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
本专利技术属于移动通信费用支付与信用控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
技术介绍
与本专利技术相近的技术方案有三类:(一)移动通信运营商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开展的基于自有信用控制方式的通信费用支付业务,一般分为后付费(用户先使用后缴费)和预付费业务(用户先缴费后使用)两种,后续是否继续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是基于用户通信消费情况、缴费情况及其它一些通信运营商自身定义的信用体系进行信用控制。(二)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部门与银行、用户签订代收协议,每月由银行按照代收协议通过协议约定支付方式代为缴纳用户的水、电、气费用。(三)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消费业务(含预授权等),信用卡持卡人在与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商家(或业务平台)购买产品或服务时,通过信用卡进行支付(若银行或用户同意,也可以使用约定的其它银行卡支付),支付成功则由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提供约定产品或服务。信用卡持卡人透支、违约归还等潜在风险由银行方承担。此类业务广泛应用于酒店、零售、电子商务等多种行业,也是各大银行目前大力开展的业务。与本专利技术相近的三类技术方案,在解决移动通信领域费用支付方面分别存在不同的缺点:(一)移动通信运营商自有信用控制方式下的费用支付方式,因缺乏一个对运营商和其用户双方而言具有高度可信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运营商提供的后付费模式用户已基本未再发展,主推的是预付费模式。此种模式因移动通信业务的复杂性、全程全网计费业务的先用后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包括第一业务受理模块,原有信控模块,融合信控模块,停开机模块和计费账务模块;合作银行IT支撑域包括第二业务受理模块和融合支付模块;其中,/n第一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第二业务受理模块进行信号交互,交互后信息存入融合信控模块;/n原有信控模块,即现有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中用于客户信用控制的模块;/n融合信控模块,负责接收第一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信控管理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融合支付模块进行信号交互;/n停开机模块,负责向通信核心网发送针对用户的开机和停机指令;/n计费账务模块,负责对移动通信用户发生的通信消费行为完成费用计算,并向融合信控模块发起信用审核请求;/n第二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第一业务受理模块进行信号交互,交互后信息存入融合支付模块;/n融合支付模块,负责接收第二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并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进行信息交互。/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包括第一业务受理模块,原有信控模块,融合信控模块,停开机模块和计费账务模块;合作银行IT支撑域包括第二业务受理模块和融合支付模块;其中,
第一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第二业务受理模块进行信号交互,交互后信息存入融合信控模块;
原有信控模块,即现有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中用于客户信用控制的模块;
融合信控模块,负责接收第一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信控管理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融合支付模块进行信号交互;
停开机模块,负责向通信核心网发送针对用户的开机和停机指令;
计费账务模块,负责对移动通信用户发生的通信消费行为完成费用计算,并向融合信控模块发起信用审核请求;
第二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第一业务受理模块进行信号交互,交互后信息存入融合支付模块;
融合支付模块,负责接收第二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并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进行信息交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融合信控模块收到计费账务模块信控请求后,首先判断其是否为签约用户;如果非签约用户,则将信控请求转发原信控模块;如果是签约用户,则进行信控判断,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向银行侧融合支付模块发起支付请求;支付成功则提交后续支付到账处理,支付不成功则向原有信控模块发起信控请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融合信控模块进行信控判断以及计算需支付金额,根据的是用户消费信息、运营商侧信用额度信息、运营商侧资金账户信息、支付模式中的一种信息或多种信息的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融合支付模块收到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支付请求后,判断是否符合支付条件;符合则响应支付请求并扣减用户在银行侧资金账户对应费用,不符合则反馈拒绝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业务受理模块和/或第二业务受理模块受理并确认签约用户更改关键信息或暂停、终止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业务后,将受理后的信息更新对应的融合信控模块和/或融合支付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合作银行第二业务受理模块受理用户签约请求后,向运营商第一业务受理模块发起请求,并传送签约用户信息;请求被拒绝则终止业务受理,请求被通过,则将上述信息及用户在银行侧的信息传送至融合支付模块存放。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因移动通信运营商或合作银行原因需要主动终止、暂停该业务时,所述融合信控模块、融合支付模块执行更新签约用户信息操作。
8.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使用的按期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1、移动通信用户通过所述第二业务受理模块向合作银行提交支付通信费用申请,合作银行或第三方通过所述第二业务受理模块,将用户信息提交移动通信运营商第一业务受理模块请求开通按期支付业务;
步骤2、移动通信运营商第一业务受理模块接收到合作银行或第三方业务开通请求后,按照移动通信运营商要求条件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则反馈合作银行或第三方,由合作银行办理后续手续;验证不通过则通知合作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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