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601681 阅读:24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8-04 21:22
鞋底结构(例如,中底和/或外底)和鞋类物件,包括后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支撑区域,该后跟支撑区域和/或前足支撑区域包括中央区域(例如,中央凹陷区域)和多个环绕环。另外地或替代地,鞋底结构(例如,中底和/或外底)可以包括由凹槽限定的材料带以提供缓冲型冲击力衰减结构。

Footwear objects and shoe sole structures used for footwear

The sole structure (for example, middle and / or outer bottom) and footwear items, including the heel support area and / or the front foot support area, the heel support area and / or the front foot support area include the central region (for example, the central depression area) and a number of encircling rings. Additionally or alternatively, sole structures (e.g., midsoles and/or outsoles) may include material bands defined by grooves to provide cushioning impact attenuation structure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相关申请数据本申请要求以下优先权:(a)2015年12月1日提交的且标题为“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ArticlesofFootwearandSoleStructuresforArticlesofFootwear)”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No.62/261,670,以及(b)2015年12月1日提交的且标题为“鞋类物件和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ArticlesofFootwearandSoleStructuresforArticlesofFootwear)”的美国临时申请No.62/261,691。这些优先权申请中的每一个都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本专利技术涉及鞋类领域。更具体地,本专利技术的方面涉及鞋类物件,鞋类物件的鞋面和/或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例如用于篮球、交叉训练和/或其它运动项目或活动的鞋类。
技术介绍
术语/通用信息首先,提供一些通用术语和信息,其可有助于理解本专利技术的各个部分和如本文所述的本专利技术。如上所述,本专利技术涉及鞋类领域。“鞋类”是指任何类型的足用穿着服装,并且这个术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类型的鞋、靴、运动鞋、凉鞋、夹趾拖鞋、人字拖鞋、无跟拖鞋、平底拖鞋、凉拖鞋、运动专用鞋(诸如,跑鞋、高尔夫鞋、网球鞋、棒球鞋、板球鞋、英式足球鞋或足球球鞋、滑雪鞋、篮球鞋、交叉训练鞋等)等。图6还提供了可用于解释和理解本说明书和/或本专利技术的方面的信息。更具体地,图6提供了鞋类部件100的图示,该鞋类部件在该图示的示例中构成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的一部分。下面描述的相同的通用定义和术语可以适用于通常鞋类和/或其它鞋类部件或其部分,诸如鞋面、中底部件、外底部件、地面接合部件等。首先,如图6所示,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的,否则在此使用的术语“向前”或“向前方向”是指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前趾部(“FT”)区的方向或在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前趾部(“FT”)区的方向上。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的,否则在此使用的术语“向后”或“向后方向”是指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后后跟区(“RH”)的方向或在朝向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最后后跟区域(“RH”)的方向上。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的,否则在此使用的术语“外”或“外侧”是指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外侧或“小趾”侧。除非从上下文另有说明或清楚,术语“内”或“内侧”是指鞋类结构或部件100的内侧或“大趾”侧。而且,本专利技术的各种示例性特征和方面都可以在此参照“纵向方向”和/或参照鞋类部件100(诸如鞋类鞋底结构)的“纵向长度”来公开或解释。如图6所示,“纵向方向”被确定为从所讨论的鞋类部件100(在该示例中为鞋底结构或脚支撑构件)的最后后跟位置(图6中的RH)延伸到最前趾部位置(图6中的FT)的线的方向。“纵向长度”L是从最后后跟位置RH到最前趾部位置FT测量的长度尺寸。最后后跟位置RH和最前趾部位置FT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定位:当部件100(例如,在这个图示的示例中,鞋底结构或脚支撑构件,可选地作为鞋类物件或足部接收装置的一部分)在无负载条件下(例如,除与部件100接合的鞋部件的潜在重量之外,没有其它重量施加到部件100上)在水平支撑表面S上取向时,确定相对于前和后平行竖直平面VP的后跟和前趾切点。如果特定鞋类部件100的最前和/或最后的位置构成线段(而不是切点),则最前趾部位置和/或后侧最后后跟位置构成对应线段的中点。如果特定鞋类部件100的最前位置和/或最后位置构成两个或更多个隔开的点或线段,则最前趾部位置和/或最后后跟位置构成连接最远间隔分离点和/或线段的最远间隔分离端点的线段中点(不管中点本身是否位于部件100结构上)。如果最前位置和/或最后位置构成一个或多个区,则最前趾部位置和/或最后后跟位置构成该区或组合区的地理中心(不论地理位置中心本身是否位于部件100结构上)。一旦部件100或结构100的纵向方向已经被确定,并且部件100被定向在水平支撑表面S上,则平面可以垂直于该纵向方向(例如,平面进入和离开图6的页面)取向。这些垂直平面的位置可以基于它们沿着纵向长度L的位置而规定,其中垂直平面与最后后跟位置RH和最前趾部位置FT之间交叉于纵向方向。在图6所示的这个示例中,最后后跟位置RH被认为是测量的原点(或“0L位置”),并且最前趾部位置FT被认为是该部件100的纵向长度的末端(或“1.0L位置”)。平面位置可以基于沿(在0L和1.0L之间的)纵向长度L的平面的定位而规定,从本示例中从最后后跟RH位置向前测量。图6进一步示出了垂直于纵向方向(并且沿横向方向取向)并且沿着纵向长度L位于0.25L、0.4L、0.5L、0.55L、0.6L和0.8L位置(从后跟最后位置RH沿向前方向测量)的各个平面的位置。这些平面可以从图6所示的视图延伸进入和离开纸张页面,并且类似的垂直平面可以沿着纵向长度L在任何其它期望的位置取向。虽然这些平面可以平行于用于确定最后跟RH和最前趾部FT位置的平行垂直平面VP,但是这不是必需的。相反,垂直平面沿着纵向长度L的取向将取决于纵向方向的取向,其在图6所示的布置/取向中可以平行或不平行于水平表面S。附图说明当结合附图阅读时,下面的详细描述将被更好地理解,其中相似的附图标记在附图标记出现的所有各个视图中指代相同或相似的元件。