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0003871 阅读:262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1-05 17:08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电梯装置,其中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的高度和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不同。本发明专利技术可以有效降低电梯系统对于建筑物土建顶层高度、底坑深度的要求,提高电梯的应对能力,避免客户土建浪费,提高土建空间利用率。针对电梯标准GB7588的修订,特别是关于轿顶防护栏高度一项提出的更高要求,使得电梯系统在贯标设计时,容易实现土建尺寸要求不增加。与其它针对降低电梯系统对于土建顶层高度、底坑深度要求的方法相比,本发明专利技术结构简单、通用性强、可行性高,并且在应对土建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方面非常灵活,特别有利于应对旧楼电梯改造项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梯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梯领域,具体属于一种可有效降低对于建筑物土建要求的电梯装置。
技术介绍
为了满足电梯部件的安装空间,同时为了保护工作人员所需的安全空间和安全距离,升降电梯对于电梯升降通道的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有垂直高度的要求,具体详见我国现行电梯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其中的5.7.1明确记载了对电梯顶层高度的相关规定,同时5.7.3.3记载了对电梯底坑深度的相关规定。为了避免在轿顶上进行操作的工作人员发生跌落至电梯升降通道的危险,电梯轿顶通常配置有轿顶防护栏。对于电梯系统,最为普遍的情况是计算电梯升降通道的最小顶层高度时采用的限制条件为轿顶防护栏与升降通道顶部天花板之间的距离,即最小顶层高度和轿顶防护栏高度直接相关。GB7588-2003中对于轿顶防护栏的高度也有明确的规定,参见8.13.3.2,根据轿顶防护栏扶手外缘到升降通道壁的水平自由距离,轿顶防护栏扶手的高度为:1)当水平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时,不应小于0.7m;2)当水平自由距离大于0.85m时,不应小于1.1m。在最新的欧洲标准EN81-20:2014中,对于轿顶防护栏的防坠落保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梯装置,包括轿厢、配重、牵引绳、驱动装置、轿厢导轨、配重导轨、轿厢侧缓冲器、配重侧缓冲器;所述轿厢和配重通过牵引绳连接,所述驱动装置通过牵引绳驱动轿厢沿轿厢导轨竖向移动,同时驱动配重沿配重导轨竖向移动;所述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分别设置在轿厢移动路线和配重移动路线的终端位置附近,且轿厢和配重分别设置有与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相配合的撞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的高度和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不同。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梯装置,包括轿厢、配重、牵引绳、驱动装置、轿厢导轨、配重导轨、轿厢侧缓冲器、配重侧缓冲器;所述轿厢和配重通过牵引绳连接,所述驱动装置通过牵引绳驱动轿厢沿轿厢导轨竖向移动,同时驱动配重沿配重导轨竖向移动;所述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分别设置在轿厢移动路线和配重移动路线的终端位置附近,且轿厢和配重分别设置有与轿厢侧缓冲器和配重侧缓冲器相配合的撞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的高度和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不同。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大于电梯处于正常状态时的高度。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电梯可能发生冲顶或沉底时的高度比电梯处于正常状态时的高度大至少400mm。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在电梯处于正常状态和电梯可能冲顶或沉底时均处于自锁状态。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侧撞块和配重侧撞块中至少一个在作动器的驱动下变化高度,且该作动器接收一触发...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丰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