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1515341 阅读:45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7-03 09:25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本发明专利技术包括:数据储存单元、客户下单单元、数据传输单元、以及具有图像采集单元及人脸识别单元的储物柜。本发明专利技术在用户远程下单后,客户及时装配货物并将其放置在储物柜中,客户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段内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无差错的领取,节省了购物时间,在客户超出商家规定的预设超期值时,通过扣除押金的方式防止了恶意退货,保障了商家的劳动成果。

An Intelligent Storage System Based on Face Recognition Technolog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智能商品存储
,具体而言,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
技术介绍
现在快节奏的生活中,绝大部分人为了生活努力奔波,在沿海、发达一线城市中,面对的是林林总总的人、茫茫人海,因为堵车,短短的5Km路程,可能会花费30分钟,在归家的途中,人们经常会去大商场或者便利店购物,但是拥挤的人潮排队结款又需要很长时间。大型超市会设立储物柜,每天打烊后都马上清理柜子,如果有顾客落下东西超市每天都会清点,超市会保存登记,待客人去取时,通过监控录像确定客人身份,但也仅是储存客人带来的物品,而不是去存储客人网上购物购买的物品。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上述提出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本专利技术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包括: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消费者在注册会员时上传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客户下单单元,用于客户选取货物并完成支付,同时选取取货时间段,根据取货时间段系统计算客户需要支付的押金;数据传输单元,用于将客户下单的货物数据传输至商家终端,商家通过揽货将下单的货物放置于储物柜中,并将客户信息输入储物柜中;所述储物柜包括: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商家输入的客户信息对应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柜门。进一步地,所述储物柜还具有:时间管理单元,用于计算商家将货物放置于储物柜后至客户从储物柜取出货物的时间,时间判断单元,用于将时间管理单元与客户提供的取货时间段进行比较,若在预设的可控阈值范围内,则返还用户的押金,否,则按照预设比例进行扣除。进一步地,当客户超出所述可控阈值并选择退单时,则扣除全部押金。进一步地,所述系统还包括:会员注册单元,用于消费者通过上传个人资料和照片至数据储存单元进行会员注册。进一步地,客户下单支付手段为在线支付,包括网上银行支付或微信、支付宝支付。进一步地,所述系统还包括:确认单元,用于消费者对人脸识别得到的结果进行确认。进一步地,所述商家终端还包括:提醒单元,用于在收到订单信息后发出声、光提醒。进一步地,消费者之间可以通过互相授权功能,进行一次授权或者永久授权,授权记录存储于数据库中,授权成功后,第一消费者的购物信息在发送给第一消费者的同时也发送给第二消费者,储物柜在识别到未购买物品的第二消费者时也会控制电磁锁打开柜门,并将取货信息反馈至第一消费者。较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具有以下优点:本专利技术在用户远程下单后,客户及时装配货物并将其放置在储物柜中,客户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段内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无差错的领取,节省了购物时间,在客户超出商家规定的预设超期值时,通过扣除押金的方式防止了恶意退货,保障了商家的劳动成果。基于上述理由本专利技术可在智能商品存储领域广泛推广。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以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专利技术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模块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
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专利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本专利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如图1所示,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包括: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消费者在注册会员时上传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客户下单单元,用于客户选取货物并完成支付,同时选取取货时间段,根据取货时间段系统计算客户需要支付的押金;数据传输单元,用于将客户下单的货物数据传输至商家终端,商家通过揽货将下单的货物放置于储物柜中,并将客户信息输入储物柜中;所述储物柜包括: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商家输入的客户信息对应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柜门。所述储物柜还具有:时间管理单元,用于计算商家将货物放置于储物柜后至客户从储物柜取出货物的时间,时间判断单元,用于将时间管理单元与客户提供的取货时间段进行比较,若在预设的可控阈值范围内,则返还用户的押金,否,则按照预设比例进行扣除。当客户超出所述可控阈值并选择退单时,则扣除全部押金。所述系统还包括:会员注册单元,用于消费者通过上传个人资料和照片至数据储存单元进行会员注册。客户下单支付手段为在线支付,包括网上银行支付或微信、支付宝支付。所述系统还包括:确认单元,用于消费者对人脸识别得到的结果进行确认。所述商家终端还包括:提醒单元,用于在收到订单信息后发出声、光提醒。消费者之间可以通过互相授权功能,进行一次授权或者永久授权,授权记录存储于数据库中,授权成功后,第一消费者的购物信息在发送给第一消费者的同时也发送给第二消费者,储物柜在识别到未购买物品的第二消费者时也会控制电磁锁打开柜门,并将取货信息反馈至第一消费者。上述本专利技术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在本专利技术的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
技术实现思路
,可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其中,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可以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单元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或其它的形式。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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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消费者在注册会员时上传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客户下单单元,用于客户选取货物并完成支付,同时选取取货时间段,根据取货时间段系统计算客户需要支付的押金;数据传输单元,用于将客户下单的货物数据传输至商家终端,商家通过揽货将下单的货物放置于储物柜中,并将客户信息输入储物柜中;所述储物柜包括: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商家输入的客户信息对应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柜门。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消费者在注册会员时上传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客户下单单元,用于客户选取货物并完成支付,同时选取取货时间段,根据取货时间段系统计算客户需要支付的押金;数据传输单元,用于将客户下单的货物数据传输至商家终端,商家通过揽货将下单的货物放置于储物柜中,并将客户信息输入储物柜中;所述储物柜包括: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商家输入的客户信息对应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柜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商场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物柜还具有:时间管理单元,用于计算商家将货物放置于储物柜后至客户从储物柜取出货物的时间,时间判断单元,用于将时间管理单元与客户提供的取货时间段进行比较,若在预设的可控阈值范围内,则返还用户的押金,否,则...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杨婷婷
申请(专利权)人:大连艾米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辽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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