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基坑支护方法及倾斜桩。该方法包括:提供第一支护桩、第二支护桩以及第一冠梁;其中第一支护桩包括第一桩头部、第一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一桩头部和第一桩尾部的第一桩体部,第二支护桩包括第二桩头部、第二桩尾部和连接第二桩头部和第二桩尾部的第二桩体部;在待挖基坑的边沿的第一位置处使第一桩体部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一倾角进入土体,第一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在待挖基坑的边沿的第二位置处使第二桩体部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二倾角倾斜地进入土体,第二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沿待挖基坑边沿的第一方向排列;使第一冠梁分别与第一桩尾部和第二桩尾部固定连接,且第一冠梁远离基坑中心的侧支撑基坑边沿内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坑支护方法及倾斜桩
本专利技术涉及建筑基坑
,尤其涉及一种基坑支护的方法及倾斜桩。
技术介绍
桩排支护是目前国内应用最广泛的基坑支护形式之一。桩排结构与地下连续墙相比,具有施工工艺简单、成本低、平面布置灵活等诸多优点。间隔排列的桩排式支护适用于无地下水或允许坑外降水的情况,当设置止水帷幕或与其他混合式桩组成并排连续墙体时,也可用于软弱含水地层。目前所采用的排桩均为竖直桩,其在进行基坑支护时有诸多缺点,影响了排桩的应用。首先,相同开挖深度的桩顶位移大,内力大,使桩后地面产生较大变形,危及周围环境。其次,当桩的强度不够时容易导致护坡桩折断而使基坑失稳。再次,采用竖直排桩使基坑可能开挖的深度较小,在开挖深度较大时,排桩很容易发生倾覆破坏,因此支护结构需要更大截面和插入深度。
技术实现思路
鉴于上述情况,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基坑支护方法及倾斜桩,可以更好的应用于基坑支护。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坑支护方法。该方法包括:提供第一支护桩、第二支护桩以及第一冠梁;其中所述第一支护桩包括第一桩头部、第一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一桩头部和所述第一桩尾部的第一桩体部,所述第二支护桩包括第二桩头部、第二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二桩头部和所述第二桩尾部的第二桩体部;在待挖基坑的边沿的第一位置处使所述第一桩体部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一倾角倾斜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一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在待挖基坑的边沿的第二位置处使所述第二桩体部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二倾角倾斜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二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沿待挖基坑边沿的第一方向排列;使所述第一冠梁分别与所述第一桩尾部和所述第二桩尾部固定连接,且所述第一冠梁远离基坑中心的侧支撑基坑边沿内侧。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桩体部和所述第二桩体部均向基坑内侧倾斜。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倾角等于所述第二倾角。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倾角与所述第二倾角的夹角在5°以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倾角在0-30°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倾角在10-25°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倾角为0°,所述第二桩体部向基坑外侧倾斜。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倾角在10-25°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桩体部向基坑内侧倾斜,所述第二桩体部向基坑外侧倾斜。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倾角在10-30°的范围内,所述第二倾角在5-25°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基坑支护方法还包括提供第三支护桩,其中所述第三支护桩包括第三桩头部、第三桩尾部以及连接所述第三桩头部和第三桩尾部的第三桩体部;在沿待挖基坑的边沿且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的第三位置处使所述第三桩体部沿重力方向垂直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三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以及使所述第一冠梁与所述第三桩尾部固定连接。在一个实施例中,基坑支护方法还包括提供第三支护桩,其中所述第三支护桩包括第三桩头部、第三桩尾部以及连接所述第三桩头部和第三桩尾部的第三桩体部;在沿待挖基坑的边沿且不同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的第三位置处使所述第三桩体部沿重力方向垂直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三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以及使所述第一冠梁与所述第三桩尾部固定连接。在一个实施例中,基坑支护方法还包括提供第四支护桩、第五支护桩、第一连梁以及在基坑外远离基坑且与所述第一冠梁并排的第二冠梁,其中所述第四支护桩包括第四桩头部、第四桩尾部以及连接所述第四桩头部和第四桩尾部的第四桩体部;所述第五支护桩包括第五桩头部、第五桩尾部以及连接所述第五桩头部和第五桩尾部的第五桩体部;在待挖基坑之外的第四位置处使所述第四桩体部向远离基坑中心且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三倾角倾斜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四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在待挖基坑之外的第五位置处使所述第五桩体部向远离基坑中心且以与重力方向呈第四倾角倾斜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五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使所述第二冠梁与所述第四桩尾部和所述第五桩尾部固定连接,以及使所述第一连梁沿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分别固定连接所述一冠梁和所述第二冠梁。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倾角在0-30°的范围内,所述第四倾角在0-30°的范围内。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倾斜桩结构。该倾斜桩结构包括:第一支护桩、第二支护桩以及第一冠梁;其中所述第一支护桩包括第一桩头部、第一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一桩头部和所述桩尾部的第一桩体部,所述第二支护桩包括第二桩头部、第二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二桩头部和所述第二桩尾部的第二桩体部,所述第一冠梁包括沿其长度的第一方向间隔排列的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桩尾部和所述第二桩尾部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桩头部和所述第二桩头部分别向远离所述第一冠梁的方向伸出,且所述第一桩体部和所述第二桩体部在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的连线方向的正投影具有第一夹角。