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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及运营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7407712 阅读:75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3-07 05:19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及运营方法。包括用户终端、运营业务管理平台;用户终端,为通过安装在用户自有互联网终端设备或通讯设备上的应用程序,用于向运营业务管理平台发送服务请求和地理位置,并接收和处理反馈结果;运营业务管理平台为通过用户数据库和生成对抗模型参数数据库等,根据用户终端的反馈信息实现生成对抗模型参数的选择,以及计价扣费。本发明专利技术在任何地点即可使用该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具有运营成本低、推广性强的优点。

A visual assistant service operation system and operation method

The present invention relates to a visual auxiliary service operation system and an operation method. Including user terminal, business management platform; the user terminal, through the application installed on the user's own internet terminal equipment or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for business management platform of service requests and geographic location, and receiving and processing the feedback result; transport business management platform through the user database and generated against model parameter database so, according to the feedback information of user terminal generated against the choice of model parameters, as well as the valuation fee. The invention can use the visual auxiliary service operation system at any place, which has the advantages of low operating cost and strong populariza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及运营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视觉辅助服务系统,尤其涉及一种能实现全天候视觉主动增强的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具体地说是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运营系统及其方法。
技术介绍
当前,行车记录仪的主要功能是借助高清摄像头获取高分辨率的视频数据并将其存储在内存卡中,其目的通常是用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但随着硬件技术的成熟和性能的提升,行车记录仪的功能已不局限于此。如增强摄像头的感光面积可以实现夜视增强的功能,使得显示器呈现出比人眼观察更清晰的视频画面。观之我国北方地区的雾霾高发地段,能见度极低,这为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行车路上,视线不清楚,极易造成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甚至是碰瓷,而且还影响了道路监控设施,通过对目前市面上销售的行车记录仪进行产品调研,发现现有的行车记录仪缺乏恶劣天气(如雾、霾、低照度等)条件下的视频复原能力,且市面上的同类的ADAS系统中暂无可去霾的功能。另外,霾并没有一个有效的自然模型,因此,现有视觉辅助服务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特别是对霾环境下的视觉辅助服务。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行车记录仪存在问题,提供一种视觉辅助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及运营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户终端和运营管理平台;所述用户终端,为通过安装在用户自有互联网终端设备或通讯设备上的应用程序,用于向所述运营管理平台发送服务请求和地理位置,并接收和处理反馈结果;所述用户终端包括用户输入模块、用户输出模块、用户发送模块、用户接收模块、定位模块和处理模块;其中,所述处理模块负责根据接收的生成对抗模型参数对视频进行去霾、去雾处理;所述运营管理平台,用于接收且响应用户模型更新请求,并与各用户终端构成服务管理系统;所述运营管理平台包括平台接收单元、平台反馈单元和更新单元;其中,所述更新单元负责更新用户数据库和生成对抗模型参数数据库。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户终端和运营管理平台;所述用户终端,为通过安装在用户自有互联网终端设备或通讯设备上的应用程序,用于向所述运营管理平台发送服务请求和地理位置,并接收和处理反馈结果;所述用户终端包括用户输入模块、用户输出模块、用户发送模块、用户接收模块、定位模块和处理模块;其中,所述处理模块负责根据接收的生成对抗模型参数对视频进行去霾、去雾处理;所述运营管理平台,用于接收且响应用户模型更新请求,并与各用户终端构成服务管理系统;所述运营管理平台包括平台接收单元、平台反馈单元和更新单元;其中,所述更新单元负责更新用户数据库和生成对抗模型参数数据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输入模块、用户输出模块、用户发送模块、用户接收模块、定位模块和处理模块,是分立对接的或一体化集成,所述用户输入模块、用户输出模块为与外接系统或设备对接的;所述的用户输入模块用于用户输入信息;所述的用户输出模块用于向用户输出信息;所述的用户发送模块用于用户向运营业务管理平台上传/提交信息;所述的用户接收模块用于用户下载/接收服务管理系统向用户发送的信息;所述的定位模块用于定位相应用户终端的位置信息并发送至运营管理平台;所述的处理模块用于处理用户下载/接收运营管理平台向用户发送的信息和接收的视觉信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的运营方式如下:(a)用户向运营管理平台发出生成对抗模型更新请求;(b)运营管理平台根据各用户终端的定位信息及请求信息,为用户选定与其请求相匹配的生成对抗模型参数,反馈相关生成对抗模型参数给用户;(c)用户接收到相应的生成对抗模型参数,通过生成对抗模型参数对图像或视频进行去雾、去霾处理。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的运营方式如下:所述平台接收单元、平台反馈单元和更新单元是分立的或集成的。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营管理平台还包括扣费操作单元。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扣费操作单元,用于根据用户的付费模式、是否使用视觉增强服务的情况进行扣费操作。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用户终端反馈的用户终端的位置信息和生成对抗模型参数更新要求。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反馈单元,用于筛选出与用户位置信息和用户请求参数更新要求符合的生成对抗模型参数信息反馈至用户终端。9.一种视觉辅助服务运营方法,应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觉辅助服务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a)用户向运营管理平台发出一个带有地址信息的生成对抗模型参数更新请求;(b)运营管理平台将用户请求与生成对抗模型参数数据库进行比对,选择出与用户选择相接近的生成对抗模型参数信息,并反馈给用户;(c)用户请求确认提交时,运营管理平台根据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余春艳徐小丹陈璐陈格王秀
申请(专利权)人:福州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福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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