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最小化人体反应的自动驾驶汽车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736545 阅读:22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8-22 05:07
一种能够自动驾驶的机动车,具有挡风玻璃(10)和控制系统(30),该控制系统(30)配置有可选择性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电子切换的光态之间控制挡风玻璃(10)的常规可见光透光率,由此根据车辆的驾驶环境,从车辆外部通过挡风玻璃(10)提供各自的视觉访问级别。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一种最小化人体反应的自动驾驶汽车
本专利技术涉及自动驾驶汽车,和既能够自动驾驶也能够人驾驶的汽车。
技术介绍
维基百科限定了将自动驾驶汽车作为无人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汽车、自动驾驶汽车或机器人汽车。其他术语包括网络车辆或发动机。这些术语可以互换使用,通常意味着自动驾驶汽车能够履行驾驶员操作的车辆的主要能力,至少满足那些自动操作所涵盖的任务。例如,允许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自动驾驶,但在某些其它道路上不能行驶,如当地道路或城镇街道上不允许自动驾驶。自动驾驶汽车能够通过雷达、激光雷达、超声波、声纳、全球定位系统和计算机视觉等技术,在不需要人工输入的情况下感测其环境和导航。先进的汽车控制系统解释感官信息,以确定合适的导航路径,以及障碍和相关的标志。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背景和使用的信息可在“自动汽车技术-决策者指南”中找到,网址是www.ram.org。本申请所关注的一个自动驾驶汽车使用领域是人体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反应。在第一种类型中,反应可能涉及极端情绪。其它司机在无人驾驶车辆接近时会感到恐惧或惊慌,或自动驾驶车辆的乘员在感知碰撞发生时会感到恐惧或惊慌。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引起不满意和可能是危险的反应,例如错误的避免碰撞行动。例如,当一名司机突然遇到一辆没有司机的车辆时,或者驾驶座位被一个显然没有注视着前方道路的人占据时,他/她可能会改变拐角处的驾驶路线,采取危险的回避行动。在另一个例子中,自动驾驶汽车的乘员可以坐在驾驶座位上,但在面临一个可感知的即将发生的碰撞时却不操作车辆。在后一种情况下,人体反应是准备从自动系统接受控制,即使可能的后果是车辆控制的全面损失,以及持续的自动操作会避免撞车带来的碰撞。上述例子是人在自动驾驶的环境下作出极端人体反应的例子,但在其它情况下,人体反应对自动驾驶车辆可能会在行为上有不良的改变,例如,其它车辆的司机可能改变他们对自动驾驶车辆的驾驶方式,例如在道路上为自动驾驶车辆留出或多或少的空间,或害怕在自动驾驶车辆通过之前进行合法的道路操纵。后者会在道路交界处造成不必要的交通拥堵。此外,可以合理地假设,司机对自动驾驶车辆的道路谦让程度会较低,这可能会导致整体道路安全下降。在关于自动驾驶车辆的不良行为变化的示例中,其它驾驶员可以预测自动驾驶车辆的反应并积极地利用这一知识。例如,来自辅路的司机可能会在知道接近的自动车辆会停下来以避免撞车的情况下,积极地推进交通安全。在另一个例子中,司机可以进入环形交叉路口,切断公用道路上的自动驾驶车辆,并知道自动驾驶汽车将感测到它的存在,计算碰撞即将发生,并采取回避行动。行人可以故意在迎面而来的自动车辆穿行,因为知道车辆会停下来,或者在红灯亮了以后继续穿行。这些对自动驾驶的反应将对交通流、其它道路使用者以及整个道路的安全造成破坏。自动驾驶车辆的第三类可能的人体反应是反社会驾驶行为或具有近乎犯罪意图的驾驶。在反社会驾驶行为的一个例子中,司机可以根据预期的(或想象的)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反应来提高他们在自动驾驶车辆上的驾驶速度。司机可对接近的自动车辆进行不安全的超车动作,知道车辆会自动驶入路旁,以避免必要时发生碰撞。在犯罪意图的一个例子中,司机可以故意在自动驾驶车辆上驾驶,知道车辆必须以可预测的方式作出反应以避免碰撞。如果一辆能够自动驾驶的车辆在危险的情况下接受来自驾驶员的控制,那么它也可以成为反社会司机行为的来源。司机可在知道车辆的自动控制系统将采取行动以避免必要时发生碰撞的情况下,可能加速或使危险的道路成为安全演习。众所周知,一些道路使用者有意识地或不自觉地改变他们的行为,这取决于他们的车辆的大小以及他们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易受伤害性。骑自行车的人是最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一些司机利用这一点,特别是在城市驾驶条件下。如果一些司机不改变他们自动驾驶车辆的行为,而这项专利技术的目的是尽量减少不良反应和行为改变,那将会是令人惊讶的。本专利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一些人对自动驾驶车辆的反应。它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能够将人们在自动驾驶车辆外部和/或内部的反应降到最低。