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角在0-60°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角在0-30°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角在30-60°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之间的距离为所述第一支护桩或所述第二支护桩桩径的2-2.5倍。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护桩和所述第二支护桩的桩径为300mm-600mm。在一个实施例中,倾斜桩结构还包括第三支护桩;所述第三支护桩包括第三桩头部、第三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三桩头部和所述第三桩尾部的第三桩体部,所述第一冠梁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之间的第三连接部;所述第三桩尾部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三连接部;在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的连线方向上,所述第三桩体部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一桩体部的正投影和所述第二桩体部的正投影之间,并且分别与所述第一桩体部的正投影和所述第二桩体部的正投影具有第二夹角和第三夹角。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夹角和所述第三夹角在0-30°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夹角在25-30°的范围内,所述第三夹角在20-25°的范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倾斜桩结构还包括第四支护桩和第一连梁;所述第四支护桩包括第四桩头部、第四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四桩头部和所述第四桩尾部的第四桩体部;所述第一连梁沿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设置且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四桩尾部固定连接,所述第四桩体部与所述第一桩体部位于所述第一连梁的同一侧,并且所述第四桩体部向基坑外侧方向倾斜,所述第一桩体部向基坑内侧方向倾斜。在一个实施例中,倾斜桩结构还包括第五支护桩、第二连梁以及与所述第一冠梁并排设置的第二冠梁;所述第五支护桩包括第五桩头部、第五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五桩头部和所述第五桩尾部的第五桩体部,所述第二冠梁包括沿其长度的第一方向间隔排列的第四连接部和第五连接部,所述第四连接部和第五连接部分别与所述第四桩尾部和所述第五桩尾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连梁沿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设置且分别与所述第二连接部和所述第五桩尾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五桩体部与所述第二桩体部位于所述第二连梁的同一侧,并且所述第五桩体部向基坑外侧方向倾斜,所述第二桩体部向基坑内侧方向倾斜。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冠梁为长方体结构,其高度不小于支护桩桩径的0.6倍,且宽度不小于支护桩桩径。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冠梁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提供第一支护桩、第二支护桩以及第一冠梁;其中所述第一支护桩包括第一桩头部、第一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一桩头部和所述第一桩尾部的第一桩体部,所述第二支护桩包括第二桩头部、第二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二桩头部和所述第二桩尾部的第二桩体部;在待挖基坑的边沿的第一位置处使所述第一桩体部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一倾角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一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在待挖基坑的边沿的第二位置处使所述第二桩体部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二倾角倾斜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二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沿待挖基坑边沿的第一方向排列;使所述第一冠梁分别与所述第一桩尾部和所述第二桩尾部固定连接,且所述第一冠梁远离基坑中心的侧支撑基坑边沿内侧。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提供第一支护桩、第二支护桩以及第一冠梁;其中所述第一支护桩包括第一桩头部、第一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一桩头部和所述第一桩尾部的第一桩体部,所述第二支护桩包括第二桩头部、第二桩尾部和连接所述第二桩头部和所述第二桩尾部的第二桩体部;在待挖基坑的边沿的第一位置处使所述第一桩体部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一倾角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一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在待挖基坑的边沿的第二位置处使所述第二桩体部以与重力方向呈第二倾角倾斜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二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沿待挖基坑边沿的第一方向排列;使所述第一冠梁分别与所述第一桩尾部和所述第二桩尾部固定连接,且所述第一冠梁远离基坑中心的侧支撑基坑边沿内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桩体部和所述第二桩体部均向基坑内侧倾斜。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倾角在10-25°的范围内。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倾角为0°,所述第二桩体部向基坑外侧倾斜。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提供第三支护桩,其中所述第三支护桩包括第三桩头部、第三桩尾部以及连接所述第三桩头部和第三桩尾部的第三桩体部;在沿待挖基坑的边沿且不同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的第三位置处使所述第三桩体部沿重力方向垂直地进入土体,其中,所述第三桩头部到达桩底预定位置;以及使所述第一冠梁与所述第三桩尾部固定连接。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提供第四支护桩、第五支护桩、第一连梁以及在基坑外远离基坑且与所述第一冠梁并排的第二冠梁,其中所述第四支护桩包括第四桩头部、第四桩尾部以及连接所述第四桩头部和第四桩尾部的第四桩体部;所述第五支护桩包括第五桩头部、第五桩尾部以及连接所述第五桩头部和第五桩尾部的第五桩体部;在待挖基坑之外的第四位置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郑刚,
申请(专利权)人:天津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天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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