图1A-1D提供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至少一些示例和方面的鞋类物件的各个视图;图2A-2V提供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示例和方面的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的各个视图;图3A-3N提供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示例和方面的用于鞋类物件的另一鞋底结构的各个视图;图4A-4O提供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示例和方面的用于鞋类物件的另一鞋底结构的各个视图;图5提供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示例和方面的用于鞋类物件的另一鞋底结构的视图;以及图6被提供以帮助说明和解释对于理解本专利技术的某些术语和方面有用的背景和定义信息。读者应该明白附图不一定按比例绘制。具体实施方式在以下对根据本专利技术的鞋类结构和部件的各种示例的描述中,参考形成本专利技术的一部分的附图,并且在附图中通过图解的方式示出了可以实践本专利技术的各种示例结构和环境。应该理解,在不脱离本专利技术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其它结构和环境,并且可以从具体描述的结构和功能做出结构和功能修改。I.本专利技术的方面的一般描述A.鞋底结构特征本专利技术的一些方面涉及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这种鞋底结构可以包括向上表面和在向上表面反面的向地表面。鞋底结构还可以包括:(a)后跟支撑区域,其包括由在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例如,凹陷的中央区域);以及(b)前足支撑区域,其包括由在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例如,凹陷的中央区域)。在这样的结构中,第一多个环和第二多个环中的每一者都可以包括:(i)围绕(并且可以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央区域(例如,凹陷的中央区域)的第一环(最内环);和(ii)围绕第一环的至少第二环。第一多个环和第二多个环中的任一者或两者还可以包括:(iii)围绕第二环的第三环;(iv)围绕第三环的第四环;以及(v)可选地一个或者更多附加环。可以提供任何期望数量的环。环可以通过材料中的凹陷与环分离(和/或至少部分地由所述凹陷限定),并且/或形成支撑区域。此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向上表面和在所述向上表面反面的向地表面,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后跟支撑区域,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以及前足支撑区域,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每一者包括:围绕所述中央区域的第一环和围绕所述第一环的第二环。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2.01 US 62/261,670;2015.12.01 US 62/261,6911.一种用于鞋类物件的鞋底结构,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向上表面和在所述向上表面反面的向地表面,所述鞋底结构包括:后跟支撑区域,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以及前足支撑区域,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多个环围绕的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每一者包括:围绕所述中央区域的第一环和围绕所述第一环的第二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者包括围绕所述第二环的第三环和围绕所述第三环的第四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和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构成由聚合物泡沫材料制成的单个中底元件的部分。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外底部件,所述外底部件部分地覆盖所述单个中底元件,其中所述外底部件包括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通过所述第一开口暴露,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通过所述第二开口暴露。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外底部件,所述外底部件至少部分地覆盖所述单个中底元件,其中所述外底部件覆盖所述第一多个环和所述第二多个环。6.根据权利要求4或权利要求5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中足支撑区域,所述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外底部件中限定的第三多个环围绕的中足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三多个环包括围绕所述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三个附加环。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中足支撑区域,所述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三多个环围绕的中足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三多个环包括围绕限定所述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三个附加环。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所述后跟支撑区域和所述中足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9.根据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在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在外侧至内侧方向上是细长的,和/或其中所述中足支撑区域的中足中央区域在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10.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中足中央区域是凹陷的中足中央区域。11.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一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具有弯曲形状或圆形形状,和/或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具有弯曲形状或圆形形状。1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第一前趾支撑区域,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趾部环围绕的第一趾部中央区域。