技术实现思路
一种能够自动驾驶的道路车辆,所述车辆被配置为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电子切换光状态中有选择地控制其挡风玻璃的常规可见光透射率(透射),所述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电子切换光状态根据车辆的驾驶环境从车辆外部通过挡风玻璃提供两个或更多级别的视觉访问。在实施例中,挡风玻璃具有第一光状态,其通过挡风玻璃提供从外部环境到车辆内部(即其它道路使用者)的视觉访问,同时提供从内部到外部的视觉访问(即针对车辆的乘员);和第二光状态,其通过挡风玻璃阻止从外部到内部的视觉访问,并提供(无阻碍的)从内部到外部的视觉访问。在实施例中,车辆的挡风玻璃包含实现光状态的一个或多个可切换的光调制器,并且车辆的控制系统控制自动驾驶,并在功能上配置到挡风玻璃的光调制器以选择性地操作光状态。在实施例中,挡风玻璃是可由道路车辆控制系统选择性地操作的人机界面,通过提供响应于驾驶环境的两个或更多的级别的视觉访问来优化人的行为和人机工程学。在实施例中,第二光状态的挡风玻璃都减弱内部亮度(即它传输的日光衰减)和从内部透射到外部的亮度(即它传输的普通光衰减)和阻碍来自外部的视觉访问;但是,外部的亮度不衰减,挡风玻璃仅衰减由此传送到内部的亮度和提供了从内到外的视觉访问。在使用中的实施例中,乘员的眼睛适应于由第二光状态提供的车辆内的衰减亮度,结果是通过挡风玻璃观看的物体的亮度在第一和第二光状态之间保持接近对比度(在乘员的眼睛已经完成对每一个光状态的适应之后),并且保持乘员对外部的视觉访问。在一些实施例中,车辆控制系统动态地选择挡风玻璃的光状态响应于驾驶环境,包括:自动驾驶或人驾驶、车辆占用状况、驾驶环境的光线水平(即白天或夜晚、明亮或黑暗)、天气状况、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接近程度、检测到的道路使用者类型(行人、常规车辆或自动车辆)、乘员类型(成人、儿童或残疾)、周围交通水平和流量、驾驶速度、城市或农村位置、道路类型(高速公路、区域或城市街道)、可能会报警的情况的检测、在某些地区/情况下提供或拒绝视觉访问的强制性要求、执法覆盖、某些基础设施的邻近性、隐私或安全要求、无视程序设置的操作员/乘员、进行自动驾驶转换,或在自动驾驶和在目的地停留之间转换。在实施例中,可切换的挡风玻璃通过吸收、反射或散射光来衰减入射可见光光谱,并且优选的是,光吸收在第二光状态下导致常规可见光透射的最大损失。在实施例中,挡风玻璃的第一光状态具有45%或更高的可见光透射率(或透射水平),并提供来自外部的视觉访问,其第二光状态具有35%或更低的可见光透射率,并阻碍来自外部的视觉访问(至少对于某些驾驶环境中的一些道路使用者)。在一些实施例中,车辆控制系统在有人驾驶时选择第一光状态,而第二光状态仅在自动驾驶时才可选择。在实施例中,可切换光调制器包括下列电光类型之一或其混合版本:一电泳装置、一液晶装置、一宾主液晶装置、一掺染料液晶装置、一电致变色装置、含有电解液凝胶的电致变色装置、一电动装置、一悬浮粒子装置或一电润湿装置。在一些实施例中,当在黑暗环境(例如夜间或黑暗隧道)中自动驾驶时,车辆控制系统选择第一光状态,而在明亮环境(例如,白天或光线良好的街道)中选择第二光状态。在提供驱动模式的实施例中,车辆控制系统监视挡风玻璃中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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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能够自动驾驶的道路车辆,所述车辆包括一个挡风玻璃和一个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配置为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电子切换的光状态中有选择地控制其挡风玻璃的常规可见光透射率,所述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电子切换的光状态根据车辆的驾驶环境从车辆外部通过挡风玻璃提供各种级别的视觉访问。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0.28 GB 1519082.01.