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8116154 阅读:26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6-03 08:46
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到方法及装置,方法包括: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所述智能管理系统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支付效率低下的问题,提高了支付效率,提高了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涉及信息
,尤其涉及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
技术介绍
无人商店是目前兴起的一种全新购物模式,在该模式下,商店/超市无需营业员看管,可自动实现购物-付款一系列流程。目前的无人商店中,其主要采用了类似支付宝的支付平台完成一站式操作,通过手机扫码进入无人商店,购物,手机二次扫码进行费用结算,通过支付宝平台实现自动扣款。其好处是购物方便,但需要每次通过手机端进行操作,每一个用户从手机端扫码进入商店到出店还需要扫码,占用了较多时间,使用不方便,效率低下。而目前另一种主流的购物方式是,通过手机端对每一个商品上面的二维码进行扫码,通过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进行扣款结算,最后生成一个二维码,供超市工作人员或无人商店的扫码机器进行识别,从而确定出该用户购物清单及扣款情况。该方法需要对每一个商品进行扫码操作,相比于上一种方法,其操作更加麻烦,时间占用更多,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无人商店支付方式效率低下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实施例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第一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包括: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所述智能管理系统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在第一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包括:在用户将选择好的商品放入购物车内时,通过所述购物车内的射频识别模块将所述用户选择的所述商品进行射频识别;将所述射频识别后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用户的临时标识进行绑定。在第一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在无人商店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用户喜欢的购物类别在所述无人商店中的具体位置。在第一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包括:基于深度神经网络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在第一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第二次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在识别成功后对所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第二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标识分配模块,用于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记录模块,用于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支付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在第二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记录模块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包括:在用户将选择好的商品放入购物车内时,通过所述购物车内的射频识别模块将所述用户选择的所述商品进行射频识别;将所述射频识别后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用户的临时标识进行绑定。在第二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在无人商店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用户喜欢的购物类别在所述无人商店中的具体位置。第三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如上所述的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第四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用于使计算机执行如上所述的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第五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存储在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程序指令,当所述程序指令被计算机执行时,使所述计算机执行如上所述的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有益效果是: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情况,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方法,通过刷脸之后为用户分配一个临时标识,将该临时标识与用户待购买的商品进行关联,最后基于该临时标识进行支付操作。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支付效率低下的问题,提高了支付效率,提高了用户体验。附图说明一个或多个实施例通过与之对应的附图中的图片进行示例性说明,这些示例性说明并不构成对实施例的限定,附图中具有相同参考数字标号的元件表示为类似的元件,除非有特别申明,附图中的图不构成比例限制。图1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专利技术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图1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到流程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S101、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智能管理系统可以是云服务器,也可以是具备典型冯诺依曼架构的终端,如FPGA、ARM或移动终端等,其目的在于与智能设备进行连接,控制智能设备进行工作。在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智能管理系统可以控制闸机、摄像头、安检设备等进行工作,智能管理系统本身也内置或外置有身份信息识别装置,如人脸识别模块等。此外,智能管理系统可预先获取多个用户的身份信息,可以通过注册会员的方式来获得每个会员用户的身份信息,包括用户的身份标识(如姓名、手机号等)和余额(如会员帐号充值后的金额)等。可选地,该用户信息还可以包括历史购物记录,方便智能管理系统对该历史记录进行归档与统计,并个性化输出该用户的喜爱的产品和产品类别。这样,该系统可根据所述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在无人商店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用户喜欢的购物类别在所述无人商店中的具体位置。例如,该用户的历史消费记录里购买啤酒的频率高(大于1天1次),且品牌为“青岛”的居多,则在后续的消费过程中,将会指示该牌子的啤酒所在位置,或推荐与啤酒相同或相似的商品等。在S101之后,智能管理系统还可以在检测到一用户待进入无人商店时,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在识别通过后开启门禁,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及装置

【技术保护点】
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所述智能管理系统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述用户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户的身份标识及消费余额;所述智能管理系统为所述识别成功的用户分配临时标识,所述临时标识与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匹配;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接收用户发送的购买确认信息,基于所述临时标识,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实时记录所述用户选择的待买商品信息及价格,并将所述待买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临时标识进行绑定,包括:在用户将选择好的商品放入购物车内时,通过所述购物车内的射频识别模块将所述用户选择的所述商品进行射频识别;将所述射频识别后的商品信息及价格与所述用户的临时标识进行绑定。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用户的历史购物记录,在无人商店的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用户喜欢的购物类别在所述无人商店中的具体位置。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管理系统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包括:基于深度神经网络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用户的本次购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第二次对所述用户进行人脸识别,在识别成功后对所述商品消费进行支付操作。6.一种无人商店中刷脸支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对用户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出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文华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正品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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