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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3292244 阅读:25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2-08 21:2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打通移动通信信用控制领域、银行和/或第三方信用控制与支付领域、移动通信用户消费域。本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包括融合信控模块,原有信控模块,停开机模块和计费账务模块;合作银行IT支撑域包括银行支付系统;此外还有属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合作银行IT支撑域或者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与现有技术相比,实现更为方便、安全的缴费业务,降低移动运营商欠费风险、管理成本并提升了信控服务质量,将欠费风险转移至更具风险防控能力的专业第三方。

A mobile communication payment method and system based on integrated credit control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
本专利技术属于移动通信费用支付与信用控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和合作银行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
技术介绍
与本专利技术相近的技术方案有三类:(一)移动通信运营商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开展的基于自有信用控制方式的通信费用支付业务,一般分为后付费(用户先使用后缴费)和预付费业务(用户先缴费后使用)两种,后续是否继续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是基于用户通信消费情况、缴费情况及其它一些通信运营商自身定义的信用体系进行信用控制。(二)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部门与银行、用户签订代收协议,每月由银行按照代收协议通过协议约定支付方式代为缴纳用户的水、电、气费用。(三)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消费业务(含预授权等),信用卡持卡人在与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商家(或业务平台)购买产品或服务时,通过信用卡进行支付(若银行或用户同意,也可以使用约定的其它银行卡支付),支付成功则由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提供约定产品或服务。信用卡持卡人透支、违约归还等潜在风险由银行方承担。此类业务广泛应用于酒店、零售、电子商务等多种行业,也是各大银行目前大力开展的业务。与本专利技术相近的三类技术方案,在解决移动通信领域费用支付方面分别存在不同的缺点:(一)移动通信运营商自有信用控制方式下的费用支付方式,因缺乏一个对运营商和其用户双方而言具有高度可信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运营商提供的后付费模式用户已基本未再发展,主推的是预付费模式。此种模式因移动通信业务的复杂性、全程全网计费业务的先用后计费与计费规则极为复杂的特性、自有信用控制体系对用户的制约性不足以及用户消费金额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其缺点一是运营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等成本去解决日益复杂的业务和服务问题,包括计费系统建设、信用控制系统建设、缴费渠道、提醒服务等;二是对运营商而言仍存在较大风险的欠费风险,而用户违约成本较低(高额欠费、弃卡、转网等),追缴违约金成本较高,由此产生的坏账只能自身消化;三是预付费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虽然降低了欠费风险,但也从另一方面遏制了用户消费意愿,不利于移动通信业务扩展;四是用户享受的通信服务品质不易保障(欠费停机时缴费信息或缴费渠道在某些场景下不易获得,比如夜间、国外、野外等,缴费开机时可能遇到运营商自身系统等问题未及时开机等),容易引发服务纠纷;五是在此模式下,即使移动运营商与银行有代扣协议,银行也仅仅是做为一种补充缴费渠道存在,银行本身不代替移动运营商承担任何因用户违约造成的损失,也无任何驱动力让银行愿意承担前述责任。(二)水、电、气等由银行代扣的业务,因其服务提供商具有较强的行政执行能力、计费规则简单、用户可追溯性强、用户消费金额不大(机关、单位、企业等消费金额大的用户可追溯性更强)、用户变化概率小、用户违约成本可控等因素,得以开展。而对移动通信领域而言,则上述有利因素基本不具备,所以此种模式难以在移动通信领域开展。(三)银行信用卡(或第三方信用担保)消费业务,因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计费规则简单、单次产品或服务提供较少存在延续性、用户消费金额可预期、单次消费模式较为简单、银行方公信力较强、银行方(或第三方)可通过该业务模式获取足够利益并具有较强的违约风险防控、清算能力,从而其主观意愿较强,得以开展。而对移动通信领域而言,因第(一)、(二)点中所述移动通信领域的特点及其方案缺陷问题,无法简单在移动通信领域引入银行信用卡消费业务。截止目前为止,移动通信领域在费用支付方面尚未引入银行信用卡消费业务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目前部分地区已有与第三方合作开展移动通信领域欠费小额担保业务试点,但第三方的资质和存续能力等问题,对移动通信运营商而言仍是一种潜在风险。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结合上述成熟技术方案和业务各自优点与不同领域的业务特点及各自优势,兼顾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银行乃至第三方和移动通信用户各方利益,打通移动通信信用控制领域、银行和/或第三方信用控制与支付领域、移动通信用户消费域。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包括融合信控模块,原有信控模块,停开机模块和计费账务模块;合作银行IT支撑域包括银行支付系统;此外还有属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合作银行IT支撑域或者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其中,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融合信控模块进行信息交互;原有信控模块,即现有移动通信信用控制系统中用于客户信用控制的模块;融合信控模块,负责接收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信控管理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银行支付系统直接或间接进行信息交互;停开机模块,负责向通信核心网发送针对用户的开机和停机指令;计费账务模块,负责对移动通信用户发生的通信消费行为完成费用计算,并向融合信控模块发起信用审核请求;银行支付系统,负责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进行直接或者间接信息交互,响应支付请求。优选的,在所述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的基础上,第三方IT支撑域还包括交易转发系统,负责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进行信号交互。优选的,所述融合信控模块收到计费账务模块信控请求后,首先判断其是否为签约用户;如果是非签约用户,则将信控请求转发原信控模块;如果是签约用户,则按照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分别进行判断,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向银行侧银行支付系统发起支付请求;支付成功则提交后续支付到账处理,支付不成功则向原有信控模块发起信控请求。