一种能够自动驾驶的道路车辆,所述车辆包括一个挡风玻璃和一个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配置为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电子切换的光状态中有选择地控制其挡风玻璃的常规可见光透射率,所述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电子切换的光状态根据车辆的驾驶环境从车辆外部通过挡风玻璃提供各种级别的视觉访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具有第一光状态,其通过挡风玻璃提供从外部环境到车辆内部的视觉访问,同时提供从内部到外部的视觉访问;和第二光状态,其通过挡风玻璃阻止从外部到内部的视觉访问,并提供无阻碍的从内部到外部的视觉访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包含被控制系统控制的一个或多个可切换的光调制器,在至少一个自动驾驶环境中选择挡风玻璃的光状态。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状态的挡风玻璃通过两次光衰减阻碍从外部到内部的所述的视觉访问;第一次,来自外部的提供内部照明的透射光被减弱,第二次,来自内部的提供外部可见光的透射光被减弱,所述的第二光状态的挡风玻璃通过衰减从外到内透射的光提供了从内到外的视觉访问。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系统利用乘员眼睛随时间对光照的适应性,为乘员保持第一和第二光状态中的外部物体的相同感知亮度。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驾驶环境包括:任意一种自动驾驶或人驾驶、车辆占用状况、驾驶环境的光线水平、天气状况、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接近程度、检测到的道路使用者类型、乘员类型、周围交通水平和流量、驾驶速度、城市或农村位置、道路类型、对可能报警的情况的检测、在某些地区/情况下提供或拒绝视觉访问的强制性要求、执法覆盖、某些基础设施的邻近性、隐私或安全要求、无视程序设置的操作员/乘员、进行自动驾驶转换,或在自动驾驶和在目的地停留之间转换。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挡风玻璃通过吸收、反射或散射光来衰减入射可见光光谱,并且优选的是,在第二光状态下光吸收导致常规可见光透射的最大损失。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挡风玻璃的第一光状态具有45%或更高的可见光透射率,并提供来自外部的视觉访问,和第二光状态具有35%或更低的可见光透光率,并阻碍来自外部的视觉访问。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第一光状态是有人驾驶时由车辆控制系统选择的,而第二光状态只能在自动驾驶的情况下选择。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切换光调制器包括下列电光类型之一或其混合版本:一电泳装置、一液晶装置、一宾主液晶装置、一掺染料液晶装置、一电致变色装置、含有电解液凝胶的电致变色装置、一电动装置、一悬浮粒子装置或一电润湿装置。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控制系统响应于在黑暗环境中自动驾驶以选择第一光状态,并在明亮环境中自动驾驶以选择第二光状态。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第二光状态下的挡风玻璃呈现强烈的着色或反射,并且降低透明度,在白天拒绝来自外部的视觉访问。1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挡风玻璃具有第三光状态,并且在自动驾驶模式下是可选择的,它的常规可见光透射率低于第二光状态,并且它拒绝外部的视觉访问并减少从内部到外部的视觉访问。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控制系统可操作地选择第三光状态,在紧急情况下阻碍对外部的视觉访问。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道路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有第四光状态,在可选择的自动驾驶模式下,其常规光透射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当从任...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奥基夫
申请(专利权)人:福利特创新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爱尔兰,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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