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空气净化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净化空气、特别是用于净化机动车内部空间中的空气的装置。
技术介绍
由现有技术已知各种用于在机动车中净化空气的装置。这些装置大多被这样构造和布置,使得空气被连续地从车辆内部空间吸出、引导经过过滤器以及然后又输送给车辆内部空间。因此由DE102014012870A1已知一种空气净化器。该空气净化器使用紫外线来净化空气。该空气净化器具有带壳体入口和壳体出口的壳体、与在壳体内部与空气入口邻接布置的鼓风机、紫外线发光二极管单元和过滤单元。该过滤单元在壳体的内部在所述鼓风机上方沿着空气的流动路径布置。此外还存在一种流动装置,该流动装置在壳体内部布置在鼓风机和过滤单元之间。在此,流动控制装置沿着在鼓风机的出口和过滤单元之间的空气的流动路径控制空气流。为了净化空气,在此使用紫外线光催化发光二极管。由DE202007019288U1公开了一种在使用臭氧和多孔的陶瓷催化器的情况下用于净化空气的系统。该系统具有壳体、至少一个入口和出口、至少一个光子源、陶瓷芯和流体流发生装置,其中,光子源布置在陶瓷芯的上游。由EP0707989A1已知一种用于净化空气的装置。净化以如下方式进行,即,外部空气通过壳体和布置在该壳体中的鼓风机吸入、在多个净化级中净化以及然后输送给车辆的内部空间。鼓风机或该鼓风机的驱动器通过布置在车辆处且用作能源的太阳能电池供电。在前述现有技术中缺点在于,净化作用以及特别是有害颗粒或气味颗粒从有待净化的空气的清除不够充分,并且在没有保养介入的较长时间段内无法实现。这一方面由于大多使用机械式过滤器造成,机械式过滤器在较短的时间后就已经 ...
【技术保护点】
1.空气净化单元(1、21),其包括壳体(2、22),该壳体具有用于输送空气流(9、29)的至少一个入口(3、23)和用于导出经由所述入口(3、23)输送的所述空气流(9、29)的至少一个出口(4、24),其中,在所述壳体(2、22)中布置着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和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和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彼此对置地布置在所述壳体(2、22)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具有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并且所述空气流(9、29)在所述壳体(2、22)中至少部分被沿着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引导,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能被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用光照射且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至少部分用二氧化钛、即TiO2涂层或用二氧化钛离子、即TiO2离子掺杂。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3.22 DE 102016105276.01.空气净化单元(1、21),其包括壳体(2、22),该壳体具有用于输送空气流(9、29)的至少一个入口(3、23)和用于导出经由所述入口(3、23)输送的所述空气流(9、29)的至少一个出口(4、24),其中,在所述壳体(2、22)中布置着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和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和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彼此对置地布置在所述壳体(2、22)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具有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并且所述空气流(9、29)在所述壳体(2、22)中至少部分被沿着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引导,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的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能被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用光照射且所述至少一个有光催化效果的表面区域(7)至少部分用二氧化钛、即TiO2涂层或用二氧化钛离子、即TiO2离子掺杂。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单元(1、2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布置在所述壳体(2、22)的其中一个内壁处,或者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在一个平面中穿过所述壳体(2、22)地布置在所述壳体的中央。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气净化单元(1、2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在所述壳体(2、22)中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对置地布置在所述壳体(2、22)的其中一个内壁上或者在一个平面中穿过所述壳体(2、22)地布置在所述壳体的中央。4.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净化单元(1、2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在所述壳体(2、22)中与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对置地布置成,使得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发出的光几乎完全射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5.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净化单元(1、2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前布置有透镜,所述透镜将由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发出的光聚焦到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净化单元(5、25)上,或者在所述至少一个照明单元(6、26)后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照...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J·菲德勒,G·恩德雷斯,
申请(专利权)人:施耐德博士塑料工厂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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