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0259351 阅读:38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2-01 23:16
本申请公开一种电动工具(100),其包括多用夹头(10),具有夹持冲击类附件的第一夹持机构(101)以及夹持非冲击类附件的第二夹持机构(102);切换机构(20),包括冲击类档位(201)和非冲击类档位(202),当所述切换机构(20)位于冲击类档位(201)时,所述多用夹头(10)输出冲击类运动,当所述切换机构(20)位于非冲击类档位(202)时,所述多用夹头(10)输出非冲击类运动;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包括至少两个档位,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和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上具有一致的第一辨识标志(201a)。所述冲击类档位和所述夹持冲击类附件的第一夹持机构上具有一致的第一辨识标志,有利于使用者准确地将工作模式和对应的夹持机构实现准确匹配,降低误操作和可能的安全隐患。

Electric tool

The present application discloses an electric tool (100), which comprises a multi-purpose chuck (10), a first clamping mechanism (101) with a clamping impact type attachment and a second clamping mechanism (102) with a clamping non-impact type attachment; a switching mechanism (20), including an impact type gear (201) and a non-impact type gear (202). When the switching mechanism (20) is located in an impact type gear (201), the multi-purpose chuck (10) outputs the impact type. When the switching mechanism (20) is located in a non-impact gear (202), the multi-purpose chuck (10) outputs a non-impact type motion; the impact gear (201) comprises at least two gears, and the impact gear (201) and the first clamping mechanism (101) have the same first identification mark (201a). The impact gear and the first clamping mechanism of the clamping impact accessories have the same first identification mark, which is helpful for users to accurately match the working mode with the corresponding clamping mechanism, and reduce the misoperation and potential safety hazard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动工具
本申请涉及电动工具,尤其涉及一种具有不同工作模式的电动工具。
技术介绍
如本领域内已知的电动工具,比如锤钻,可具有通过旋钮调节的三个工作模式:冲击钻孔、钻孔和凿击。在冲击钻孔模式中,钻头同时在电机的驱动下进行旋转(钻孔)和冲击(凿击)动作;在钻孔模式中,钻头只进行旋转动作而不进行冲击动作;而在凿击模式中,钻头只有进行冲击动作而不进行旋转动作。此外,所述电动工具,比如锤钻,还具有夹持不同规格钻头柄部的夹头,一种是用来夹持冲击类附件,像SDS钻头(SpecialDirectSystem的缩写,表示一种免工具拆卸的钻头规格),主要用于冲击钻孔和凿击,另一种主要是用来夹持非冲击类附件,像圆柄钻头,主要用于钻孔。然而,当开发者试图将两种夹头整合到一起时,由于很难要求所有使用者都能够熟练地将工作模式和对应的夹持机构实现准确识别和匹配,因而很容易出现误操作的情况,不仅影响机器寿命,严重时还会引发安全问题。因此,有必要改进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要解决的主要是提供一种优化操作体验的电动工具。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动工具,其包括多用夹头,具有夹持冲击类附件的第一夹持机构以及夹持非冲击类附件的第二夹持机构;切换机构,包括冲击类档位和非冲击类档位,当所述切换机构位于冲击类档位时,所述第一夹持机构输出冲击类运动,当所述切换机构位于非冲击类档位时,所述多用夹头输出非冲击类运动;所述冲击类档位包括至少两个档位,所述冲击类档位和所述第一夹持机构上具有一致的第一辨识标志。根据本申请,所述冲击类档位和所述夹持冲击类附件的第一夹持机构上具有一致的第一辨识标志,有利于使用者准确地将工作模式和对应的夹持机构实现准确匹配,降低误操作和可能的安全隐患。附图说明结合附图参阅以下具体实施方式的详细说明,将更加充分地理解本申请。其中:图1显示本申请电动工具第一实施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图2显示本申请SDS钻头柄部截面示意图;图3显示本申请电动工具第二实施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图4显示本申请电动工具第三实施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1-2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本实施例一种电动工具100,具体为电锤或者电钻,其具有冲击工作模式和非冲击工作模式。所述冲击工作模式包括凿击模式(仅输出冲击)和冲击钻孔模式(输出冲击+旋转),所述非冲击工作模式包括钻孔模式(仅输出旋转)。所述电动工具100包括:多用夹头10,具有第一夹持机构101以及第二夹持机构102;切换机构20,具有与所述冲击工作模式对应的冲击类档位201和与所述非冲击工作模式对应的非冲击类档位202,所述冲击类档位201至少包括仅输出冲击的凿击档位和同时输出冲击和旋转的冲击钻孔档位;传动部分(图未示),其被构造为将切换机构20选择的工作模式传动至所述多用夹头10使其夹持的钻头输出相应的运动。所述切换机构20的冲击类档位201和非冲击类档位202具有可区分的辨识标志,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和第二夹持机构102具有分别对应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和非冲击类档位202的辨识标志。所述冲击类档位和第一夹持机构之间,以及非冲击类档位和第二夹持机构之间对应设置的可区分的辨识标志,有利于使用者准确地将钻头种类、工作模式和对应的夹持机构实现准确匹配,降低误操作和安全隐患。图1所示实施例中一致的辨识标志具体为,在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区域设置第一灰度区201a,在非冲击类档位202区域设置可与第一灰度区201a区分的第二灰度区202a。