优选的,所述融合信控模块收到计费账务模块信控请求后,首先判断其是否为签约用户;如果是非签约用户,则将信控请求转发原信控模块;如果是签约用户,则按照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分别进行判断,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向第三方发起支付请求;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接收请求验证通过后向银行方转发支付请求,支付成功则将支付成功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交后续支付到账处理,当支付不成功时,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将支付失败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移动通信运营商收到支付失败信息后向原有信控模块发起信控请求,或者由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用自身资金账户代替通信用户向银行发起支付请求并将支付成功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优选的,所述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包括:按期支付,未超过支付期限不做处理,超过支付期限则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定额支付,用户通信费用未超过支付定额上限不做处理,超过支付定额上限则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按次支付,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优选的,所述银行支付系统收到来自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或所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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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包括融合信控模块,原有信控模块,停开机模块和计费账务模块;合作银行IT支撑域包括银行支付系统;此外还有属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合作银行IT支撑域或者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其中,/n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融合信控模块进行信息交互;/n原有信控模块,即现有移动通信信用控制系统中用于客户信用控制的模块;/n融合信控模块,负责接收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信控管理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银行支付系统直接或间接进行信息交互;/n停开机模块,负责向通信核心网发送针对用户的开机和停机指令;/n计费账务模块,负责对移动通信用户发生的通信消费行为完成费用计算,并向融合信控模块发起信用审核请求;/n银行支付系统,负责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进行直接或者间接信息交互,响应支付请求。/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包括融合信控模块,原有信控模块,停开机模块和计费账务模块;合作银行IT支撑域包括银行支付系统;此外还有属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合作银行IT支撑域或者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其中,
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融合信控模块进行信息交互;
原有信控模块,即现有移动通信信用控制系统中用于客户信用控制的模块;
融合信控模块,负责接收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信控管理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银行支付系统直接或间接进行信息交互;
停开机模块,负责向通信核心网发送针对用户的开机和停机指令;
计费账务模块,负责对移动通信用户发生的通信消费行为完成费用计算,并向融合信控模块发起信用审核请求;
银行支付系统,负责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进行直接或者间接信息交互,响应支付请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的基础上,第三方IT支撑域还包括交易转发系统,负责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进行信号交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融合信控模块收到计费账务模块信控请求后,首先判断其是否为签约用户;如果是非签约用户,则将信控请求转发原信控模块;如果是签约用户,则按照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分别进行判断,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向银行侧银行支付系统发起支付请求;支付成功则提交后续支付到账处理,支付不成功则向原有信控模块发起信控请求。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融合信控模块收到计费账务模块信控请求后,首先判断其是否为签约用户;如果是非签约用户,则将信控请求转发原信控模块;如果是签约用户,则按照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分别进行判断,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向第三方发起支付请求;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接收请求验证通过后向银行方转发支付请求,支付成功则将支付成功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交后续支付到账处理,当支付不成功时,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将支付失败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移动通信运营商收到支付失败信息后向原有信控模块发起信控请求,或者由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用自身资金账户代替通信用户向银行发起支付请求并将支付成功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包括:
按期支付,未超过支付期限不做处理,超过支付期限则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
定额支付,用户通信费用未超过支付定额上限不做处理,超过支付定额上限则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
按次支付,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承玉
申请(专利权)人:张承玉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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