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than one embodiment discloses a portable device for practicing ballet. In some embodiments, the portable ballet exercise device is modular in nature, which can be used as a single unit or individual can be installed on the wall of the unit, or with the same unit combination to form a dual independent unit or double unit can be installed on the wall.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模块化便携式芭蕾把杆练习装置
公开了模块化便携式芭蕾把杆练习装置的多个实施例。
技术介绍
固定式芭蕾把杆是舞蹈工作室和练习设施中的标准装备。芭蕾把杆由舞者和练习者使用,以在参加拉伸、跳舞、心血管、重量增强和其他练习活动时保持他们的平衡。现有技术中的传统自立式芭蕾把杆相对重,且运输和使用起来麻烦。此外,它们通常难以储藏,因为它们不能容易地收缩成紧凑的构造。本申请的受让人是自立式芭蕾把杆练习装置方面的创新者,且以前获得了美国专利No.6743152和No.7608029,它们都通过引用而并入本文中。这些专利的专利技术对现有技术进行了极大的改进,但仍包含限制。需要一种高度能够调节,与现有技术装置相比更容易组装、收缩、运输和储藏的改进的便携式芭蕾把杆练习装置。还需要一种具有改进的结构设计的便携式芭蕾把杆。还需要一种具有较少的构件的便携式芭蕾把杆,以简化制造和组装过程。还需要一种便携式芭蕾把杆,其本质上是模块化的,使得其可用作单个独立的单元或单个可安装于壁的单元,或可与相同的单元组合,以形成双重独立单元或双重可安装于壁的单元。
技术实现思路
公开了便携式芭蕾把杆练习装置的多个实施例。附图说明图1绘出了腿和底板向内折叠的单个单元便携式练习把杆装置的实施例的正视图;图2绘出了腿和底板向内折叠的单个单元便携式练习把杆装置的实施例的后视图;图3绘出了腿和底板向内折叠的单个单元便携式练习把杆装置的实施例的侧视图;图4绘出了腿向外伸展且底板向内折叠的单个单元便携式练习把杆装置的实施例的正视图;图5绘出了腿和底板向外伸展的单个单元便携式练习把杆装置的实施例的正视图;图6绘出了腿和底板 ...
【技术保护点】
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一前腿和第一后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前腿和第二后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其中,所述第一前腿和所述第一后腿以及所述第二前腿和所述第二后腿能够移除以使得所述装置能够安装在壁上。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11.14 US 14/5420611.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一前腿和第一后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前腿和第二后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其中,所述第一前腿和所述第一后腿以及所述第二前腿和所述第二后腿能够移除以使得所述装置能够安装在壁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二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第三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背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水平把杆和所述第三水平把杆;和底板,其附接至所述背板。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颈部包括第一多个轮以用于与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的壁或壁节段接合,且所述第二颈部包括第二多个轮以用于与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的壁或壁节段接合。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一恒力弹簧和第二恒力弹簧,所述第一恒力弹簧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以用于对所述第一颈部施加力,所述第二恒力弹簧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以用于对所述第二颈部施加力。5.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一前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前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相同;其中,所述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可以以背靠背的构造联接在一起,且可分离以使所述第一单元和所述第二单元能够安装至壁。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各自还包括:第二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第三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背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水平把杆和所述第三水平把杆;和底板,其附接至所述背板。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颈部包括第一多个轮以用于与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的壁或壁节段接合,且所述第二颈部包括第二多个轮以用于与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的壁或壁节段接合。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一恒力弹簧和第二恒力弹簧,所述第一恒力弹簧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以用于对所述第一颈部施加力,所述第二恒力弹簧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以用于对所述第二颈部施加力。9.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一前腿和第一后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前腿和第二后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相同;其中,所述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可以作为分开的独立单元操作,或者可以在所述第一后腿和第二后腿从各单元移除的情况下以背靠背的构造联接在一起以作为组合的独立单元操作。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颈部包括第一多个轮以用于与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的壁或壁节段接合,且所述第二颈部包括第二多个轮以用于与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的壁或壁节段接合。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一恒力弹簧和第二恒力弹簧,所述第一恒力弹簧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以用于对所述第一颈部施加力,所述第二恒力弹簧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以用于对所述第二颈部施加力。12.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一前腿,其附接至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附接至所述竖直柱,和第一后腿,其附接至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所述第一支架限制所述第一前腿的运动,且所述第二支架限制所述第一后腿的运动;第二前腿,其附接至第三支架,所述第三支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和第二后腿,其附接至第四支架,所述第四支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所述第三支架限制所述第二前腿的运动,且所述第四支架限制所述第二后腿的运动。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二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第三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背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水平把杆和所述第三水平把杆;和底板,其附接至所述背板。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腿通过第一销附接至所述第一支架,所述第一后腿通过第二销附接至所述第二支架,所述第二前腿通过第三销附接至所述第三支架,且所述第二后腿通过第四销附接至所述第四支架。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竖直柱的底部与地板之间的距离为至少1.80英寸,且所述第二竖直柱的底部与地板之间的距离为至少1.80英寸。16.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利用第一T形捏手固定至所述第一竖直柱,且当所述T形捏手被远离所述第一竖直柱拉时,所述第一颈部可竖直地移动;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利用第二T形捏手固定至所述第二竖直柱,且当所述T形捏手被远离所述第二竖直柱拉时,所述第二颈部可竖直地移动;一个或更多个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一个或更多个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二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第三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背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水平把杆和所述第三水平把杆;和底板,其附接至所述背板。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T形捏手包括橡胶外部且所述第二T形捏手包括橡胶外部。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颈部和所述第二颈部可向上伸展且由所述第一T形捏手和所述第二T形捏手固定,使得所述第一水平把杆定位得距离地板至少28英寸。20.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一个或更多个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一个或更多个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其中,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的所述一个或更多个腿和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的所述一个或更多个腿各自包括用于将所述腿支撑在地板上的可调节脚机构。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二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第三水平把杆,其附接至于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背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水平把杆和所述第三水平把杆;和底板,其附接至所述背板。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各个可调节脚机构包括:脚,用于锁定所述脚的捏手,和用于释放所述脚的杆。23.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第三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背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水平把杆和所述第三水平把杆;底板,其附接至铰链;背板,其附接至所述铰链;其中,所述铰链能够沿竖直方向移动,其中,当所述底板向内折叠时,所述底板不触碰地板,且当所述底板向外伸展时,所述底板可由使用者推到地板上。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铰链是弹簧加载的。25.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颈部,其中,所述第一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一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竖直柱,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二颈部,其中,所述第二颈部能够在所述第二竖直柱内移动以改变所述第一水平把杆的竖直高度;第二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第三水平把杆,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和第二竖直柱;背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水平把杆和所述第三水平把杆;底板,其附接至铰链;背板,其附接至所述铰链;第一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竖直柱;第二腿,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竖直柱;其中,所述底板包括第一磁体和第二磁体,当所述第一腿向内折叠时,所述第一磁体利用磁力吸引所述第一腿,且当所述第二腿向内折叠时,所述第二磁体利用磁力吸引所述第二腿。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体嵌入所述底板中的第一开孔中,且所述第二磁体嵌入所述底板中的第二开孔中。27.一种便携式练习装置,包括:第一水平把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一端;第二颈部,其附接至所述第二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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