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定位成距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边缘比距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边缘更近。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定位成距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边缘比距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边缘更近。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趾部中央区域是第一凹陷的趾部中央区域。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第二前趾支撑区域,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趾部环围绕的第二趾部中央区域。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二趾部中央区域是第二凹陷的趾部中央区域。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定位成比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离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边缘更近。19.根据权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20.根据权利要求16-18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21.根据权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所述后跟支撑区域、所述第一前趾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二前趾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2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第一外侧支撑区域,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一外侧环围绕的第一外侧中央区域。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外侧中央区域是第一凹陷的外侧中央区域。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25.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第二外侧支撑区域,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二外侧环围绕的第二外侧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位于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的前方。26.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二外侧中央区域是第二凹陷的外侧中央区域。28.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第三外侧支撑区域,所述第三外侧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三外侧环围绕的第三外侧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三外侧支撑区域位于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的前方。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所述第二外侧支撑区域和所述第三外侧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三外侧中央区域是第三凹陷的外侧中央区域。31.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外侧支撑区域定位成比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离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边缘更近。3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还包括:内侧中足支撑区域,所述内侧中足支撑区域包括由在所述向地表面中限定的第三多个环围绕的内侧中足中央区域,其中所述第三多个环包括围绕限定所述内侧中足中央区域的最内环和围绕所述最内环具有逐渐增加的周长的至少两个附加环。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内侧中足中央区域是凹陷的内侧中足中央区域。3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多个环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和/或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36.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内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并且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外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37.根据权利要求34-36中任一项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围绕所述前足支撑区域和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组合区域延伸的所述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个环沿着所述鞋底结构的前趾前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3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在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和/或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中央区域在外侧至内侧方向上是细长的。3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结构,其中所述后跟支撑区域的所述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一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在前后方向上是细长的,和/或其中所述前足支撑区域的所述中央区域和所述第二多个环中的至少一些在外侧至内侧方向上是细长的。4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鞋底...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布莱恩·K·杨格斯O·亨里乔特尼基塔·特劳法诺夫罗伯特·梅瓦罗伯特·M·布鲁斯
申请(专利权)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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