同时,在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上设置与所述冲击类档位201一致的第一灰度区201a,以及在所述第二夹持机构102上设置与所述非冲击类档位202一致的第二灰度区202a。如此一来,使用者很容易便可以认识到拟采用的工作模式应该对应选择何种附件夹持机构以及何种钻头,从而避免误操作,提高效率。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多用夹头10总体呈圆柱状,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具有可轴向运动的松紧环,所述第二夹持机构102具有可周向转动的松紧环。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可夹持SDS钻头,所述第二夹持机构102可夹持圆柄钻头。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和第二夹持机构102的松紧环上具有指示操作方向的标志101a,102a,指示使用者进行正确的操作。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说明书和附图的阐述,本实施例采用了具有不同灰度的第一灰度区201a和第二灰度区202a,其实通过相同的颜色,例如蓝色和红色的差异来进行区别起到的辨识效果同样很明显。由于误操作,特别是非冲击钻头受冲击射出时具有特别大的潜在危害,所述电动工具100还具有在识别不到冲击类钻头的条件下不启动冲击工作模式的保护电路(图未示)。所述保护电路具有通过根据钻头柄部形状判断附件种类的传感器(图未示),请参阅图2所示的冲击类SDS钻头的柄部截面示意图,由于自身带有一对冲击球槽301和一对旋转直槽302,不同于非冲击的圆柄、方柄或者六角柄等规则截面,通过相关传感器(图未示),例如距离传感器即可进行有效的判断,从驱动端避免误操作产生现实风险。可替换地,所述电动工具100还可以设置在所述多用夹头10装入的钻头种类与切换机构20所在的档位不一致的条件下保持不工作的硬件或软件保护模块(图未示)。不同于辅助的辨识标志,保护电路或者保护模块本身从源头上切断了误操作被启动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了安全隐患。以上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申请,而并非对本申请的限制。例如,上述实施例主要通过将灰度或者颜色作为可区分的辨识标志,辅助使用者采取正确的操作;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一致的辨识标志还可以是相同的符号、材质、纹理或者是几种的结合等等,例如图3第二实施例中的第一材质区201b和第二材质区202b材质差异,以及图4第三实施例中的第一纹理区201c和第二纹理区202c。此外,在上述事实例中,所述切换机构20的冲击类档位201和非冲击类档位202具有可区分的辨识标志,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和第二夹持机构102具有分别对应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和非冲击类档位202的辨识标志,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由于冲击档位带来的隐患更大更紧迫,也可以仅在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和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上设置一致的第一辨识标志,而不一定同时要求所述非冲击类档位202和所述第二夹持机构102上具有一致的区别于所述第一辨识标志201a的第二辨识标志202a,此同样可以实现区分和辨识,从而实现提醒和警示作用,达成本申请所期待的技术效果。因此,有关
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申请的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申请的范畴,本申请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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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动工具(100),其包括:多用夹头(10),具有夹持冲击类附件的第一夹持机构(101)以及夹持非冲击类附件的第二夹持机构(102);切换机构(20),包括冲击类档位(201)和非冲击类档位(202),当所述切换机构(20)位于冲击类档位(201)时,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输出冲击类运动,当所述切换机构(20)位于非冲击类档位(202)时,所述多用夹头(10)输出非冲击类运动;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包括至少两个档位,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和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上具有一致的第一辨识标志(201a)。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动工具(100),其包括:多用夹头(10),具有夹持冲击类附件的第一夹持机构(101)以及夹持非冲击类附件的第二夹持机构(102);切换机构(20),包括冲击类档位(201)和非冲击类档位(202),当所述切换机构(20)位于冲击类档位(201)时,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输出冲击类运动,当所述切换机构(20)位于非冲击类档位(202)时,所述多用夹头(10)输出非冲击类运动;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包括至少两个档位,所述冲击类档位(201)和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上具有一致的第一辨识标志(201a)。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冲击类档位(202)和所述第二夹持机构(102)上具有一致的区别于所述第一辨识标志(201a)的第二辨识标志(202a)。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工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可夹持SDS钻头,所述第二夹持机构(102)可夹持圆柄、方柄或者六角柄钻头;所述多用夹头(10)总体呈圆柱状,所述第一夹持机构(101)具有可轴向运动的松紧环,所述第二夹持机构(102)具有可周向转动的松紧环。4....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杨熹顾伟S·德格罗特
申请(专利权)人: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浙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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