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9869901 阅读:19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2-22 15:0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单元(1),其带有壳体(2),该壳体具有用于输送空气流的至少一个入口(3)和用于导出经由入口输送的空气流(9)的至少一个出口(4)。在壳体中布置着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和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和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彼此对置地布置在壳体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具有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空气流在壳体(2)中至少部分被沿着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引导,其中,该表面区域(7)至少部分用二氧化钛TiO2涂层或用二氧化钛离子亦即TiO2离子掺杂。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所述单元在机动车通风设备的循环空气开口中的应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空气净化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净化空气、特别是用于净化机动车内部空间中的空气的装置。
技术介绍
由现有技术已知各种用于在机动车中净化空气的装置。这些装置大多被这样构造和布置,使得空气被连续地从车辆内部空间吸出、引导经过过滤器以及然后又输送给车辆内部空间。因此由DE102014012870A1已知一种空气净化器。该空气净化器使用紫外线来净化空气。该空气净化器具有带壳体入口和壳体出口的壳体、与在壳体内部与空气入口邻接布置的鼓风机、紫外线发光二极管单元和过滤单元。该过滤单元在壳体的内部在所述鼓风机上方沿着空气的流动路径布置。此外还存在一种流动装置,该流动装置在壳体内部布置在鼓风机和过滤单元之间。在此,流动控制装置沿着在鼓风机的出口和过滤单元之间的空气的流动路径控制空气流。为了净化空气,在此使用紫外线光催化发光二极管。由DE202007019288U1公开了一种在使用臭氧和多孔的陶瓷催化器的情况下用于净化空气的系统。该系统具有壳体、至少一个入口和出口、至少一个光子源、陶瓷芯和流体流发生装置,其中,光子源布置在陶瓷芯的上游。由EP0707989A1已知一种用于净化空气的装置。净化以如下方式进行,即,外部空气通过壳体和布置在该壳体中的鼓风机吸入、在多个净化级中净化以及然后输送给车辆的内部空间。鼓风机或该鼓风机的驱动器通过布置在车辆处且用作能源的太阳能电池供电。在前述现有技术中缺点在于,净化作用以及特别是有害颗粒或气味颗粒从有待净化的空气的清除不够充分,并且在没有保养介入的较长时间段内无法实现。这一方面由于大多使用机械式过滤器造成,机械式过滤器在较短的时间后就已经吸收了大量的颗粒,因而必须更换机械式过滤器,以便维持最初的清洁功效。若不进行定期更换,那么这种过滤器比起其净化空气更多地起到污染空气的作用。大多数空调设备的用户可能都公知,变脏的过滤器极大地造成了机动车内的气味污染。缺点还在于,过滤器的更换伴随着较高的成本,因为大多仅可在专业车间内进行这种更换。此外应考虑到的是,特别是新车辆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排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其它有损健康的物质。为了尽可能即刻且无负担地为车辆的乘客清除这些物质,至今都未由现有技术公知任何系统。虽然在现有技术中存在如本文开头所说明那样的也能过滤出这些化合物的过滤系统,但这些化合物保留在车辆内的时间段较长。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专利技术的任务是,消除现有技术的缺点以及说明一种空气净化装置,该空气净化装置有针对性地减少了在车辆内部空间的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有害健康的物质以及其它的空气污物,并且也额外避免和清除了令人不适的气味。该任务通过一种带有在权利要求1中说明的技术特征的空气净化装置解决。有利的扩展设计在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的说明和特别是借助具体的实施例的说明中给出。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单元,该空气净化单元带有壳体,该壳体具有用于输送空气流的至少一个入口和用于导出经由所述入口输送的空气流的至少一个出口。在壳体中布置着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和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和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彼此对置地布置在壳体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具有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空气流在壳体中至少部分沿着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引导,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能被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用光照射,并且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至少部分用二氧化钛(TiO2)涂层或掺杂有二氧化钛离子(TiO2离子)。本专利技术的基础在于由非有机层构成的TiO2层,其同时具有反射效果。由此防止活性的TiO2腐蚀以及必要时溶解有机的粘接层,其中,同时更为有效地利用和分配光的能量。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布置在壳体的其中一个内壁处,或者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在一个平面中穿过壳体地布置在该壳体的中央。通过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在壳体的其中一个内壁处的布置可以实现良好的固定,同时可以使壳体内的空气流这样转向,使得该空气流优化地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配合作用。在布置在壳体的中央时,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可以直接被流入壳体的空气流包围并且达到了良好的净化功效。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在壳体中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对置地布置在壳体的其中一个内壁上,或者在一个平面中穿过这个壳体地布置在该壳体的中央。照明单元是强制性必需的,因为仅通过射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或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的光,优选UV光,才能完成光催化的净化过程。因此通过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相对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这种布置实现了良好的照明以及因此实现了UV光的输送。净化效果也能用深蓝色(可见光)产生,并且本专利技术因此用深蓝色(可见光)也可行;但于是就必须使用掺杂的TiO2。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在壳体中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对置地布置成,使得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发出的光几乎完全射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之前布置透镜,所述透镜将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发出的光聚焦到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上或者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后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旁布置光反射器或反射光的区域,所述光反射器或反射光的区域朝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方向反射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发出的光。