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终端及信息显示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3405043 阅读:30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2-22 16:44
本发明专利技术是关于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及信息显示方法,涉及终端消息显示领域,用以缓解采用相关技术的方式将所有信息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中显示而导致业务提醒类消息显示不明显的问题,本发明专利技术移动通信终端包括:处理器和显示屏,处理器用于:在接收到的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后,从短消息中提取出关键信息;将提取出的关键信息组合成提示信息;通过显示屏将提示信息显示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由于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用户可以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直接查阅的短消息的关键信息,无需用户多个短消息中查找业务提醒类消息,降低了查阅的难度。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 and information display metho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移动通信终端及信息显示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终端消息显示
,尤其涉及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及信息显示方法。
技术介绍
目前,由于发送和/或接收短消息不受到网络的影响,短消息依然是人们通信的手段之一。短消息可以包括业务提醒类信息,即提醒用户去完成的通知信息,例如:在订票业务后,会有订票信息的短消息,即订票业务提醒类信息,该短消息主要内容是用户的票务信息;又如,在收快递业务时,会有关于取件信息的短消息,即快递业务提醒类信息,用于提醒用户及时进行取件;又如,在验证时,会有关于验证码信息的短消息,即验证业务提醒类信息。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短消息应用主界面中不仅会有业务提醒类消息,还会有其他类型的短消息,例如,优惠活动类信息、广告推送类信息、感谢类信息、快递派送提醒类信息、快递签收提醒类信息、普通电话号码发送的信息。这些短消息会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显示,导致显示的业务提醒类消息并不明显。例如,当用户想要查看业务提醒类消息时,需要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中的所有短消息中进行查找。当然,有时由于手机显示屏上显示区域有限,当收到的短消息比较多时,还需要用户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中进行滑动查找。有时由于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短消息的内容并不全面,用户可以找到类似业务提醒类消息,并查看具体内容进行辨别后,才能找到该业务提醒类消息。有时需要查找同一发送号码发送多个业务提醒类消息时,在查阅时,需要打开该发送方的发送号码的显示界面,在该显示界面中进行查找业务提醒类消息。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及信息显示方法,用以缓解采用相关技术的方式将所有信息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中显示而导致业务提醒类消息显示不明显的问题。第一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包括处理器和显示屏;所述处理器用于:在接收到的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后,从所述短消息中提取出关键信息;将提取出的关键信息组合成提示信息;通过所述显示屏将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上述移动通信终端,在接收业务提醒类消息后,通过提取业务提醒类消息中的关键信息,并将关键信息组合成提示信息,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显示该提示信息,使得用户可以很快看到业务提醒类消息对应的提示信息,降低了查阅信息的难度。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若所述短消息的发送方的发送号码在预先设置的业务号码集合中,且所述短消息中包括预设信息,则确定所述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上述移动通信终端,能够通过确定短消息的发送方的发送号码在预先设置的业务号码集合中,并且通过短消息的内容中包括预设信息,确定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提高了判断短消息的类型处理速度。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从所述短消息中提取与预设的关键词集合匹配的关键信息;或将所述短消息进行断句,逐一从所述短消息的断句中的关键位置处提取出关键信息,其中,所述关键位置处是根据短消息对应的目标业务的提醒信息模板中的关键信息的位置确定的。上述移动通信终端,可以按照预设的关键词集合从短消息中提取与其匹配的关键信息,通过将短消息涉及的关键信息均预设在关键词集合中,从而避免提取信息时遗漏关键信息,增强了提取关键信息的全面性。还可以将短消息进行断句,即将短消息划分为一句话的方式,根据短消息对应的目标业务的提醒信息模板中的关键信息对应的关键位置,逐一从短消息的断句中的关键位置处提取出关键信息,该方式为通过目标业务的提醒信息模板中的关键信息对应的关键位置找到短消息中的关键信息,即通过提醒信息模板与短消息的关键信息位置进行对比,从而提取关键信息,提高了提取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若所述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上已有之前合成的提示信息,则将当前合成得到的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所述预设位置中已显示的最后一条提示信息的下方或第一条提示信息的上方。上述移动通信终端,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上已有之前合成的提示信息时,将当前合成得到的提示信息显示在预设位置中已显示的最后一条提示信息的下方或第一条提示信息的上方,即,所有的提示信息均设置在相邻显示,使得用户能够更加快速的查阅多条提示信息,降低了用户查询信息的难度。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在显示所述提示信息的位置上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下拉控件和/或删除控件;若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下拉控件,则当检测到用户点击所述下拉控件时,显示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短消息;若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删除控件,则当检测到用户点击所述删除控件后,删除对应的提示信息。上述移动通信终端,除了提示信息中的文本信息,还可以为显示的提示信息的位置处添加下拉控件和/或删除控件,可以使得在添加提示信息对应的下拉控件,用户可以通过点击下拉控件,显示提示信息对应的短消息,方便了用户通过提示信息查看短消息,还可以使得添加提示信息对应的删除控件,用户可以通过点击删除控件后,删除对应的提示信息,方便了用户查看完信息后删除信息,增强了提示信息的可操作性。第二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显示方法,包括:在接收到的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后,从所述短消息中提取出关键信息;将提取出的关键信息组合成提示信息;将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接收到的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若所述短消息的发送方的发送号码在预先设置的业务号码集合中,且所述短消息中包括预设信息,则确定所述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从所述短消息中提取出关键信息,包括:从所述短消息中提取与预设的关键词集合匹配的关键信息;或将所述短消息进行断句,逐一从所述短消息的断句中的关键位置处提取出关键信息,其中,所述关键位置处是根据短消息对应的目标业务的提醒信息模板中的关键信息的位置确定的。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将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包括:若所述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上已有之前合成的提示信息,则将当前合成得到的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所述预设位置中已显示的最后一条提示信息的下方或第一条提示信息的上方。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将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还包括:在显示所述提示信息的位置上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下拉控件和/或删除控件;若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下拉控件,则当检测到用户点击所述下拉控件时,显示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短消息;若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删除控件,则当检测到用户点击所述删除控件后,删除对应的提示信息。第三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当所述存储介质中的指令由移动通信终端的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移动通信终端能够执行如第一方面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信息显示方法。另外,第二方面至第三方面中任一种实现方式所带来的技术效果可参见第一方面中不同实现方式所带来的技术效果,此处不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和显示屏;/n所述处理器用于:在接收到的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后,从所述短消息中提取出关键信息;将提取出的关键信息组合成提示信息;通过所述显示屏将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和显示屏;
所述处理器用于:在接收到的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后,从所述短消息中提取出关键信息;将提取出的关键信息组合成提示信息;通过所述显示屏将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
若所述短消息的发送方的发送号码在预先设置的业务号码集合中,且所述短消息中包括预设信息,则确定所述短消息为业务提醒类消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
从所述短消息中提取与预设的关键词集合匹配的关键信息;或
将所述短消息进行断句,逐一从所述短消息的断句中的关键位置处提取出关键信息,其中,所述关键位置处是根据短消息对应的目标业务的提醒信息模板中的关键信息的位置确定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
若所述短消息应用主界面的预设位置上已有之前合成的提示信息,则将当前合成得到的所述提示信息显示在所述预设位置中已显示的最后一条提示信息的下方或第一条提示信息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
在显示所述提示信息的位置上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下拉控件和/或删除控件;
若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下拉控件,则当检测到用户点击所述下拉控件时,显示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短消息;
若添加所述提示信息对应的删除控件,则当检测到用户点击所述删除控件后,删除对应的提示信息。


6.一种信息显示方法,其特征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林新茂王平
申请(专利权)人: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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