52至8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包括范围为约0.05kg至1.0kg的累积重量。
88.根据权利要求52至8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1cm至4cm的宽度以及2cm至10cm的长度。
89.根据权利要求8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约100平方厘米的区域占用面积。
90.根据权利要求8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具有约5kg/m2至100kg/m2的重量与区域占用面积比。
91.根据权利要求52至9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还包括被配置为附着联接至所述患者的躯干的另一附着垫,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中的另一治疗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另一附着垫上。
92.根据权利要求9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中的另一ECG感测电极,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中的另一ECG感测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另一附着垫上。
93.根据权利要求91或9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由以下至少之一构成的形状:矩形、三角形、多边形、正方形、圆形、椭圆形、八边形、三叶形、梯形、以及针对所述患者的外形和/或偏好定制的多边形或非多边形形状。
94.根据权利要求91至9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的重量在以下范围至少之一内:250克至1250克、500克至1000克、以及750克至900克。
95.根据权利要求91至9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1cm至4cm的宽度以及2cm至10cm的长度。
96.根据权利要求9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约100平方厘米的区域占用面积。
97.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包括范围为约0.05kg至1.0kg的累积重量。
98.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具有约5kg/m2至100kg/m2的重量与区域占用面积比。
9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控制器包括壳体,以及所述壳体的高度被配置为1cm至5cm。
100.根据权利要求9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的重量在以下范围至少之一内:250克至1250克、500克至1000克、以及750克至900克。
101.根据权利要求99或10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容器包括具有范围为约10cm2至15cm2的包络体积的薄膜电容器。
102.根据权利要求99至10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可再充电电池包括平整包装电池,所述平整包装电池包括范围为约1cm2至7cm2的组合体积。
103.根据权利要求99至10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控制器还包括被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ECG采集电路。
104.根据权利要求99至10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装置控制器的壳体还包括治疗递送电路,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在检测到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时使所述治疗递送电路向所述患者递送治疗脉冲。
105.根据权利要求10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多个单独的外壳,以及所述治疗递送电路、ECG采集和调节电路、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所述至少一个电容器、以及所述至少一个可再充电电池中的一个或多个各自在所述多个单独的外壳其中之一内。
106.根据权利要求99至10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治疗脉冲包括起搏脉冲和除颤脉冲至少之一。
107.根据权利要求99至10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检测到的一种或多种可处置心律失常包括心室颤动和室性心动过速至少之一。
108.根据权利要求99至10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附着垫。
109.根据权利要求10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安装在所述附着垫上。
110.根据权利要求10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粘附至所述附着垫。
111.根据权利要求10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上。
112.根据权利要求10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被配置为延伸通过所述附着垫,使得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的皮肤接触表面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共面或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突出。
113.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1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能够从所述附着垫移除。
114.根据权利要求10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与所述附着垫永久地集成。
115.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形成在所述附着垫内。
116.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1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中的另一治疗电极,所述另一治疗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躯干上的与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附着垫上的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相比更低的位置。
117.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附着联接至躯干的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与所述附着垫集成。
118.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安装在所述附着垫上。
119.根据权利要求11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粘附至所述附着垫。
120.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1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上。
121.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1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配置为延伸通过所述附着垫,使得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的皮肤接触表面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共面或从所述附着垫的患者接触表面突出。
122.根据权利要求117至12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能够从所述附着垫移除。
123.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1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与所述附着垫永久地集成。
124.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形成在所述附着垫内。
125.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被丝网印刷到所述附着垫上。
126.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2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外形垫。
127.根据权利要求126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外形垫包括被配置为与所述患者的躯干的区域的独特曲率一致的柔性材料。
128.根据权利要求12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柔性材料包括聚氨酯膜、氯丁橡胶、热成型塑料、注射成型橡胶、注射成型塑料、硅树脂和生物可相容的合成橡胶至少之一。
129.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2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其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和躯干之间的接近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的位置处。
130.根据权利要求12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被配置为设置在比所述附着垫的整个区域占用面积更小的面积上。
131.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装置,其中,透气式各向异性导电凝胶的一个或多个贴片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和躯干之间。
132.根据权利要求129至13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透气式附着剂,其被设置在所述附着垫和躯干之间,其中所述透气式附着剂的区域占用面积与所述附着垫的区域占用面积的比率的范围为约0.05至0.25。
133.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3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包括范围为约0.05kg至1.0kg的累积重量。
134.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3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1cm至4cm的宽度以及2cm至10cm的长度。
135.根据权利要求13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约100平方厘米的区域占用面积。
136.根据权利要求13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具有约5kg/m2至100kg/m2的重量与区域占用面积比。
137.根据权利要求108至13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还包括被配置为附着联接至所述患者的躯干的另一附着垫,所述至少一个治疗电极中的另一治疗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另一附着垫上。
138.根据权利要求13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中的另一ECG感测电极,所述至少一个ECG感测电极中的另一ECG感测电极被配置为设置在所述另一附着垫上。
139.根据权利要求137或13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和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由以下至少之一构成的形状:矩形、三角形、多边形、正方形、圆形、椭圆形、八边形、三叶形、梯形、以及针对所述患者的外形和/或偏好定制的多边形或非多边形形状。
140.根据权利要求137至13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患者穿戴式心律失常监视和处置装置的重量在以下范围至少之一内:250克至1250克、500克至1000克、以及750克至900克。
141.根据权利要求137至14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包括1cm至4cm的宽度以及2cm至10cm的长度。
142.根据权利要求14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附着垫包括约100平方厘米的区域占用面积。
143.根据权利要求14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附着垫和其上的部件包括范围为约0.05kg至1.0kg的累积重量。
144.根据权利要求14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加里·A·弗里曼,詹姆斯·A·帕特森,三世,
申请(专利权)人:ZOLL医疗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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