通过布置透镜达到了所发出的光到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上的特别良好的聚焦。通过布置光反射器或反射光的区域达到了,没有直接对准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光,仍至少部分被导向空气净化单元。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壳体(2、22)的内壁被涂白漆或者用反射光的材料涂层。由此达到了,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发出的光不被壳体吸收,而是被反射并且因此额外被导引到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上或者被朝着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方向导引。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由所述至少一个发出UV光的发光二极管构成。视光催化器的掺杂而定,也可以用可见光进行激活。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几乎延伸经过壳体的壳体底部和/或壳体盖的整个面并且能紧固在壳体底部和/或壳体盖上。因此可以使用一个大的面来净化空气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可以良好地紧固在壳体中。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在具有所述至少一个有催化有效的表面区域的侧面上设计有锥形的、褶皱形的、圆柱形的、截锥形的、平截头棱锥形的、球形的或半球形的几何形状,或者设计成刺猬形状。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的对空气净化有效的表面可以通过所述造型变大。但所述表面的具体的造型仅导致空气阻力小小地提高,所述空气阻力在壳体中反作用空气流。在本专利技术的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规定,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设计成印制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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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空气净化单元(1、21),其包括壳体(2、22),该壳体具有用于输送空气流(9、29)的至少一个入口(3、23)和用于导出经由所述入口(3、23)输送的所述空气流(9、29)的至少一个出口(4、24),其中,在所述壳体(2、22)中布置着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和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和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彼此对置地布置在所述壳体(2、22)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具有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并且所述空气流(9、29)在所述壳体(2、22)中至少部分被沿着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引导,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能被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用光照射且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至少部分用二氧化钛、即TiO2涂层或用二氧化钛离子、即TiO2离子掺杂。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3.22 DE 102016105276.01.空气净化单元(1、21),其包括壳体(2、22),该壳体具有用于输送空气流(9、29)的至少一个入口(3、23)和用于导出经由所述入口(3、23)输送的所述空气流(9、29)的至少一个出口(4、24),其中,在所述壳体(2、22)中布置着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和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和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彼此对置地布置在所述壳体(2、22)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具有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并且所述空气流(9、29)在所述壳体(2、22)中至少部分被沿着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引导,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能被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用光照射且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至少部分用二氧化钛、即TiO2涂层或用二氧化钛离子、即TiO2离子掺杂。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单元(1、2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布置在所述壳体(2、22)的其中一个内壁处,或者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在一个平面中穿过所述壳体(2、22)地布置在所述壳体的中央。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气净化单元(1、2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在所述壳体(2、22)中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对置地布置在所述壳体(2、22)的其中一个内壁上或者在一个平面中穿过所述壳体(2、22)地布置在所述壳体的中央。4.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净化单元(1、2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在所述壳体(2、22)中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对置地布置成,使得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发出的光几乎完全射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5.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净化单元(1、2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前布置有透镜,所述透镜将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发出的光聚焦到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上,或者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后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照...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J·菲德勒G·恩德雷斯
申请(专利权)人:施耐德博士塑料工厂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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