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4012590 阅读:28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5-02 02:15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本发明专利技术包括:数据储存单元,图像采集单元,人脸识别单元,人脸识别单元,判断单元。本发明专利技术在用户远程下单后,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配送员进行人脸识别,记录配送员的信息,便于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问题的及时对峙,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消费者进行人脸识别,有效防止其他消费者的误拿情况,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

A temporary storage system of intelligent objects based on face recognition technolog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智能商品存储
,具体而言,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
技术介绍
现在快节奏的生活中,绝大部分人为了生活努力奔波,在沿海、发达一线城市中,面对的是林林总总的人、茫茫人海,因为堵车,短短的5Km路程,可能会花费30分钟,在归家的途中,提早的订购外卖,可能会让外卖配送人员等待较长时间,造成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矛盾。现有的储物系统多为小区或者楼房集中处设立,短途的购物在运输过程中也出现了破损率高、物品质量差的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与电商之间一系列的纠纷问题。且无理由退货难以实现:网购虽然便宜快捷,但是短途网购的物品因为比较常见,所以即使受到损坏,在反过来质问店家的时候,店家也不一定会承认。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上述提出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本专利技术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包括: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配送员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还用于记录注册消费者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配送员信息或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配送员或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配送记录单元,用于在识别配送员后,开启储物柜门,同时将配送员的资料信息进行记录;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近期购物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柜门。进一步地,所述系统还包括:会员注册单元,用于消费者通过上传个人资料和照片至数据储存单元进行会员注册;交易平台,用于消费者选购商品;智能支付单元,用于在物品选购后进行支付,具体为:网上银行支付或微信、支付宝支付。进一步地,所述系统还包括:确认单元,用于消费者对人脸识别得到的结果进行确认。进一步地,所述所述系统还包括:数据传输单元,用于所述配送记录单元在记录配送员的信息后,将此信息发送至消费者的移动设备中。较现有技术相比,本专利技术具有以下优点:本专利技术在用户远程下单后,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配送员进行人脸识别,记录配送员的信息,便于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问题的及时对峙,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消费者进行人脸识别,有效防止其他消费者的误拿情况,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基于上述理由本专利技术可在智能商品存储领域广泛推广。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以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专利技术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模块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
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专利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本专利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如图1所示,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包括: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配送员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还用于记录注册消费者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配送员信息或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配送员或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配送记录单元,用于在识别配送员后,开启储物柜门,同时将配送员的资料信息进行记录;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近期购物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柜门。所述系统还包括:会员注册单元,用于消费者通过上传个人资料和照片至数据储存单元进行会员注册;交易平台,用于消费者选购商品;智能支付单元,用于在物品选购后进行支付,具体为:网上银行支付或微信、支付宝支付。所述系统还包括:确认单元,用于消费者对人脸识别得到的结果进行确认。所述所述系统还包括:数据传输单元,用于所述配送记录单元在记录配送员的信息后,将此信息发送至消费者的移动设备中。上述本专利技术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在本专利技术的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
技术实现思路
,可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其中,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可以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单元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或其它的形式。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另外,在本专利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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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n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配送员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还用于记录注册消费者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n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n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配送员信息或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配送员或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n配送记录单元,用于在识别配送员后,开启储物柜门,同时将配送员的资料信息进行记录;/n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近期购物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柜门。/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配送员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还用于记录注册消费者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
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
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配送员信息或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配送员或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
配送记录单元,用于在识别配送员后,开启储物柜门,同时将配送员的资料信息进行记录;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近期购物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杨婷婷
申请(专利权)人:大连艾米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辽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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